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累得想跪倒在地时请你孤独

  • 来源:女报•时尚
  • 关键字:孤独,考研,失恋
  • 发布时间:2013-05-06 14:05

  可以称之为很年轻

  “懂越多就越像这世界的孤儿,走越远就越明白世界本是孤儿院。”十年过后,韩少依然有把话说到人心坎里的本领。我从不觉得他是新青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新领袖。我记得他是功课不好文学拯救了他;我记得在大家被高考压得死气沉沉时,他像风一样自由。

  那时我还很天真。总爱提文学、文学。说话也总以“我想……”“我觉得……”“我要……”开头。

  有一段时光可以称之为很年轻,指的是18岁到23岁。

  在我很年轻的时候,我最深的印象是永远在不停地搬家。

  接近贫瘠蛮荒的力量

  第一次是在高三下半学年,向学校申请了走读,从宿舍里搬出来,在郊区租了个毛胚房住。我记得那年南方大雪成灾,搬家的那家就飘着这样罕见的大雪,我和爸爸坐在大卡车的副驾,被雪掩埋的是铁架床、木桌子木椅子还有锅碗瓢盆。

  屋子里是水泥地板、水泥墙、水泥天花板,满室萧索,家徒四壁。我爸在隔壁房间陪我过第一个房间,其间不停地过来问我冷不冷?冷不冷?我抱着热水袋牙齿打颤,可我说不冷,不冷。真的,我的心很热乎,我觉得我自由了。我在大家都喘不过气,把一条路走死的那一年,我浮出水喘了口气。

  那时是真的孤独,做题做到凌晨两点,累了就仰头看看墙壁上贴的武汉大学的招生海报;学校里也是一个人坐,走进前门走出后门像个断臂的独行侠;舍不得说话啊,浪费时间还浪费力气;路上的时间听美国之声也听摇滚;常常去学校的书屋绕一圈,带回来几本书也不看就堆在水泥房间里摸摸封面也是安慰。

  我常常在11点钟去楼下的浴室洗澡,5块钱的门票可以在里面混两个小时。我十分钟洗澡,一分钟喝完一瓶三勒浆,其余的时间在白烟袅袅里背历史政治。暖呼呼地出来,冬夜像被冻住了一下,因而时间走得特别慢,我一个人瑟缩着脖子轻手轻脚地上五楼。有时去吃夜宵,那对搭档的夫妻总是冷清着脸,饭菜也无味。后来听说那男人生癌症死了。

  那是我第一次去刻意寻求肉身的孤独,我从那里感受到了一种接近贫瘠蛮荒的力量。否则,那一年,我断不了壮士的腕,我走不上被定制好的路。那时我想着文学,想着理想,想出走,想逃跑,想去追寻永恒的、天真的、美的东西。

  真是太危险了。

  遇过冷眼才能谅解

  行李之于我就像壳之于蜗牛,是负累,也是柔软之上的一种架构。19岁到22岁,我又搬了数次家,和好几个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有小情侣,有考研的,有小服装店老板娘,还有酒吧的驻唱歌手。他们来的第一晚,我都会和他们在客厅其乐融融地吃顿晚饭,之后便是关起房门相安无事。

  那时候我很孤单。我在等一个人。他在我身边隔一个教室时我等他,他去另一个半球隔了厚雪隔了浓重的时差时我还等他。等待令我在如花的年纪变得像草一样干枯。只能孤独,肉身与心灵的一并孤独,才能趟过这漫长的时光。

  很多时候都在图书馆写稿子,冬天的暖气咕噜咕噜响,在上面放一只清香的橙子和爱人留下的手套。不怎么说话,感觉语言都内向转化了,我写了好多幻想中的爱情故事,给他写好长好长的邮件,日子真是冷清。我常常幻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茫然地转过身,都是陌生的面孔。

  那时候我开始爱上抽烟喝酒,这两样物什都能带给人一瞬的热闹,过后却是太深的孤独。这和爱情的本质质地接近。听了好长一阵汪峰的歌,“别哭,我亲爱的人,我想我们会一起死去;别哭,夏日的玫瑰,一切已经过去……”旋律一想起就能湿了眼眶。内心寥落,其实不过失恋,可当时心气太高,总不肯承认,甚至还可笑地想过要当出类拔萃的人,站到很高的位置,他不看我这里,也得感受到我的存在。

  事后我才感谢这场失恋,人只有先被别人看轻才能看清自己,我身上的软弱、固执、自私、冷漠,不到孤独之境,我绝看不到它们是怎样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

