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展备案制的几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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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8-05 13:32
随着行业对会展业市场化探讨的热情不断升温,关于对现行会展审批制度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其中对于改会展审批制为备案制近期更是被广泛提及。比如,在第三届京交会中国国际会展业发展大会上,国务院发展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提到,要“明确会展准入机制和主体的资质条件,从审批制向标准制和备案制转变”;国际展览业协会副主席陈先进也说,“要改革审批制度,把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或备案制,改事先审批为事后监管”。那么备案制和审批制究竟有何本质区别,备案制能够解决会展业哪些问题,其意义何在,备案制又该如何推进,推进备案制的主体如何确认,需要哪些部门参与配合等等,这些都是会展备案
制需要考虑的问题。
备案制由谁来执行我们知道,现在我国会展管理实行审批制,而负责审批的部门并不统一,各个部委和地方均有针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展会的审批权,于是造成了多头管理现象的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展管理的混乱,一方面各自为战,各自审批各自的展会,缺乏统筹管理和整体规划,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审批过程增加了企业办展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而且,审批的多头也容易造成权责不明。因此,若将审批制改成备案制,那么负责备案的部门或者机构是否能够统一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备案制下依然是各自为政,势必造成新的混乱,那么备案制就失去意义了。那么,展会备案管理能否交由一个固定的部门呢?
此前,我国曾有规定,举办展会要到工商部门备案,后来由于国家放开市场而取消该政策,展会只要取得消防、公安等部门批准即可。那么现在是否仍可恢复工商备案制呢?这种备案与我们今天讨论的备案制并非一个概念,以前的工商备案主要作用是针对办展资质的审核,其实质仍是一种审批;我们现在讨论的备案制是为了进一步放宽对展会市场准入而设置的,简而言之,前者是对会展主体进入市场的一种限制,后者是对会展主体入市的一种松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把展会备案制交由会展主管部门即各地会展办(博览局等)似乎比较恰当。比如,重庆会展办与武汉会展办先后于2011年和2013年实行了会展备案制。那么这种备案制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其核心是什么,对当地会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
备案制能解决什么问题
与审批制相比,备案制最大的不同是由原来的注重展前审批到注重展中、展后监督。在审批制下,审批部门往往前期审核较严,而忽视后期管理,这种“严进宽管”的管理模式致使出现重复办展、无序竞争、虚假宣传等诸多乱象。而展会备案制放松前期审核而将精力放在了后期监管上,“宽进严管”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了上述问题的出现。上面提到的重庆和武汉就是如此。
据重庆市会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会展备案制就是会展企业办展前,必须到会展办公室登记,详细告知要举办展会的名称、内容、时间、规模等,会展办公室在对展览公司以及会展主办者的资质进行审核无误后,才让展馆安排档期布展。如果不前往备案,则无展馆安排,展会也自然办不起来了。备案后,市会展办公室会派人对展会的实际筹备情况进行审查,一旦发现名不副实,甚至有虚假办展行为,将联合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查处,甚至直接叫停。据该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取消了展会审批制度以后,国内展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垃圾展”、同质展等乱象。为此,重庆会展办于2011年推行了会展备案制,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总经理陈尉刚称,备案制实施后,“垃圾展”、同质展会大大减少,对规范和净化重庆整个会展行业、提升会展形象很有好处。重庆市优创会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万怡君则表示,以前长期遇到展馆档期冲突的情况,实行备案制后,会展公司会提前知道档期安排,更利于工作安排。但是备案制由于不具备强制性,对企业缺乏约束力,执行效果不佳。据重庆会展办统计,2011年到会展办备案的展会不足需要备案展会的30%。武汉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武汉市商务局会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同质化竞争,今年开始武汉会展业将采取备案管理,并设保护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举办同类展会。备案管理规定,在武汉举办的重大会展,在举办期前后5个月内,一般不再举办相同或类似的会展;其它会展原则上在举办期前后3个月内,不得举办相同或类似的会展。不过,该人士介绍,备案并非审批,不是强制执行,备案的会展如果办的效果好,将享受会展专项扶持资金等政府补贴。但是,这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同质化竞争,但是设置展会保护期阻断了一部分企业进入市场的途径,这与备案制放宽市场准入的原则相悖。
关于展会保护期的问题
这是一个颇为纠结的问题。一方面,市场上确实存在盲目的低水平重复办展现象,不仅分散了展会资源,也给展商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日前,每年固定在武汉参加一场茶博会的某茶叶集团在湖北的渠道商抱怨道,同类型展会太多,作为参展商“不胜其扰”,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该渠道商说,作为参展企业,会对全国的城市参展有一个整体规划以及经费预算。由于目前武汉的同类型展会太多,他自曝不敢参加不熟悉公司举办的展会。他说,一些不专业的茶博会,可能导致参展企业花了钱,又没有达到效果。与该展商类似,武汉的其他展会如婚博会、糖酒会等,也有参展商吐槽,“每天几万的场地费价格不菲,面对很多同类型展会不知该如何选择。”
而另一方面,市场化的发展趋势要求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而设置展会保护期就有排斥竞争的嫌疑。陈先进也说过,已经占领市场的企业是不欢迎竞争的,展会保护期是保护了先期占领市场者的利益。武汉某展会主办方就曾说,目前外地企业来汉办展会,只需与国博、武展等展览馆签订协议,办理消防、城管等相关手续就行。“这样没有审查资质,就会造成同类型展会扎堆举办,展会效果良莠不齐。”他认为,对于同类型展会而言,客户资源有限,最后会造成部分展会做成拼盘,或者因招商效果不理想直接取消。这个例子大概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先入为主者对后来的竞争者的态度。对于备案制下如何加强对展会的监管问题,完全无需担心,备案制对于展会的监管只会更严。对此,武汉会展办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也许能代表以后的形势。
对于同类型展会的举办,武汉会展办认为,只要是合规展会,就有资格在市场中进行竞争,能不能留下来,最终都要由市场做决定。而市场上如果出现违规展会,比如消防等不过关、产品质量有问题,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此前,本刊曾就同类展会的举办与规范问题采访了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学术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泽炎,他也认为,一个展会能否举办应该由市场来决定,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优化资源。总之,备案制作为市场化的一种趋势,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本刊记者/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