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摇滚小天后艾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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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7-05 15:32
外头给她的名头很响,说她是摇滚小天后,一个引领流行文化的女子,一个爆发力十足的灵魂,并狂野不羁。因为唱得动听,一直追求更多一点舞台,然后就被很多人喜欢,继而追捧,甚至无限地被仰慕,被夸大。其实她只是一个爱唱歌的女孩罢了。
她一直是个爱唱歌的女孩。内心里奏出美妙的音阶,喉管里能弹跳优美的旋律,两岁就能唱出让人赞叹的歌曲。然后她有一点点小小的抱负,关于音乐上,她想做到最好,极尽她所有的力气,走出最好的舞步。她最大的兴趣,就是可以把任何地方都变成属于她的舞台。在田野里唱,在学校里唱,在床上唱,在舞台上唱,甚至是趴在车上唱。
她要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尤其是父母的注意。这和她的家境有关。她出生在加拿大一个叫纳帕尼的小镇,是家中的老二。家中老二,是个尴尬的地位,常常会不自然的觉得自己受了冷遇,然后就要做许多出格的事情来吸引目光和关注。
她根本没有心思在学习上,有时候逃学,偷跑去学校林子里看暮春秋月,听鸟啾虫鸣,一个人想象前方有个舞台,站在舞台上唱歌。柔和而细碎的光仿佛围绕着她。好像周围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静静地聆听她的歌唱。她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想要离开学校去深造,要去纽约,去洛杉矶,也要去维也纳。反正,音乐是她的宗教。她喜欢流行,又迷恋古典,喜欢一切动感的音乐。
她终于长大,在盼望中热切中。青春满腹的她,丢掉繁重的课业,离开学校,连走路的步子都是轻快的。有人窥见了她内心那些暗流涌动的音乐之河。他是Arista唱片公司的老板,他递给了她一张进入演艺圈的门票。她拿到签约合同,那一刻,她简直要晕掉,被这巨大的幸福砸得几乎晕掉。这一刻,她曾幻想了十几年,日日盼着念着,当马上要成真,她又觉得是一场梦。她还记得自己在五岁就已经开始练习签名,父亲问她为什么总写自己的名字,她说:“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名,所以现在就要练习签名,以后签名才能签得超快。”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那种认真真是蛮可爱。父亲忍不住把她抱起,亲了又亲。
她走了进去,投进那个幻想已久的圈。刚开始怯生生的,虽然她是自信的,才华横溢的,经过一段适应期之后,很快,聪明的她就在里面自如行走。
Arista唱片公司为她量身定做,曲风、表演风格、定位以及一系列的唱片计划。一切如她幻想中的样子。可以抱着心爱的吉他,唱本真的歌,喜欢的歌。还未成名前的那段日子,她住在公司的宿舍里,每天都把所有的时间丢在录音房里,从来不知疲倦。每天叫醒她的不是闹钟,是梦想的种子。
她的成功是必然的。因她才华横溢,因她有天使的面容,因她为成功已做足了功课。十八岁那一年夏天,她迎来了她的春天,奖项,唱片销量,如同“千树万树梨花开”骤然间,开出了极致璀璨。她的名字艾薇儿如同疾风暴雨般,席卷了整个北美地区的流行音乐界,并且继而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立即风靡全球,成为那一年中世界流行音乐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现象。甚至有人专门研究起“艾薇儿音乐现象”。
