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改革上下限:机制重于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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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1-11 09:34
创新是一个国家生产业提升的根本,也是国家制度发展的核心诉求之一。笔者拟通过国研中心有关三中全会的《“383”改革方案》,从中挖掘政策层面有关创新机制的新的改革动向。
笔者认为“市场体系建设”也作为创新改革的一部分,因为创新离不开完善的市场激励和保护机制。而在国家与企业创新层面,如何从根本上扭转创新主体热衷于寻找政策机会和“搞关系”、而不愿真正创新的状况,则是下一阶段决定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从产业上来看,节能环保概念从无到有已经成为最具持久性的新兴产业题材,对于其他几大新兴产业,信息通信、电子商务、新能源、电动汽车等都获得了“383”方案的点名支持,尤其在国资重组的大背景下,民营资本进入边缘垄断行业(金融领域的互联网金融或油气领域的页岩气开发等)、以增量创新带动整体行业发展的政策利好或将是三中全会后股市题材轮动的重要因素。
创新机制的转变是关键议题
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并没有专门论述创新改革,关于创新机制的内容分布于市场体系建设、人才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等事项中,因此为了更好地对比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下限”以及“383”方案的“上限”,笔者通过分拆整合将两份改革意见中有关创新机制的内容按照“市场体系建设”、“国家创新改革”和“企业创新改革”分列了出来。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环保概念已经从无到有成为顶层设计不可忽视的重点问题之一,很有可能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单独提到的新兴产业之一,这也是“节能环保”题材未来成长的政策基础。
具体来看,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十年前重视的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建设,并特别提到了信用体系的建设,这不仅为后来电子商务和物流等行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政策基调,也带动了包括资本市场评级、信贷市场评级、担保机构评级和个人征信、债券市场评估、贷款企业评估、担保企业评估在内的多元化信用服务市场的建立,当然目前我国在“物流”领域的建设依然存在短板,并成为制约“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成长的阻碍,因此其是否会被再次写入会议公报将是值得物流板块的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而在“383”方案中,市场体系的建设重点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跨地区知识产权纠纷应由第三方法院裁决”对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有着重要作用,不过此举对地方利益的冲击较大,因此可以看作是本次创新改革的“上限”之一。除此之外,“383”方案还特别提到了信息通信、电子商务、新能源、电动汽车、金融这五个领域的创新问题,相信无论哪一点被写入会议公报都会引发市场热炒,毕竟在这样一份顶层设计的方案中很难出现几个具体行业领域的名字。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几个领域中包括了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中的三个(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再加上此前提到的节能环保,可以看到七大新兴产业的政策预期依然明确,尤其在国资重组的大背景下,民营资本进入边缘垄断行业(金融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和油气领域的页岩气开发等)、以增量创新带动整体行业发展的政策利好或将是三中全会后带动股市题材轮动的重要因素。
发挥市场对创新风险的定价评估机制
在国家与企业创新机制方面,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思路在于突出企业和市场在科研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毕竟当年依然有相当数量的从计划经济过渡而来的科研型事业单位存在,无法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创新要求,这也是当时会议公报提出科研单位企业化转制的背景所在。十年之后,改革背景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市场化的企业创新已经成为主流,但却出现了新的值得担忧的问题,并成为扭曲我国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性因素:
笔者在去年底的2012新型产业年度总结上就指出,政府和企业盲目乐观,只顾制定各种宏大的产能规划,不适当地推波助澜。但对技术、市场、资金等困难却估计不足;对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合理边界”完全搞不清楚,企业家忽视市场规律,过度依赖行政扶持;政策和管理思维仍固化在数量化经济时代;对国际竞争将怎样严重制约国内转型,也缺乏深刻认知……未来很长时间(两三年内)新兴产业都很难摆脱“短期概念炒作、中期收益波动巨大”的尴尬。
从这个角度出发,“383”方案提出“建立以基金等金融手段支持研发和产业化的财政支持机制,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资金支持”的创新改革措施,同时建议“发展风险投资、信息服务、技术交易、人才服务、并购融资等创新服务业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其本质上都是通过发挥市场对创新风险的定价评估机制来促进企业创新。因此,能否更好地通过金融改革等方法实现这一目标,将是我们评估三中全会“改革红利”的一个可选视角。
胡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