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集技巧达成双赢

  • 来源:经理人
  • 关键字:谈判
  • 发布时间:2014-07-24 15:23

  交集法是谈判中经常用的一种解题模型。大多数谈判最终都是在寻求双方利益的交集,而不是立场的交集。但是在寻求利益交集的过程中,往往还是会被对方的各种条件、各种立场所束缚,而不是分析条件与立场背后的利益,最终无法达成协议。

  谈判中两方或多方在时间与精力的压力下,都希望尽快“解题”,达成一致。谈判议题的解题有多个模型,包括挂钩法、切割法、增加资源法,以及本文所要探讨的交集法等。

  四种谈判解题模型

  交集是来源于数学的一个概念,两个集合A和B的交集是含有所有既属于A又属于B的元素的集合。所谓交集法,是指谈判参与方寻求最大公约数,你让一步,我让一步,搁置利益分歧,找到交集,以此为基础达成协议。我们可以通过下面案例来看看谈判中四种解题模型的区别。

  公司组织集体活动,有些同事想去爬山,呼吸新鲜空气;有些同事想去大海,自由畅游海水。问题在于:如果去了山边就去不了海边,去了海边就去不了山边,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活动组织者,该怎么办?

  增加资源法:所谓增加资源法,就是增加开支,爬完大山再去游大海,同时享受。你可以去请示老板:“老板,能不能把假期的时间拉长,去了山边再去海边?”老板说:“开玩笑,你把其他人应该做的工作做完,并且双倍费用,你出一份。”于是,增加资源这种方法行不通,那么剩余三个方法呢?

  挂钩法:比如,你去想去爬山的同事一方,跟他们讲:“各位同事,你们这次答应去海边,这个月的奖金老板会倾向分配你们多百分之十,所以,这次大家要答应去海边集体活动,好不好?”这个就是挂钩法。

  切割法:希望去爬山的同事,其目的是想住小木屋,希望去海边的同事,其目的是想住星级饭店。于是,你对希望去爬山的一方说:“各位同事,我们去爬山,但是我们住星级饭店,好不好?”这就等于把旅行分成了好多部分,包括住宿、餐饮、交通、度假等。希望去爬山的同事得到想要的交通与度假,希望去海边的同事得到想要的餐饮,赢者不全赢,输者不全输。

  那么利用交集法,是什么样子的呢?

  首先要明确一点,爬山与游海只是我们讨论的立场,而谈判的内容是利益。

  想去山边的同事,他们去山边主要是想享受天然氧吧,吃野味;想去海边的同事,他们去海边主要是想体验游泳,吃海鲜。

  于是,你发现一个地方能够满足四个需求,那就是湖。你在湖边可以享受天然氧吧、吃野味、体验游水、吃鱼虾湖鲜,这里的湖就是双方的交集。

  不谈立场谈利益

  交集法是各类谈判中经常用的一种解题模型,双方都有让步,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形成利益交集,从而达成一致。最近,在作者所住的小区就发生了这样一个事例。

  一块地,大约100平方米,原来是花园,种满了花草树木。但由于拥有私家车的人日渐增多,停车场已经饱和,物业公司就想把花园改造成为停车场,结果受到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物业公司就与周边居民展开谈判。

  居民的观点:绿色植物少了,对环境不好,不想改造成为停车场。

  物业公司的观点:改造成停车场,增加停车位,避免车辆在路边乱停放。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改造成停车场以后,地面必须保留草坪。政府就利用装饰砖,铺成地面,一方面可以长草,另一方面可以停车,双方虽然都不满意,但都还觉得可以,谈判达成一致。

  交集法的精髓在于:不谈立场而谈利益。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跟对方谈判时,别去坚持彼此表面要求的做法,而要找出彼此心里真正的需求。

  网络上有一个案例很形象,如果你向老板要求一周休两日,老板却怎么说都坚持双周休两日,从彼此表面的要求来看,一方要周休二日,一方不要,这怎么可能达到双赢?看来一点机会都没有,对不对?然而我们换个做法,想想双方心里真正的需求:员工要周休二日,是希望提高生活品质,而老板不愿多放假,是希望公司利润不变。再想一想,其实双方的利益是绝对可以并存的,那么解题的思考方向,就应该朝向两全其美的方案来延展。有了,可以一个星期上班五天,但每天工时延长一个小时,既顾及休闲生活,又能保住生产绩效,一个折衷方案就出来啦!这就是双赢的高明解题。

  寻找到利益的交集

  回归到交集法本质:不谈立场而谈利益。其实,大多数谈判最终都是在寻求双方利益的交集,而不是立场的交集。但是在寻求利益交集的过程中,往往还是会被对方的各种条件、各种立场所束缚,而不是分析条件与立场背后的利益,最终无法达成协议。

  日本一家药品公司开拓马来西亚市场,有一家贸易商的各种条件很是适合做当地代理商。这家日本药品公司规定代理商代理权限时间不超过三年,而且认为在三年时间内,代理商完全可以实现赢利。但是这家马来西亚贸易商却认为,耕耘当地市场就需要三年时间,而且这三年时间公司是需要投入资源的,无法达成赢利,因此至少应该签约五年时间才符合当地实际。于是,在代理时限问题上,双方僵持不下。

  其实分析来看,三年代理期限是日本药品公司的立场,为的是能够查看代理商是否适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如果无法达成要求的销售额,可以在可控时间内进行更换。日本药品公司的利益是市场销售额。五年代理期限是马来西亚贸易商的立场,为的是能够保证公司的预期赢利,他的利益是稳定的代理权及预期赢利。经过分析可以发现,双方的交集就是在规定市场销售额的情况下,保证马来西亚贸易商的稳定代理权及预期赢利。

  双方最后签订协议为:代理期限为三年,三年时间内,马来西亚公司达到日本方面要求的销售额的前提下,有权利再续签三年合同。这就是双方利益交集达成的成果。

  文/冯社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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