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产品创新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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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2-12 14:06
【摘要】基金产品的创新之路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变得困难重重,这对于尚在起步阶段的中国基金产品创新更是有着无法估量的影响。目前国内基金产品创新还面临的问题有基金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理解和认识存在偏差和不足,这也让我国的基金产品创新风险和压力大大增加。
本文分析了基金产品的含义以及基金产品创新的必要性,而后就基金产品创新的风险以及存在风险的原因做详细论述,并针对这些风险寻找应对之策,力图为基金业产品创新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基金产品 创新 风险防范
一、中国基金行业发展变迁及基金产品含义
(一)发展变迁
1990年初,中国的金融业出现了基金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20世纪末,国家对基金行业做出了正式的相关规定,中国基金行业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了蓬勃的发展和建设。
为了中国基金行业的发展,中国不断出台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基金行业,对于《基金法》的修改也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例如,关于从业人员是否可以炒股、是否以及如何建立公司型基金、私募如何纳入监管等等,都有着社会的广泛参与,并且在2011年的修改中,第一次明文提出有限保护基民的利益。同时,也不断加强基金行业其他方面的管理和监控,例如:一,量化解决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方向交易的监控指标;二,关于私募股权基金重新启动备案制,保证管理的清晰等等。通过这些法案的修订以及这种方法措施的完善,中国基金行业的发展也将更加顺利和快速。
(二)基金产品涵义
基金公司设计出各种各样的基金品种,这些基金品种的目的在于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不同投资需要和偏好,这些基金品种即是基金产品。基金产品的特点是多种多样,是为适应投资者需要而产生的,例如:(1)股票型基金产品,这类基金产品目的在于满足激进型投资者的需要,这类投资者敢于追求高收益而不怕承受风险;(2)债券型、货币型以及保本型基金产品,这类基金产品则是为了满足稳健型投资者的需要,这类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高,更追求持久而稳妥的收益。
二、基金产品创新必要性
(一)增强基金行业盈利能力
基金产品创新可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投资者的需求,因此它可以增加基金行业的盈利,实现基金行业的持久发展。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现有的单一的、传统的基金产品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其对基金行业的扩张以及盈利增加都形成了严重的制约。基金行业是一个特别的行业,其特殊性在于其经营的是信用以及基金,但是同大多数行业一样,其盈利方式是出售产品和劳务,因此,基金产品的创新对基金行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有助于中小企业经济发展
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其创业初期以及成长初期阶段,融资问题是其最容易遇到的问题,而基金产品可以帮助其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基金产品对中小型企业发展有重要的影响,随着中小型企业的类型多样化,基金产品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其发展,基金产品创新势在必行,通过基金产品创新,可以有效促进新兴产业的出现和发展,同时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做出贡献。
(三)完善及发展基金市场
目前国内基金市场的问题诸多繁杂,主要有:一,基金产品本身也存在严重的问题,例如:严重的同质化、很多基金产品属性不明确等等;二,基金公司进行基金产品创新时的盲目性,即只追求高收益而忽视本身的金融特性,这也是由目前基金市场的不完善竞争所造成的;三,创新的基金产品与投资者的需求不能相匹配等等。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基金产品创新的问题,因此基金产品创新对完善基金市场具有重大意义。
三、基金产品创新面临的风险障碍
(一)基金产品创新面临的风险
基金产品的创新是行业的需求以及时代的希望,但是在整个基金产品创新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障碍,最主要的障碍在于基金产品创新的风险性。所谓基金产品创新风险,是一种可能性,是在整个基金产品的创新过程中,进行创新的主体出现的,包括:一是创新措施实施不顺利;二是创新产品投入市场后收益发生变化,出现损失等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基金产品创新风险主要包括:
1.设计过程中的风险。这部分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创新产品的设计措施不能按照原计划完成或者达不到预定目标而产生的。
2.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这部分风险发生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使得整个实施过程实施困难,阻碍重重或者实施结果与预期可能性大相径庭,严重不相符。
(二)基金产品创新风险间的关系
将基金产品创新风险细致归类可以划分为:一是信用与信誉风险;二是设计风险;三是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四是流通风险与操作风险。在基金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各个风险是相互融合、相互交叉的,风险之间也是相互干扰和影响的。在这当中,市场风险处在主导地位,例如市场风险导致某种基金产品价格波动,则其信用风险就会随着价格波动而变化,而其他风险也会对市场风险造成影响。总之,基金产品创新的过程是一个风险交缠的复杂过程。
四、基金产品创新存在风险的原因
(一)基金体系的不稳定性
