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国有企业,财务,指标
  • 发布时间:2015-01-04 15:59

  【摘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是在系统指标下,通过判断、建议形式对业务活动监督管理,使之在规定范围内运行,并且实现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本文将对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有效的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监督 问题对策 研究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虽然所有制形式呈现出多样性,但是国有企业的地位依然不可小觑。在当前形势下,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加强财务财务监督,势在必行。

  一、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的问题分析

  (一)国有企业财务内控中的人为因素影响严重

  实践中可以看到,由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人为因素影响,使得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在现行规定下,国企股董事都是由国资委直接选派而来,他们的薪酬、福利由任职企业负担。从实践来看,该种人员选派方式应用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国有企业董事需对决定其升迁的官员负责,因此存在着矛盾冲突非常严重。同时,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由于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因此导致国企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主要表现在国企中的部分会计人员,总是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盲目的核算,或者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等,导致会计数据虚假、信息失真。

  (二)中介职责严重缺失问题

  监督方面非常的懒散,这与机关的内控机制、人员工作积极性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从当前国内现状来看,注册会计师自主决策权匮乏,而且缺乏独立性,加之国企、部门之间的联系比较少,经营业务获取靠关系,因此丧失了独立性,内控效果并不理想。

  (三)国企内部财务监督不到位

  第一,会计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对于国有企业的会计人员而言,他们不仅具有管理职能,而且还有监督职能。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会计人员向最高行政人员负责,如果让被管理者对管理者进行监督,不仅违背了理论上的管理原则,实践中也无法实现。通常情况下,我们所看到的是会计人员、国企经理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合谋可能性。第二,内部审计缺乏有效的监督。国企内审监督、财务部门,都有监督管理职责,然而现实中的机构设置体系为内审机构主要向管理层即经理负责。经理与企业会计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因此很难通过该种模式来实施财务监督之目的。第三,监事会受董事会约束。对于监事会而言,其对整个企业业务往来中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但事实上董事、经理以及监事,都是由大股东(政府)来任命,三者之间不存在利益层面的冲突。从实践来看,监事会通常会受到企业董事会的约束。实践中可以看到,国内很多企业监事由董事和经理兼任,形成了自我监督的局面。

  二、加强国企财务监督管理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加强国企财务监督管理,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国企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需要有高效、可行的财务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强化财务资产管理,既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又要尽可能的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实践中,如果想避免国企资产流入“蛀虫小金库”,最重要的就是将财务管理中的“稻草人”搬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而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制约机制,以此来减少利用职务之便权钱交易或者权力寻租。同时,还要加大财经法规及相关规制制度的宣传教育,知法守法;加强对国企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不定期的抽检财务管理情况,尤其是领导离任时应当做好经济审计工作。

  (二)加强国企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国有企业的内部财会人员,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只有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业务技能水平,才能确保国企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正如上文所述,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很多程度上是因为财务人员因素造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国有企业加大了检查力度,从过去两年间的财税检查情况来看,暴露的问题、国企领导犯罪案件不断增加。据媒体报道,当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成为反腐主战场;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因违纪而落马的国企高管有67名,其中38人为“一把手”,落马人员涉及电力、石油以及通信和财务等领域。由此可见,财会人员执行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能力相对较差,实际工作过程中难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甚至有些会计人员不了解财务制度。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强化财务监督,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依法办事、敬业爱岗、客观公正。

  (三)国企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首先,董事不兼任监事和总经理职位。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董事会拥有决策权,向监事会负责。同时,还要对董事会组成架构进行适当的改革,建议让专家学者以及职工代表走进董事会,并且尽可能的压缩政府董事数量,采取独立董事制度。其次,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国有企业每年都应当根据当年的营业额比例,提取一定的基金,以此作为监事会的活动经费和成员工资;提取比例按标准进行,有效解决监事会对于管理人员、董事会的过分依赖,确保监事的工作独立性。最后,内审机构设置规程中,应当划归监事会领导,业绩由监事会进行评定,从而增强了国有企业内审效率和独立性,使国企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得以完善与优化落实。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虽然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本文主要分析了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仍需加强思想重视和监管制度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质量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薛婷婷.浅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时代金融,2011(07).

  [2]孙喆.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6).

  [3]苏治国.浅谈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弱化问题[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12).

  [4]丁凯.浅议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工作[J]商场现代化,2010(11).

  王友娟 文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