艾薇儿,这个如夏天一朵茉莉的女孩,有阳光、荷尔蒙、草汁、食物、音乐的声响等各种混合起来的气味。是直白清冽的,以至于清楚标明,一如她的眼睛黑白分明。
她的性格也有直接的成分。强烈起来,也能够和别人打架闹事,一点也不惧怕这会伤及到她的名誉。她喜欢泡吧,偶尔也醉在club里,酒后一遇到点事,便直接干架。有一次,因为同在club玩的女孩对她摆架子,一场“血雨腥风”之战拉开了,最后以club的警卫将她从club丢出去而告终。
年少气盛,容易做冲动的事情。私底下,她不安静,即使大众场合,她也没预备将自己包裹起来,装成一个“淑女”。玩儿的心态,并将玩闹进行到底,直接玩到了颁奖典礼上。举世瞩目,熠熠灯光下,她身穿露臀沟的裤子,背对着镜头,大秀“臀沟”。这一举动,直接奔头版头条去的,果真各种声音都冒起。批评或称赞她勇敢率性而为的。
对于表扬或者批评的声音,她关闭自己的耳朵。她有自己完整的世界,不需要他人参与进去。她有自己的审美,不追求潮流,也不刻意模仿。她只穿戴她喜欢的衣服饰品。总喜欢穿背心垮裤系黑色领带出现在各大场合。她爱画烟熏,多数走朋克路线,偶尔也小清新一把,让人惊艳。本就一张无懈可击的脸,如“出水芙蓉”。性格上率性自然,带着青春独有的锐利,散发着百分之百少女时代的荷尔蒙气味,对任何男性都是无比的刺激,所有的男人恨不得立刻拉上她的手,不顾一切地奔跑在大路上,旷野中,荒漠上,大海旁。
丈夫德里克·惠布利从第一眼和所有男人一样,第一眼就迷上了她。他是朋克乐队Sum41的主唱,迷恋摇滚,重金属,生活糜烂颓废。艾薇儿就像是一股清新的风,吹皱他心湖里的那一汪春水。
音乐是最好的敲门砖。德里克用他的摇滚,闯进了她的心房。她欣赏他的音乐,曲风,演绎方式,甚至在她看来,抱着话筒的姿势都是nice的。尽管德里克是她年龄的两倍,但她不自觉地陷进去,这一场老少之恋里。
家人的反对对于叛逆期的她没有任何作用,反而起了相反的作用,像粘合剂,将他俩捆绑得牢固,牢不可破。半年后,他们结婚了。得到祝福的同时,也有人不看好,甚至恶言“他们的结婚是奔离婚而去的”。
婚后的两人沉溺在甜蜜里,因有着共同的爱好打底,生活显得也很丰富。她喜欢一边弹吉一边唱歌,德里克会在恰当的时候,加入进去,歌声就像炼乳浓郁芳香,象潮水一样凶猛,听上去黏糊糊湿哒哒。这份爱,彼此都认为是他们最真诚深刻的这份爱,让他们连出去都不自觉地“彰显”。
媒体上开始用“金童玉女”来修饰他们的爱情,并大加赞赏和祝福的时候,那边却亮起了红灯,传来他们分居的消息。“他们的结婚是奔离婚而去的”这句恶言就象魔咒,分散了这对相爱的人。
或许生活在每个人的背面,都其实有一个深渊。生活的固定、平淡、以及每日面对同一个人的乏味,是她所不能忍受的。底子里的叛逆已流到血液里,有时候就在他们还甜蜜温情时,她的心里好像就冒起了一个撒旦,在肆意地杀死“白头到老”的誓言。
她觉得自己结婚太早,在一切还欣欣然的时候,她就给自己一个束缚。她开始厌倦了,她渴望重新获得自由,有新的激情,并除之不去。
终于,他们还是分了手。在艾薇儿冒出这些念头,其实他们的婚姻已岌岌可危了。
放爱一条生路。德里克成全了她。他当她告诉心里的想法的当晚,他就搬出了他们的爱巢。三年零两个月的婚姻打上了一个句号。其实她是难过的,她知道自己还爱着他,她对自己说:“他还在那里,永永远远。”
