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最后一英里”之争

  那些把我们拖入互联网世界——尤其是那些提供“最后一英里”(last mile)宽带服务的网络运营商们拥有很大的市场权力。正因为如此,“网络中立性”(net neutrality)受到格外关注也就不足为奇了。

  网络中立性规则要求网络运营商平等对待互联网上传输的所有数据——凭什么谷歌就可以享受比竞争者更快捷的传输服务?在用户已经支付费用后,运营商为什么还要向Netflix(美国流媒体内容服务商)额外收钱?

  几周前,“网络中立性”规则的支持者们打了一场胜仗。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US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宣布一系列新计划,将网络运营商视同“公共运营商”进行严格管制,强制接受“网络中立性”规则。

  在此之前,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已在民间进行了有关“网络中立性”规则的大规模宣传。也难怪这些宣传活动如此深入人心,网络运营商划分“快慢通道”的做法着实令人愤怒。用户们花钱购买上网服务,而网络运营商为了从内容提供商那里圈钱而在服务上故意放水。

  对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不同服务,我们会有不同的网络要求。这样的例子可以信手拈来。比如,在线数据备份的话,我们会选择在非高峰期进行,因为这样可以享受折扣价;在线观看世界杯决赛直播的时候,为确保视频更流畅我们宁愿多花点银子;看网络热门视频时,我们会接受更便宜的低速网络。如果为所有互联网服务制定统一的价格,在线备份服务未免太过昂贵;网络直播速度会太慢,因而无法满足用户需求;而网络视频下载又太快,压根儿没那个必要。

  有观点认为,网络运营商不应再向内容提供商收取额外费用,因为用户已经掏了钱。这在其他领域可行不通。顾客逛商场可以不花钱,但商户们必须交了钱才能在商场里卖东西(他们需要支付不同的租金);工业展会上,参展商和观展者都得掏钱才行。认为参与市场的一方可以“吃白饭”的想法并不值得推崇。况且,内容提供商支付额外费用,会令网络用户从中受益。运营商希望通过减价来吸引用户,从而向内容提供商施加更大的影响力。

  那么,内容提供商是否应向用户免费开放所有服务呢?这样做对用户没有好处,也不利于推动创新。支撑这一观点的最有力论据就是以往经验。有太多利益牵扯其中,任何改变都会产生风险。这论据不算太糟,但经不起推敲。

  无论如何,我要感谢“网络中立性”规则的支持者。他们唤醒了人们对互联网领域市场权力问题的关注,这其中包括谷歌、Facebook这样的内容提供商,也包括为内容提供商和用户“牵线搭桥”的网络运营商。

  互联网已成为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我们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消费、获取服务、浏览新闻、联络朋友。过不了多久,冰箱、汽车甚至起搏器也将被纳入互联网。如此重要的服务被少数几家大企业所操控,让所有人感到内心难安。

  “快速通道”和“慢速通道”的划分只是市场权力的外表症状,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关注:美国需要更多的网络运营商,引入竞争的最好方式就是,强制现有的运营商放弃对“最后一英里”业务的垄断,让后来者也分一杯羹。

  可惜在拥护“网络中立性”的声明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明确表示,不会采取任何促进互联网市场有效竞争的措施。其结果就是,网络运营商的股价继续飙升。

  蒂姆·哈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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