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投资壁垒研究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投资,壁垒,研究
  • 发布时间:2015-01-04 16:19

  【摘要】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下对外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和流量也逐年增加,但遭遇的投资壁垒也日益增加。外国政府对我国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时,更易对国有企业主导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阻碍,同时也更加注重投资企业的利益分享和社会责任承担。因此,为了改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环境,减少对外直接投资壁垒,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大力支持更加市场化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推动以合资形式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并且督促投资企业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 投资壁垒 企业社会责任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不仅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不断增加,覆盖的行业和地区也更加广泛。根据《201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078.4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蝉联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累计净额(存量)达6604.8亿美元,较上年排名前进两位,位居全球第11位。从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域分布看,2013年中国1.53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设立2.54万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184个国家(地区)。从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看,截至2013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五大行业累计投资存量达548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3%,当年流量占比也超过八成。

  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的投资壁垒特点

  自2003年中国有关权威部门发布年度数据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已实现连续11年增长,2002年至2013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9.8%。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每年流量存量的不断增多,以及覆盖行业以及国家地区的不断增广,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的投资壁垒也日益增多。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壁垒的总量仍处于高位

  根据The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nd 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统计数据,2005年到2014上半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因遭受投资壁垒而受阻的案例总计发生了130起,其中2005-2011年数量不断增加,近两年有所回落,但仍然处于高位。其中2005年、2006年分别为1起和9起,2007年以后快速增长,2007年为11起,2008年为15起,到2011年达到历史最高值22起,2012年后有所回落,但仍然处于高频发状态,其中2012年和2013年分别达到16起和14起,2014年上半年年达到8起。2008到2011年的高速增长主要是因为在2008年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欧美经济衰退,中国经济稳健发展,大量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同时,欧美不断鼓吹中国威胁论,使得这段时间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遭遇的投资壁垒不断上升。

  (二)我国企业遭遇海外投资壁垒呈现区域和行业特点

  根据The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nd 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统计数据,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企业遭遇海外投资壁垒的高发地带,其中又以澳大利亚最为突出。2005年到2014上半年期间,我国企业1亿美元以上对外直接投资因遭遇投资壁垒而失败的案例,对澳大利亚为21起,对欧盟为16起,对美国为19起,占我国遭遇对外直接投资壁垒案例总数的46%。同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14个行业。在上述行业中,我国企业在以矿产和能源为代表的采矿业领域遭受投资壁垒的情况最为严重,2005~2014上半年,能源类对外直接投资遭遇投资壁垒39次,矿产类对外直接投资遭遇投资壁垒38次,两者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投资壁垒案例的59%。

  (三)东道国政府更易对国有企业设置投资壁垒

  从参与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规模来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仍是大型国有企业。根据《201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数据,2013年末,在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434亿美元存量中,国有企业占55.2%,非国有企业占比44.8%,较上年提升4.6个百分点。2013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927.4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43.9%,有限责任公司占42.2%,股份有限公司占6.2%,股份合作企业占2.2%,私营企业占2%,外商投资企业占1.3%,其他占2.2%。可见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然而,在国有企业主导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东道国政府更倾向于将投资行为看作是政治化行为而非商业化行为,于是往往以影响国家安全等原因为由对投资活动进行否决。2009年,中国铝业第二次注资澳大利亚力拓集团股份时,因为中铝的国有背景身份,使得澳大利亚方面认为这是带有政治性目的的占有澳方核心资源,最终在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审查拖延下最终失败。

  (四)东道国政府审查更加注重投资方的社会责任和利益分享承诺

  安南在2000年任职联合国秘书长时,首次提出了“全球契约”的概念,号召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遵守国际行为准则,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公益,从而承担相应企业社会责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外国投资者的企业社会责任承诺成为了东道国政府在审查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时重要的考量指标,例如改善当地医疗,提高当地就业,保护当地环境等。另外,东道国政府审查非常注重当地企业与投资企业的利益分享,因此也就更加偏好外国企业合资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在独资的方式下,东道国当地企业无法分享外商独资企业的收益,同时也可能引进消化吸收投资国先进技术。因此,相比于强调利益分享的合资形式,东道国政策更容易对独资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设置壁垒。

  三、结语

  对外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中重要的一环,但是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的不断增大,对外直接投资遭遇的东道国投资壁垒也日益增多,给我国相关走出去企业带来了损失。为了改善我国对外投资环境,减少对外投资过程中遭遇的投资壁垒,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进行针对性的引导。一是在投资主体上,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这样更容易消除东道国在政治审查中的顾虑,从而通过投资审批。二是要积极推动以合资形式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相比于独资的对外直接投资,合资形式更有利于东道国企业分享合资企业利益,更受东道国政府欢迎。三是要督促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主动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例如积极改善当地的医疗教育条件,提高当地就业,保护当地环境等。

  作者简介:戴畅(1988-),男,汉族,湖北武汉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方向:对外直接投资。

  戴畅 文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