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禁令”与时俱进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节日病,禁令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2-03-01 14:01
2012年1月18日,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发布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不准借春节之机以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变相方式从事拉票、跑官要官等非组织活动,并将以适当方式对各单位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遵守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这是春节“禁令”的一个地方案例。在此之前,2011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为预防“节日病”,中纪委、监察部发布节日“禁令”已成习惯。为落实响应中央精神,一些地方出台更具体的节日“禁令”也成普遍现象。
近年来,随着腐败方式的日益隐蔽和复杂,反腐制度建设也呈现诸多新进展,其中之一便是以“禁令”形式表现的法规更加具体化和系统化。
2007年中纪委推出“八条禁令”时,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曾公开评价说,这是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的对策,从而使反腐败斗争取得积极进展。
“禁令”与时俱进
2007年颁布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反腐文件之一。这不仅是因为中纪委要求“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还因其提出了明确的“八条禁令”。
当时的“八条禁令”被媒体视为在违纪违法者手段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认定了违法违纪行为的“政策界限”。“八条禁令”包括: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或者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等。
当时,分析人士说,之所以将房屋和汽车单独列出来,是因为这两种物品是一种新的贿赂媒介物,“禁令”的针对性显而易见。在近几年的反腐新闻中,官员迎头撞上“禁令”条款的不是个案。
2005年8月,北京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义因涉嫌向原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行贿142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兰义行贿便是通过赌博输钱的方式,甚至得了绰号叫“兰精光”。
随着时间发展,纪委“禁令”的内容一直与时俱进。
2010年1月,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后的公报提到了关于领导干部行为的“五个严禁”。其中,针对近年来一些官员收受购物卡、加油卡、代币卡等取代收受现金,中纪委将这些新形势的腐败问题纳入视野,规定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与此前2007年通过差价交易房屋不同的是,201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第一条禁止行为中,有禁止“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禁止“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提法,这是此前“禁令”中未出现过的内容。
系统化、具体化
2010年发布的《准则》是1997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转正”。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说,《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令”,包括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准则》的八大方面又分解为52个“不准”,从工作到生活,从个人到家庭,涵盖各方面,成为迄今为止最系统的“禁令”,被网友认为是“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1997年的试行版本,为六大方面30个“不准”。“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和“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在试行版本中均未出现。
2011年3月,中纪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强化了《准则》的操作性,明确了违反52个“不准”行为的具体处理依据。
此前2007年的《规定》颁布时,中纪委的“禁令”也与后来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相衔接,依此,严重违反“八项禁令”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受贿犯罪。
除了作为核心标准的上述《规定》和《准则》,近年来,有关部门还多次就热点问题专门发布“禁令”。
2010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出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严禁”分别包括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此外,2009年中纪委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2010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都针对领导干部的特定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管住“一把手”
在 “禁令”中,对 “一把手”的监督是重点。
2011年11月23日,江西南昌市纪委召开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南昌市刚出台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及配套的两个文件进行介绍。这一文件对当地党政“一把手”下达“禁令”,规定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
南昌市纪委这一措施的背景,是2011年3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干部管理工作”,以及此后7月份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央对地市级党政正职的关注,再次引发人们对于“一把手”限权的讨论。
据统计,2003年至2009年 ,广东共查处151名地厅级“一把手”,占被查处地厅级干部的79.9%; 还有1284名县处级“一把手”被查处,占被查处县处级干部人数的 69.3%。
实际上,在中央统一布置之前,有地方已经开始了相关的探索。
2010年4月和5月,湖南省委和广东省委就先后推出新举措。湖南省委出台的《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中规定,厅局级党政“一把手”要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政和工程。广东省委全会讨论修改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同样要求党政正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征用地审批。
不难看出,各地对于“一把手”的限权“禁令”多集中在工程、财务等腐败案件高发易发领域。