其实也对,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将爱全部磨灭消失殆尽后,才说要分手。在爱情还未消失之前,抽身而出,这不失一条让爱情更加持久悠远的好方法。人的爱情就跟地段相像,有它值钱的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在很爱的时候,熊熊烈火尽情燃烧地爱一场。
她是激情四射的女子,投入的爱,投入的生活,投入的离开。
很快,她又遇见了新的爱情。她和Brody Jenner碰巧参加一个电视真人秀节目策划的冲浪活动课程。伊始,两人并未相识。玩得起兴而酣畅淋漓时,一阵巨浪袭来,本来就不擅冲浪的她被这个巨浪击落,随后她就跌入呼啸的海浪中。就在这时BrodyJenner迅速冲过去,抱起她的身体,向海边游去。当时惊魂未定的她因吞咽太多海水,狂咳不止。等她缓过神儿来才意识到是Brody救了她,心里泛起了一点小小的涟漪。这浪真是爱之浪。及时地打过来,成就了她的下一段恋情。
随后媒体上出现他们的消息,“现年25岁的加拿大摇滚歌手艾薇儿,被现年26岁的Brody Jenner迷上了,并在车里热吻的火辣场面。这对正在热恋中的情侣在微博上表达了彼此的爱意,还纹身来做对爱的纪念。”并报道称,在2010年8月9日,艾薇儿开始约会“未来婆婆”交流感情。
也不知道她的这段爱情会怎样,其实连她自己也不能预知。但她就是那样的女子——热烈的爱,热烈的生活,热烈的歌唱,将本真的生活转为音符,从她那富有感染力的喉管跳跃出来。
在音乐上,她是多变的。时而小巫女,时而朋克,时而摇滚,时而抒情。她的每一张专辑,都是她的一种改变。从《Let Go》、《Under My Skin》、《The Best Damn Thing》到时隔四年的第四张专辑《GoodbyeLullaby》。从乡村音乐到朋克摇滚,从糖果公主然后到治愈系女伶。她的每一次转变都非常的成功,每一次都将她置入于销量冠军以及领奖台边。
音乐是她的生命。她希望自己毕生能有一些经典的代表作,这些音乐能让她在任何时间听都不会惭愧。至于她心中认为的经典——是否经典,并不是当时广受追捧,而是像一颗种子,丢在泥土里,有的生长,有的成了种子的尸体。时光,唯有时光,才铸就经典。
她有成为经典的潜质。
文:寒一一
……
她一直是个爱唱歌的女孩。内心里奏出美妙的音阶,喉管里能弹跳优美的旋律,两岁就能唱出让人赞叹的歌曲。然后她有一点点小小的抱负,关于音乐上,她想做到最好,极尽她所有的力气,走出最好的舞步。她最大的兴趣,就是可以把任何地方都变成属于她的舞台。在田野里唱,在学校里唱,在床上唱,在舞台上唱,甚至是趴在车上唱。
她要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尤其是父母的注意。这和她的家境有关。她出生在加拿大一个叫纳帕尼的小镇,是家中的老二。家中老二,是个尴尬的地位,常常会不自然的觉得自己受了冷遇,然后就要做许多出格的事情来吸引目光和关注。
她根本没有心思在学习上,有时候逃学,偷跑去学校林子里看暮春秋月,听鸟啾虫鸣,一个人想象前方有个舞台,站在舞台上唱歌。柔和而细碎的光仿佛围绕着她。好像周围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静静地聆听她的歌唱。她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想要离开学校去深造,要去纽约,去洛杉矶,也要去维也纳。反正,音乐是她的宗教。她喜欢流行,又迷恋古典,喜欢一切动感的音乐。
