读书改变了我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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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2-03 16:09
一
小时候,我最讨厌吃白煮鸡蛋,觉得难以下咽,简直会噎死人。但是,我妈总要每天早上往我书包里塞一颗,结果不是被我偷偷丢掉,就是在书包里放两三天,挤得稀碎。
后来,一本畅销小说忽然改变了我的胃口,它就是《追风筝的人》。
那只是一段很简单的情节:主人公和父亲去野餐,他们坐在蓝蓝的湖边,吹着风,聊着天,吃着夹腌黄瓜和肉丸的馕饼,还有水煮蛋。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象着主人公对着湖水,手里拿着一颗煮鸡蛋,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情景,忽然觉得很馋。
有时候,你会在一瞬间明白一种食物的好处。一颗剥好的蛋,白嫩、圆净,一口咬下去,它会微微抗拒你的牙齿,然后就破了,绽出溏心,这种食物不是很棒吗?
慢慢地,我爱吃白煮蛋了。我喜欢把它小心剥净,投入红汤的馄饨里,或是清汤的面条里,把它轻轻夹破,让汤汁浸润蛋黄。
一边吃着蛋,一边看电视新闻,真是身心愉悦,有一种身体和思想双双进补的感觉。
二
除了讨厌吃鸡蛋,我还不喜欢吃猪肝。
过去,每当有猪肝端到面前,我都会自动弹开一尺远:这种东西也能当作食物吗?奇怪的质地,让人不舒服的颗粒感,我就算再缺血,也绝不用这个东西补血。
居然也是一本小说改变了我,你大概猜到了,是《许三观卖血记》。
在小说里,人们每次卖了血,捏着几十元钞票、两腿打着哆嗦出来时,总要找家饭店,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他们认为,吃着喝着,身体就会恢复,日子就会变美好,生活就会有盼头。
而且,这一盘炒猪肝必须是这样加工的:
“猪肝先是切成片……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装盘后,先不忙吃,先斟上二两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东西。原来以前是我不懂它,不能领略它的好。就这样,我开始好上了爆炒猪肝这一口。
三
读书,还会让普通的菜变得美味很多。
《红楼梦》里的“酸笋鸡皮汤”,《西游记》里的“醋浇白煮萝卜”“嫩焯黄花菜”,《水浒传》里的“三分加辣点红白鱼汤”,说白了都是街边小店能做的东西,但书上美美地写过了,你吃起来总会觉得更鲜美一些。
后来,我来到重庆工作。要说这里什么食物最给我惊喜,不是火锅、小面,而是一种蔬菜——莼菜。
在一本有趣的书《世说新语》里,驸马王济曾经骄傲地问大才子陆机:“江南有什么东西,可以和我这儿的羊酪相比?”陆机淡淡地回答了几个字:“千里莼羹。”
以前无数次想象过莼菜的样子,等见面才知道,原来它这么翠绿娇小,一根只有几厘米长,可以瞬间带着肥厚的果胶滑进你的喉咙。
莼菜又是那么娇气,像是豌豆上的公主,只在最清洁的水体里才可以生长。来吧,来吧,小公主,你生长在最清洁的水体。可不管你怎么美丽,今天都要进入我的胃里。
文/六神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