专家们认为,除了 “禁令”的事无巨细以解决问题之外,还要对权力进行必要的制衡。
“下一步的改革当中要对权力形成制约机制,要有一个比较成熟的刚性的制度安排。没有这种根本的制度,其他‘条例’、‘办法’、‘制度’的作用就会被削弱。”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说。
(记者张海林、实习生张婷对本文亦有贡献)
《望东方周刊》记者芦 | 北京报道
……
这是春节“禁令”的一个地方案例。在此之前,2011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为预防“节日病”,中纪委、监察部发布节日“禁令”已成习惯。为落实响应中央精神,一些地方出台更具体的节日“禁令”也成普遍现象。
近年来,随着腐败方式的日益隐蔽和复杂,反腐制度建设也呈现诸多新进展,其中之一便是以“禁令”形式表现的法规更加具体化和系统化。
2007年中纪委推出“八条禁令”时,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曾公开评价说,这是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的对策,从而使反腐败斗争取得积极进展。
“禁令”与时俱进
2007年颁布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反腐文件之一。这不仅是因为中纪委要求“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还因其提出了明确的“八条禁令”。
当时的“八条禁令”被媒体视为在违纪违法者手段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认定了违法违纪行为的“政策界限”。“八条禁令”包括: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或者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等。
当时,分析人士说,之所以将房屋和汽车单独列出来,是因为这两种物品是一种新的贿赂媒介物,“禁令”的针对性显而易见。在近几年的反腐新闻中,官员迎头撞上“禁令”条款的不是个案。
2005年8月,北京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义因涉嫌向原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行贿142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兰义行贿便是通过赌博输钱的方式,甚至得了绰号叫“兰精光”。
随着时间发展,纪委“禁令”的内容一直与时俱进。
2010年1月,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后的公报提到了关于领导干部行为的“五个严禁”。其中,针对近年来一些官员收受购物卡、加油卡、代币卡等取代收受现金,中纪委将这些新形势的腐败问题纳入视野,规定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与此前2007年通过差价交易房屋不同的是,201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第一条禁止行为中,有禁止“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禁止“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提法,这是此前“禁令”中未出现过的内容。
系统化、具体化
2010年发布的《准则》是1997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转正”。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说,《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令”,包括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准则》的八大方面又分解为52个“不准”,从工作到生活,从个人到家庭,涵盖各方面,成为迄今为止最系统的“禁令”,被网友认为是“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1997年的试行版本,为六大方面30个“不准”。“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和“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在试行版本中均未出现。
2011年3月,中纪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强化了《准则》的操作性,明确了违反52个“不准”行为的具体处理依据。
此前2007年的《规定》颁布时,中纪委的“禁令”也与后来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相衔接,依此,严重违反“八项禁令”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受贿犯罪。
除了作为核心标准的上述《规定》和《准则》,近年来,有关部门还多次就热点问题专门发布“禁令”。
2010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出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严禁”分别包括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此外,2009年中纪委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2010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都针对领导干部的特定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管住“一把手”
在 “禁令”中,对 “一把手”的监督是重点。
2011年11月23日,江西南昌市纪委召开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南昌市刚出台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及配套的两个文件进行介绍。这一文件对当地党政“一把手”下达“禁令”,规定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
南昌市纪委这一措施的背景,是2011年3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干部管理工作”,以及此后7月份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央对地市级党政正职的关注,再次引发人们对于“一把手”限权的讨论。
据统计,2003年至2009年 ,广东共查处151名地厅级“一把手”,占被查处地厅级干部的79.9%; 还有1284名县处级“一把手”被查处,占被查处县处级干部人数的 69.3%。
实际上,在中央统一布置之前,有地方已经开始了相关的探索。
2010年4月和5月,湖南省委和广东省委就先后推出新举措。湖南省委出台的《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中规定,厅局级党政“一把手”要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政和工程。广东省委全会讨论修改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同样要求党政正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征用地审批。
不难看出,各地对于“一把手”的限权“禁令”多集中在工程、财务等腐败案件高发易发领域。
专家们认为,除了 “禁令”的事无巨细以解决问题之外,还要对权力进行必要的制衡。
“下一步的改革当中要对权力形成制约机制,要有一个比较成熟的刚性的制度安排。没有这种根本的制度,其他‘条例’、‘办法’、‘制度’的作用就会被削弱。”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说。
(记者张海林、实习生张婷对本文亦有贡献)
《望东方周刊》记者芦 | 北京报道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