她终于长大,在盼望中热切中。青春满腹的她,丢掉繁重的课业,离开学校,连走路的步子都是轻快的。有人窥见了她内心那些暗流涌动的音乐之河。他是Arista唱片公司的老板,他递给了她一张进入演艺圈的门票。她拿到签约合同,那一刻,她简直要晕掉,被这巨大的幸福砸得几乎晕掉。这一刻,她曾幻想了十几年,日日盼着念着,当马上要成真,她又觉得是一场梦。她还记得自己在五岁就已经开始练习签名,父亲问她为什么总写自己的名字,她说:“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名,所以现在就要练习签名,以后签名才能签得超快。”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那种认真真是蛮可爱。父亲忍不住把她抱起,亲了又亲。
她走了进去,投进那个幻想已久的圈。刚开始怯生生的,虽然她是自信的,才华横溢的,经过一段适应期之后,很快,聪明的她就在里面自如行走。
Arista唱片公司为她量身定做,曲风、表演风格、定位以及一系列的唱片计划。一切如她幻想中的样子。可以抱着心爱的吉他,唱本真的歌,喜欢的歌。还未成名前的那段日子,她住在公司的宿舍里,每天都把所有的时间丢在录音房里,从来不知疲倦。每天叫醒她的不是闹钟,是梦想的种子。
她的成功是必然的。因她才华横溢,因她有天使的面容,因她为成功已做足了功课。十八岁那一年夏天,她迎来了她的春天,奖项,唱片销量,如同“千树万树梨花开”骤然间,开出了极致璀璨。她的名字艾薇儿如同疾风暴雨般,席卷了整个北美地区的流行音乐界,并且继而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立即风靡全球,成为那一年中世界流行音乐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现象。甚至有人专门研究起“艾薇儿音乐现象”。
艾薇儿,这个如夏天一朵茉莉的女孩,有阳光、荷尔蒙、草汁、食物、音乐的声响等各种混合起来的气味。是直白清冽的,以至于清楚标明,一如她的眼睛黑白分明。
她的性格也有直接的成分。强烈起来,也能够和别人打架闹事,一点也不惧怕这会伤及到她的名誉。她喜欢泡吧,偶尔也醉在club里,酒后一遇到点事,便直接干架。有一次,因为同在club玩的女孩对她摆架子,一场“血雨腥风”之战拉开了,最后以club的警卫将她从club丢出去而告终。
年少气盛,容易做冲动的事情。私底下,她不安静,即使大众场合,她也没预备将自己包裹起来,装成一个“淑女”。玩儿的心态,并将玩闹进行到底,直接玩到了颁奖典礼上。举世瞩目,熠熠灯光下,她身穿露臀沟的裤子,背对着镜头,大秀“臀沟”。这一举动,直接奔头版头条去的,果真各种声音都冒起。批评或称赞她勇敢率性而为的。
对于表扬或者批评的声音,她关闭自己的耳朵。她有自己完整的世界,不需要他人参与进去。她有自己的审美,不追求潮流,也不刻意模仿。她只穿戴她喜欢的衣服饰品。总喜欢穿背心垮裤系黑色领带出现在各大场合。她爱画烟熏,多数走朋克路线,偶尔也小清新一把,让人惊艳。本就一张无懈可击的脸,如“出水芙蓉”。性格上率性自然,带着青春独有的锐利,散发着百分之百少女时代的荷尔蒙气味,对任何男性都是无比的刺激,所有的男人恨不得立刻拉上她的手,不顾一切地奔跑在大路上,旷野中,荒漠上,大海旁。
丈夫德里克·惠布利从第一眼和所有男人一样,第一眼就迷上了她。他是朋克乐队Sum41的主唱,迷恋摇滚,重金属,生活糜烂颓废。艾薇儿就像是一股清新的风,吹皱他心湖里的那一汪春水。
音乐是最好的敲门砖。德里克用他的摇滚,闯进了她的心房。她欣赏他的音乐,曲风,演绎方式,甚至在她看来,抱着话筒的姿势都是nice的。尽管德里克是她年龄的两倍,但她不自觉地陷进去,这一场老少之恋里。
家人的反对对于叛逆期的她没有任何作用,反而起了相反的作用,像粘合剂,将他俩捆绑得牢固,牢不可破。半年后,他们结婚了。得到祝福的同时,也有人不看好,甚至恶言“他们的结婚是奔离婚而去的”。
