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经济发展潜力巨大
- 来源:中国经贸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厄瓜多尔,经济发展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3-12-30 14:20
厄瓜多尔位于南美洲西北部,国民经济以石油业、农牧业、渔业和贸易为主,属于经济相对欠发达国家。
中国与厄瓜多尔自1980年建交以来,双边关系发展顺利。近年来,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迅速,经济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两国在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也取得了积极发展。目前,两国在发挥经贸互补优势、提升合作水平方面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对厄主要出口商品为机电、化工和轻工产品等;主要进口厄石油、矿产品、鱼粉、木材等。我国对厄投资合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已取得了积极进展,厄瓜多尔已成为中国在拉美的主要投资对象国之一。
厄瓜多尔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发展民族工业 厄瓜多尔现在的经济模式是以初级产品生产出口为主。政府希望通过选择性进口替代转换经济模式,集中力量发展能创造附加值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开发石油和矿产 建设“太平洋炼油厂”,提高石油产品附加值;加强石油勘探及开发,石油日产量由2009年的48.19万桶到2013年提高到50.05万桶;与矿产企业谈判签订矿业开发合同,促进矿业发展。
改善交通基础设施 建设Manta航空港,力争将其建成联结亚洲和拉美的航空枢纽;建设Manta海港,希将其建成联结太平洋和大西洋的航运中心;建设城市间和城市内高效能的运输系统,尤其要推进建设基多地铁。
发展农业,加强粮食自给 推动农牧业现代化改造,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提高玉米、豆类、小麦、大麦等粮食作物的产量,减少对这几种粮食的进口。
加强通信建设 加强通信领域建设以推动建设信息和知识社会。
转换能源模式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水力资源。另外,还要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能。替代能源在总发电装机容量中的比例由2008年的0.1%提高到2013年的6%。
促进贸易多元化 促进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多元化。
吸引外国投资 使外国投资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1%到2013年达到3%。
厄瓜多尔经济发展自由区
现存自由区 厄瓜多尔于1987年在西北沿海艾斯梅拉达省批准建立了第一个自由区。此后,发放了12个自由区特许经营权。但由于一些经营自由区的公司未能完成政府规定指标,相应的自由区被取消。现存的自由区主要有三个。
其一, 基多自由区。该自由区位于基多市的Parroquia Yaruquí,距现在的基多机场40公里,距未来的基多机场3公里。面积28公顷。无中国企业入驻。
其二,瓜亚基尔太平洋自由区。该自由区位于瓜亚基尔市,面积32公顷,重点发展商业、工业和服务业。无中国企业入驻。
其三,马纳比自由区。该自由区位于马纳比省Manta市,距Manta港15公里。面积75公顷。重点发展商业和工业。无中国企业入驻。
自由区优惠政策 厄瓜多尔自由区的建立、管理和经营运作根据厄《自由区法》及管理条例、《海关组织法》、《海关组织法条例》以及相关条例实施。厄通过在税务、财政、海关、对外贸易、汇兑和劳工等方面的专门法律和政策管辖各自由区,以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为其提供具有竞争性的条件以降低运营成本,改善和扩大市场。
——自由区用户进出口商品、货物、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机器和其他用品免征赋税。
——管理企业按自由区国家委员会批准进口的设备、机器、材料和其它用品免征赋税。
——自由区用户付给国外技术人员临时提供服务的报酬免所得税。
——免征增值税和其它任何替代税种以及省、市地方税。
——免征专利和所有现行生产税、专利和商标使用税,技术转让税、利润汇出税。
——自由区用户享受20年免税期待遇,自由区国家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免税期还可延长。
——自由区管理企业无需向政府或管理机构缴纳运营费。
——自由区用户按自由区法第9款规定向自由区国家委员会缴纳统一税,金额不超过其经营、管理、服务、月工资和日工资等费用总额(减除购买机器、原材料和消耗材料的费用)的2%。
——自由区用户之间和从自由区出口国外的交易享有外币自由兑换,可将在储蓄账户或国内或国外银行的特别账户里储存外汇,而不受厄中央银行外汇法和条例的管制。
厄瓜多尔经济发展特区
特区种类和规划 根据厄瓜多尔2010年底出台的《生产法》,厄瓜多尔将建设经济发展特区。特区主要分为三类,即发展知识经济、高科技产业并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特区,物流业特区和出口导向特区。
即将兴建的第一个特区位于厄西北部Manabí省的港口城市Manta市。该特区将成为一个连结深水港口和机场的工业物流平台。2013年Manta市特区的第一个模块将建成。初始阶段将建成占地10公顷的36个模块,总共将建成占地100公顷的130个模块。
另外,基多市政府正在推动在该市Tababela区新国际机场对面建设一个占地200公顷的特区。基多市政府希望引入私人资本建设该特区,预计投资10亿美元。
特区优惠政策 根据《生产法》规定,特区内的企业可享有以下优惠:
——新投资在5年内免所得税,5年后所得税维持在17%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所得税为22%);
——为特区内生产的产品出口提供海关政策便利;——特区内进口机器设备、生产投入物等可免关税;
——在特区内产品和服务的买卖需临时交增值税(即IVA税),在特区内产品出口时,增值税退回;
——现金汇往国外免征资金汇出税。
厄瓜多尔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在厄瓜多尔进行投资必须取得环境证书。为取得该证书,企业须编制环境评价报告交环境部审查。环评报告内容大致为有什么污染、如何处理等。提交环境评价报告后,环境部会对报告不断提出疑问,企业须答疑,待环境部对报告和回答满意后即发放环境证书。该过程时间不定。
获取该证书所需费用有环境行政管理费,约为投资额的1‰;环境保函费,约为投资额的1‰。如不履行环保义务,则环境保函自动生效。
取得环境保函后,须制定并履行环境管理计划,并对计划每年进行更新。环境部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每年年底对环保管理计划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后报环境部。
环境管理计划分两部分,即环境管理计划和社会管理计划。
承包工程类项目由业主办理环评等手续,但承包企业须执行环境管理计划,若执行不达标将会被罚款。
文/中国驻厄瓜多尔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