随着基金产品的不断创新,基金品种越来越多,原来界限分明的各种专项或者非专项基金机构变得融合起来,整个基金体系的不稳定在慢慢显现与加剧。同时,基金体系的不稳定性还导致市场投资活动的增加以及多样化,并且其对市场操纵的手段变得更加丰富,整个基金市场的流动不断体现全局化,因此,局部的基金风险很有可能影响整个基金体系甚至最终演变为全局的基金风险。总的来说,整个基金体系缺乏稳定性,这给基金产品创新带来巨大的风险。
(二)基金风险管理工具缺乏
整个基金市场的发展,需要各种各样的风险管理工具,并且这些工具需要时时创新和发展。目前国内的基金市场由于建成较晚、体系还不完善等原因,一直未有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这也导致了国内基金风险管理落后的局面。随着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各种风险管理工具不断被开发,但是距离满足投资者需求还有一段距离。
而在国内基金市场,本身就存在风险管理工具不足的问题,而市场却要求有更多的基金产品创新,基金产品创新又意味着需要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这就进一步提高了基金市场的风险,导致整个基金市场因为大量管理工具的缺乏而出现市场混乱等严重后果,整个基金市场因此变得更加不稳定以及缺乏秩序。
(三)基金监管缺乏有效性
目前基金市场的监管领域不断扩大,监管对象随着基金产品的创新而不断增多,监管机构分身乏术,对于基金的监管缺乏有效性以及全面性。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基金以及准基金公司等部门负责监管,且基金行业的外延业务持续扩大,风险不断加大,随时都有可能转变成真实风险,因此监管机构避不可免在基金产品创新上缺乏有效性以及实时性。
五、如何应对基金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风险
(一)基金监管与基金产品创新风险防范
1.建立和完善基金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建立和完善基金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可以有效地保障基金监管的运行。具体可从以下几点完善:一是对监管者,要严格行使监管职能;二是制定和完善与主体法律相适应的实施细则,落实监管;三是通过制定过渡性条款条规,以管理立法条件还不完善的基金市场部分。
2.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基金产品创新最终目的是要将产品投入市场,严格市场准入监管可以在最后关节降低基金产品创新的风险。通过对即将进入市场的基金创新产品、工具进行。一是创新产品公司的审核、注册;二是创新产品交易公司及其经纪人的资格严格审查;三是创新产品交易规模和风险的把握等方式,可以有效得降低基金产品创新中的风险,同时可以对基金市场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二)基金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和健全基金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建立统一的基金监管中心,可以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信息统一整合以及相互交流,可以促进整个监管体系的持久稳定和有效。全面的监管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基金产品创新中的风险、提高基金监管的效率。
2.监管的市场化,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法。引入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法进入基金市场,有两个优点,分别在于:一,评价基金创新产品,对基金产品创新有引导和规范作用;二,利用信用评级法,可以有效限制不合格、不正当的基金产品创新,提高整个基金产品创新的质量和效率。
(三)基金产品创新主体与基金产品创新风险防范
1.有条件地进行基金产品创新。基金产品创新主体进行基金产品的创新时要严格把握尺度,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主体所能动用的最大资金、经营主体本身的创新实例等等。同时在基金产品创新的管理过程中,要及时对产品创新进行统计和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各种突发事件应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2.基金机构内部控制设计。要从内部建立和完善基金产品创新控制制度,具体包括:一是明确基金产品创新过程中各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对于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二是对内部实行全面的控制以及稽核;三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创新过程中的风险问题、监控过程等等。
(四)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对于基金产品创新风险的对应防范,不仅是政府部门的监管,更是整个行业自身的职责,通过发挥基金行业的自我监管,可以更加有效、全面的防范基金产品创新的风险。不断创新的基金产品让基金市场愈加复杂,只有引导整个行业的自律才能真正做到全面防范基金产品创新风险。实践也证明行业自律在防范基金产品创新风险、稳定基金市场秩序、维护基金体系稳定等方面起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
(五)行业间基金产品创新风险的防范
基金产品创新的风险不仅会影响基金行业,更会蔓延至其他金融行业,因此,其风险防范不仅仅是单个基金行业的职责,整个金融行业都应该参与进来。通过行业间对基金产品创新风险防范的合作与协调,可以有效降低基金产品创新风险。行业间的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到:一是其他行业与基金行业的共同合作监管防范;二是其他行业机构和成员对其进行的监管防范。
六、结论
综上所述,进行基金产品创新是发展基金市场的关键,发展基金市场又能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进行基金创新的关键是要防范基金产品创新风险。换言之,基金产品创新既对基金市场有着重大影响,也能促进整个经济体系的发展。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行业监管机构都要重视基金产品创新中的风险防范,对基金产品创新给予支持的同时,严格处理创新过程中的不适宜现象,努力建设公平、完善的基金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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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