婚后的两人沉溺在甜蜜里,因有着共同的爱好打底,生活显得也很丰富。她喜欢一边弹吉一边唱歌,德里克会在恰当的时候,加入进去,歌声就像炼乳浓郁芳香,象潮水一样凶猛,听上去黏糊糊湿哒哒。这份爱,彼此都认为是他们最真诚深刻的这份爱,让他们连出去都不自觉地“彰显”。
媒体上开始用“金童玉女”来修饰他们的爱情,并大加赞赏和祝福的时候,那边却亮起了红灯,传来他们分居的消息。“他们的结婚是奔离婚而去的”这句恶言就象魔咒,分散了这对相爱的人。
或许生活在每个人的背面,都其实有一个深渊。生活的固定、平淡、以及每日面对同一个人的乏味,是她所不能忍受的。底子里的叛逆已流到血液里,有时候就在他们还甜蜜温情时,她的心里好像就冒起了一个撒旦,在肆意地杀死“白头到老”的誓言。
她觉得自己结婚太早,在一切还欣欣然的时候,她就给自己一个束缚。她开始厌倦了,她渴望重新获得自由,有新的激情,并除之不去。
终于,他们还是分了手。在艾薇儿冒出这些念头,其实他们的婚姻已岌岌可危了。
放爱一条生路。德里克成全了她。他当她告诉心里的想法的当晚,他就搬出了他们的爱巢。三年零两个月的婚姻打上了一个句号。其实她是难过的,她知道自己还爱着他,她对自己说:“他还在那里,永永远远。”
其实也对,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将爱全部磨灭消失殆尽后,才说要分手。在爱情还未消失之前,抽身而出,这不失一条让爱情更加持久悠远的好方法。人的爱情就跟地段相像,有它值钱的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在很爱的时候,熊熊烈火尽情燃烧地爱一场。
她是激情四射的女子,投入的爱,投入的生活,投入的离开。
很快,她又遇见了新的爱情。她和Brody Jenner碰巧参加一个电视真人秀节目策划的冲浪活动课程。伊始,两人并未相识。玩得起兴而酣畅淋漓时,一阵巨浪袭来,本来就不擅冲浪的她被这个巨浪击落,随后她就跌入呼啸的海浪中。就在这时BrodyJenner迅速冲过去,抱起她的身体,向海边游去。当时惊魂未定的她因吞咽太多海水,狂咳不止。等她缓过神儿来才意识到是Brody救了她,心里泛起了一点小小的涟漪。这浪真是爱之浪。及时地打过来,成就了她的下一段恋情。
随后媒体上出现他们的消息,“现年25岁的加拿大摇滚歌手艾薇儿,被现年26岁的Brody Jenner迷上了,并在车里热吻的火辣场面。这对正在热恋中的情侣在微博上表达了彼此的爱意,还纹身来做对爱的纪念。”并报道称,在2010年8月9日,艾薇儿开始约会“未来婆婆”交流感情。
也不知道她的这段爱情会怎样,其实连她自己也不能预知。但她就是那样的女子——热烈的爱,热烈的生活,热烈的歌唱,将本真的生活转为音符,从她那富有感染力的喉管跳跃出来。
在音乐上,她是多变的。时而小巫女,时而朋克,时而摇滚,时而抒情。她的每一张专辑,都是她的一种改变。从《Let Go》、《Under My Skin》、《The Best Damn Thing》到时隔四年的第四张专辑《GoodbyeLullaby》。从乡村音乐到朋克摇滚,从糖果公主然后到治愈系女伶。她的每一次转变都非常的成功,每一次都将她置入于销量冠军以及领奖台边。
音乐是她的生命。她希望自己毕生能有一些经典的代表作,这些音乐能让她在任何时间听都不会惭愧。至于她心中认为的经典——是否经典,并不是当时广受追捧,而是像一颗种子,丢在泥土里,有的生长,有的成了种子的尸体。时光,唯有时光,才铸就经典。
她有成为经典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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