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关区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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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24 13:44
本调查以城关区23所大课间示范校和市级阳光示范校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状况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校长和教师从观念、管理、实施、落实几个方面分别设计了“城关区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调查与分析”教师问卷和校长问卷。问卷主要目的在于了解目前我区阳光体育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在活动开展达到的程度,还存在哪些问题。通过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制定符合全区学校活动开展的制度提供依据。
1 选取对象的主要意图
从校长、教师两方面确定调查对象,主要考虑到校长是贯彻阳光体育的第一责任人、是活动开展的领导者和策划者,他直接决定了学校阳光体育工作开展的程度;教师是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的参与者、实施者和落实者,他们决定了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的质量。
2 调查过程与调查结果的分析
2.1 调查过程。2014年5月初选取了城关区23所大课间示范校和市级阳光示范校的23名校长,230名(随机)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校长问卷23份,回收19份。发放教师问卷230份,回收194份,有效问卷193份。对收回的问卷进行了逐份逐题逐项汇总,并利用excel函数百分比程序计算出各题各项所占总人数的百分比。
2.2 分析结果。通过对校长问卷和教师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2.2.1 校长都能认识到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100%校长对“每天保证学生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认为很有必要,100%的学校能保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但真正在落实上办法不多,52.9%的校长认为行政部门统的太死,学校缺乏自主权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制度保障不够。36.80%的校长把场地因素、15.80%的校长把政策因素作为影响学校开展“阳光体育一小时”的主要因素,84.2%的校长认为影响学校体育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仍是场地和师资。从中可以发现校长过多强调客观因素,主动改变现状的动力不足,还存在等、靠、要的意识,自主决策的意识不强。
2.2.2 学校满足于现有的成绩,深入开展阳光体育的自觉意识和动力不强。教师问卷中“学校是否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列入课表”,有3.11%的教师选择“是,但不执行”,34.20%的教师选择“否”,说明有近4成的学校对学生的体育活动重视不够,开展阳光体育的自觉意识和动力不强。校长问卷中认为“对于当前学校或者全区开展阳光体育工作有哪些意见或建议”,74.20%的校长希望从经费、人员、时间上得到保障。从中可以看出,部分校长对阳光体育活动或满足于现状,或对此没有工作思路,大部分校长还是从客观上找原因,对主观上考虑的比较少,说明了学校没有把阳关体育活动的开展真正落实到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上。
2.2.3 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时段性特点显著,大部分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时间不足。在教师问卷中“学校开展的学生体育活动”中55.96%的体育节、44.04%的亲子体育活动、29.02%的体育周和24.87%学校与社区体育活动。可以反映出大部分学校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有31.60%的校长以学校每天课时已经排满,36.80%的以学校还有其它活动,无法安排为由,受各方面因素活动时间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日常管理到位不理想,活动质量不高。应检拿牌,应付行政部门检查,依然存在完成任务的现象。
2.2.4 各校对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激发。教师问卷中“体育教师所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是否计算工作量”,67.36%的不算、7.25%的偶尔算,反映出大部分教师的付出未被认可,对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打击比较大。
2.2.5 教育行政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过程性管理的机制和动态管理的制度。“学校对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管理是否建立了管理机制”,19.69%的学校无专人负责或无管理机制,说明有近2成的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效能评估的激励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如果改变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课时时长,以‘每天保证学生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有47.4%的校长不赞同,说明有近一半校长对学校的教学质量看的比较重,还存在重智轻体的现象。
3 建议
3.1 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建议在2014年度的《城关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绩效评估》中,进一步加大体育工作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将其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采用“荣誉累计”办法,上不封顶,以激发学校加大对体育、艺术工作投入的力度和重视程度;每年不定期对学校的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阳光体育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可采取两年一复评,推动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有序开展。
3.2 加强过程性检查指导的力度,完善“三级管理”制度。针对问卷调查中学校出现的问题,建议加大对学校阳光体育活动过程性督查的力度,建立了学校———学区中心组———教育局三级管理机制,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学区中心组长对本学区学校阳光体育活动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然后由相关部门抽调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会同所在校中心组长,对问题学校进行复查,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同时,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也可不定期走进学校,对学校的阳光体育工作进行抽查。
3.3 创新活动载体,打造阳光体育运动特色。
3.3.1 以体育特色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制定《城关区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城关区特色项目学校评估标准》,以“一个结合、二个面向、三个支撑、四个落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即体育特色项目的建设要与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有机结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全体教师;国家课程、特色课程、教育科研做支撑;特色项目建设制度有落实、特色活动开展有落实、特色项目开展学生评价机制有落实、特色项目成果有落实。
3.3.2 扎实开展冬季长跑活动。要求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冬季长跑活动》方案,建立了《冬季长跑上报制度》。同时学校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评价机制,并将家长也纳入到冬季长跑的活动之中。
杨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