  里尔克的诗也是很好的陪伴,“它们要开花,开花是灿烂的。可我们要成熟,这叫居于幽暗而自己努力。”经过一场心灵的痛而剥裂出一个更完善的自己。人不应是越长大越世故,而是遇过冷眼,尝过苦,经过无缘,而拥有了宽容、谅解的能力。

  一副刀枪不入的模样

  23岁一整年我搬过两次家,从徐州到南京,从南京到上海。每次搬家我都是恶狠狠地扔掉旧的行李,幻想着换一个城市,换一份工作,换一个心上人,一切就都会好起来。

  在上海的第一个月是连绵的雨季,衣服永远晒不干,马路总是湿漉漉的,快要忘记阳光的味道和触觉,人简直被这样的天气弄得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的第一个房客是个早出晚归的年轻女孩,每天过黄浦江工作,下了班再去新天地的一家西餐厅兼职,既赚外快又能练法语。我们每天能在洗衣服的时候打一个照面,寒暄几句:“今天累吗?”“还好啊,习惯了。你呢?”“我也还好。”

  后来她终于去成了法国,寄给我一张在塞纳河边写的明信片,只言片语,法语的“玫瑰人生。”令我又欣慰又伤感。

  那么我的生活呢?我每天倒两班地铁去淮海路上班,一整天淹没在各种数字、发票、报销单中。我收入微薄,可我领了信用卡去消费很多本身不是我能负担的东西。只有到了上海我才明白,虚荣不再只是简单的虚荣,衣服、手袋、化妆品和香水,它们像一样样最温柔的武器武装着你,在窗明几净的高档写字楼里,你穿戴上这些,内心带着孤独,你就坚硬无比。难怪城市人都有千篇一律的脸和神色。

  唯一快乐的时候是公出可以去外高桥报税,往返两个小时的车程,在出租车上看梧桐,洋楼,老弄堂,在上海我总会想起那句诗“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我是真的喜爱这座城市,可惜她对大部分人只展现片刻的柔情。此刻我内心的孤独和以往不一样,它还有一种不被接纳,不被融入的拒绝感。

  有一个晚上下大暴雨,在南方的冬夜这样的暴雨并不多见,我遇见一个年级相仿的女孩,大概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令我们心情畅快,我们一起坐在窗边吃了碗热杯面,分享了一碗辣乎乎的关东煮。我们没怎么交谈,因为聊天内容都太乏味了,总是你做什么工作的?老家在哪里?来上海几年了?我宁愿什么都不问。我们只是静静地看窗外热闹的雨,逃窜的人群,五颜六色的伞,听店里的音乐,苏打绿的《小情歌》。

  后来雨停了我们就散了,像小石头一样滚进人山人海里。我还是觉得上海是不容易交到朋友的,因为这里的人都拼命想砍断过去的尾巴,因而都是一副刀枪不入的模样。可是在那场暴雨中,温暖的7-11里,我感受到了另一个女孩的孤独、年轻与向往。

  我的房客总在换,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年轻上进能够吃苦。我没能和他们交上朋友,但我很感激他们。因为只有在那一段人生中,我感觉到我的孤独是有同伴的,在被这个大世界吞进去,努力社会化的过程中,我有同伴。我常常想起一句话,当时也特别流行,充满了正能量:“每一个优秀的人,都有一段沉默的时光,是那一段时光,不抱怨不诉苦,最后度过了这段感动自己的日子。”

  因为坚强而忍受很多

  他们这些人,她或他,有的去了北京,有的去了广州,还有的回了家乡,无一例外,他们都会把养的绿色植物留给我。植物是带不走的,挪了地气很快就会死去。可人不一样,人可以因为坚强而忍受很多很多。当你坚持不下去,站不住,想跪倒在地时,请你孤独,孤独有一种蛮荒的力量,会提着你的脊梁骨,让你站直了,好好走。

  现在每天早晨我都会早起5分钟,在熹微的晨光里穿过他们空荡荡的房间,给窗台上留下的几盆绿色植物浇浇水。我很沉默,沉默地等待着新房客。尽管我不会与他深交,不会有太多的生命重叠。但是只要我想到我们都有同样一段孤独而沉默的时光,那种温暖,就足够了。

  时光回寰,我觉得这四个字是有根据的。像我太年轻时的前半生总在恶狠狠地逃跑,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所以后半生,总在送别,目送他们走上更远更美好的路途。

  太孤单的时候,听陈升老大哥的《不再让你孤单》——路遥远,我们一起走。我不再让你孤单。

  我想,孤独是一种可贵的情怀。

  撰文_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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