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制改革思路与征管模式创新(一)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所得税,税制改革,征管模式
  • 发布时间:2014-12-03 08:11

  --基于税收治理视角的研究

  税收治理能力与所得税制度改革

  税收治理是税收管理的升级版,更加强调柔性、科学和高效。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用永不停歇的改革精神和持续创新的意识来实现“两提高两降低”(即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改革目标的过程。

  税收治理特别是所得税的税收治理应从政府本位向民生本位转变。尽管现代国家与民众目标总体一致,但国家税收本质上强调税收的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税收治理与税收管理更多是以政府为中心。而民生税收本质上强调税收的社会职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民生为导向重构税收治理与税收管理全过程。税收与民生是手段与目的关系,在实践中应把民生改善作为评判税收好坏的主要价值尺度,作为税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评判检验税收的试金石,作为基本原则贯穿于税收全过程,着力实现国家税收与民生税收并重。

  结合税收治理与税收管理的实践,民生税收至少有民主、公平、法治、民治、民享这五大典型特性。第一,民主特性,就是指是否征税、征多少税由人民说了算,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税收的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由全体公民来确定,以保证征税权行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如果无法由全体公民集体决定,至少也应该由公民的代表集体决定如何使用征税权。第二,公平特性,就是指税收保证目的正义、程序公平和行为公正。在税法的确立上,人民征税权的行使应以多数决定、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同时确保纳税人在相同的经济条件下应被给予同等对待。在税制的设计上,既力促横向公平,又力保纵向公平。在税收的征管上,坚持普遍征税、平等课征和量能课税的原则。在税收的使用上,保证基本国民待遇的普遍实现,杜绝任何形式的非国民待遇或超国民待遇。第三,法治特性,就是要依法治税。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唯有法治,才能保障民主与公平的实现,才能保证税收的固定性,也才能防止特定的个人或利益集团以税收为工具随意伤害其他大多数人的利益。第四,民治特性,就是指人民治理国家居于税收管理之上,税收管理的空间、时间、过程向人民负责。税收管理需要人民的治理,需要人民的参与,需要人民的监督。第五,民享特性,就是指税收“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收与市场交易不同,税收不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个体有偿性,但却应该有社会意义的整体有偿性,也就是指税收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才有其合法性基础。

  税收治理视角下现行所得税制缺陷分析

  (一)税收制度不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

  我国现行所得税制仍不够科学完善,并不完全适应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要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比例偏低,财产税体系不健全,导致税收调节收入二次分配的力度不够。

  (二)税务信息化建设有待突破

  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遇到了瓶颈,在所得税相应的税收信息平台的构建尤为明显。一方面是是数据统一问题,目前各地的税收相关数据没有完全整合,内部各个业务系统的数据口径不一;另一方面是数据分析和深度应用问题,数据分析思路狭窄,模式单一,亮点不够;数据应用缺乏规划,思想不够重视,效果不明显。

  (三)税收管理资源达不到最优配置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不断推进,我国的税源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纳税人数量迅速增长,企业集团经营管理模式更加复杂,各类纳税人的办税需求日趋个性化。现有的属地管理和“人盯户”征管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税源新变化,导致税收管理资源达不到最优配置,往往造成有限的税收征管力量在履行征管使命时主次不分、顾此失彼。

  (四)税务队伍建设不匹配现代化的要求

  在所得税部门的税务队伍建设中,现存的不足还表现在整个队伍建设与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不匹配。首先是税务队伍活力不够,缺乏良好的绩效考核机制,未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其次税务队伍的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面对税源、队伍思想和纳税诉求等变化缺乏具体的改革应对措施,在工作中往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容易错失改进工作的动力和机遇。最后整个税务队伍廉政建设有待加强,内控机制不够完善,还时有税务工作者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文 李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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