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隶三月记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转隶,检察,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18-05-24 14:41

  鸡年岁尾,作别十四载检察生涯,我转隶四川省纪委监委,成为了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及至狗年季春,不觉已在案件审理室工作三月有余,时日虽浅,犹感收获颇丰,体悟良多。

  思变,定位,明责,立干事之志。转隶,带来的并不仅仅是工作单位与个人身份的单纯变化,更是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思维转变、工作方式转变上的全面冲击。

  初到案件审理室,面对新环境、新工作的热乎劲儿一过,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就让我有点发懵了。“行为人的受贿行为不是已经在刑法中评价过了吗,利用受贿款经商办企业的事实还需要在党纪审查中查得这么清楚?”“处分决定不是已经下达了吗,还需要专门进行回访教育?”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到岗未及十日,工作尚未熟悉,疑惑尚待解开,又接到了拟写2018年案件审理工作要点的任务。于是,满脑子问号的我开启了任务模式。从学习党章到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从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到省纪委全会精神,从查阅案件审理室近年工作要点、总结到相关工作汇报……随着任务的逐渐推进,无论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整体脉络,还是监察体制改革期间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能与具体要求,都开始一点点清晰起来。数易其稿完成任务之时,才猛然发现惯有的法律思维,已在字里行间实现了向法法衔接、纪法贯通的悄然蝶变。这才明白了室领导润物细无声的良苦用心,更明白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往昔,着制服佩检徽,惩恶扬善行法律监督之职;今日,持正风反腐利剑,“四种形态”履监督执纪之责,纵时空变幻,惟初心不忘,又何问西东!

  勤学,善问,求进,筑笃行之基。如果要问转隶之初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本领恐慌!”

  要想完成从检察官到合格乃至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华丽转身殊为不易,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打牢党纪条规基础。本着急用先学的原则,我“优先照顾”了与案件审理工作紧密相关的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条例,对党纪处分批准权限、报批备案程序等重点,则给予“特别照顾”,力求知其形,解其意。凡有久思不得之处,求教身边的“老纪检”便成了释疑解惑的终南捷径,同处一室的清华学霸更是身处受我搅扰的“重灾区”:“赵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应的组织措施分别有哪些?”

  聚精会神工作中的“赵老”抬起头,慢条斯理地说:“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应的组织措施有12项,分别是提醒谈话……”这样的剧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渐渐的,以往口中时常蹦出的 “立案侦查”“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等刑事司法术语,变成了“立案审查调查”“留置措施”“被审查调查人”等监督执纪规范表述,胸中疑惑也次第解开。每有寸进,欣喜之余,更深感不足与汗颜,不辍求索之心更甚,审问明辨之心愈坚。

  戮力,实干,奋进,谱审理华章。8名纪检“老人”,8名转隶“新人”,16名同志组成了监委成立伊始的案件审理室。现如今,这组数字在审理室大家庭中已然失去了意义。因为,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

  还记得,室领导交心谈心时的话语:“工作适应得怎么样,家里有什么具体困难……”平实又充满温暖;也总能从“我这里有些资料,先看看,有什么疑问我们再一起探讨”的对话中,感受到同志们给予的真诚帮助。能否融入新部门的忐忑,就这样随着时光的流逝烟消云散。

  还记得,全室党员参观纪检监察陈列室,了解纪检监察历史沿革后,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时的场景。那一刻,我们面向党旗,高举右手,同声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那一刻,作为共产党员的我们,心潮澎湃;那一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我们,由衷自豪;那一刻,作为审理人的我们,深感幸运!

  还记得,提前介入审理省监委成立后第一批留置案件时,与审理组同志一道漏夜挑灯,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分析犯罪构成,辨析党纪条规。至任务圆满,虽满身疲惫,但欣慰满怀。以往独立承办案件的“单兵”逐渐适应了案件审理工作的“集团作战”,同志间的情怀友谊也愈发深厚。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转隶已逾三月。挥挥手,告别昨日检察蓝;整行装,开启今朝新征程。终有一天,黑发染寒霜,老态亦会代红颜,但那时,我们也将成为纪检监察赞歌里的激扬乐章。(作者系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文/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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