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第一次向妈妈表白心迹时,还是个三岁的小女孩儿。我当时的想法非常郑重:我打算和她结婚。
爸爸当时很少在家(随意地出现和消失也是一种权利),一旦在家,他们便争吵,互相指责对方,气氛阴森可怕。相反,妈妈和我则是完美的一对儿。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古典音乐、民间故事、诗歌和科学知识),我们一起玩耍,分享激动、快乐和恐惧。还有比这更好的伴侣吗?而且,我和妈妈之间一旦出现矛盾,我们就会协商解决。
在十分认真地听取了我的建议之后,妈妈对我说她也非常爱我,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婚礼还不能举行,因为我还太小。这是个我可以理解的理由。从那天以后,我努力吃得更多,也肯吃维生素和可怕的鱼肝油了。我希望加快我的生长,最终达到足够的年龄和个头,好和妈妈结婚。
二
在我满四岁时,妈妈决定送我去乡下。她作决定时并没有忘记征求我的意见(我们是真正的一对儿嘛):她是在得了严重的肺病之后,听从了医生的劝告,才向我提这个建议的。
几个月之后,当我返回城里时,妈妈对我说现在我有一个妹妹了。妈妈拉着我的手走进卧室,那里现在有了一个摇篮,她向我介绍那个新来的小人儿。
“她不会说话?”我问。
“不会。”妈妈回答。
“她不会走路吗?”我又问。
“不会。”妈妈回答。
事情看起来相当令人泄气。我最后看了一眼摇篮中的那个难看的小身躯,用失望的口吻,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她不会玩吗?”
妈妈在忍受了我那细致的观察之后,回答说:“不会,她不会玩。她还小呢。”
“那多没意思啊。”我毫不客气地说,随后便去忙花园里等着我去做的那些事了。
三
那一年年底,妈妈告诉我应该送我去上学了。这个计划并不令我兴奋。我想学的东西她都教给我了,或是我在不停的探索过程中都学到了。
妈妈对我说,我没有兴趣去学校她可以理解,但是,她又说,国家的法律规定要上学。我不愿意让她因我的错误而违反法律,因此,我应该乖乖地接受我生活中的这个新阶段。我推论着,既然我已长大到上学的年龄,我就可以完成我的梦想了:和她结婚。于是我趁机提起我们的婚姻。我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因为在我父母之间频繁和激烈的争吵中,离婚一词不断出现。如果他们像计划的那样离婚,我们俩就可以结婚了。
这一次,妈妈用另外的方式回答我。她承认我们都爱对方,我们的关系很好,想法一致,但是存在着一个障碍。我一下想到我妹妹。我们散步时带着她,我们大声地在她摇篮前读书,而且我把我的旧玩具送给了她。当我们仨在城里散步的时候,我们就像真正的一对儿:妈妈和我,加上小宝宝——我们婚姻的果实。妈妈对我解释说,这个问题是个法律问题。法律在要求我去上学的同时,与我的意愿相反,它还禁止一个女儿和她的妈妈结婚。
既然法律禁止我们的婚姻,我当时惟一想到的办法就是改变这条法律。接下来我便问妈妈:“怎么才能改变法律?”
“那个程序很长,很慢,也很复杂。”
“没有其他改变法律的办法了吗?”我问。
她回答我说有,另外一种办法叫做革命。
我没有问她怎样进行革命,我早注意到了革命需要牺牲许多人,很难达到目的。
我记得,那天我整个下午专心致志地思考着妈妈教给我的关于生活的新知识:一切愿望,即便我们认为是最合理和最神圣的愿望,也有可能同法律相左。
四
多年后,当我回顾这段往事时,我非常感激我的妈妈。她在我成长期间使我确信,面对爱情,相爱的人的性别并不重要,就像相爱者的皮肤颜色、年龄差距、社会地位或籍贯都不重要一样。因此,我继续爱着我的妈妈,尽管我已放弃了与她结婚的计划。
在这一生中,我有过许多次充满激情的热恋。经过一段时间后,当我们重新相遇时,甚至无法坐下来一起喝杯咖啡。相反,当我回家看望妈妈时,那份欢乐和温情则一如既往。我们一起喝咖啡,一起欢笑,一起散步,一起阅读和听音乐。并不是我长大到足以与她平起平坐,而是有时我是妈妈,她成了女儿。这就是我们改变人类法律的特殊方式。
(李箐摘自《文苑·经典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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