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唐朝的“房地产”

  •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 关键字:唐朝,房地产,开发商
  • 发布时间:2015-10-14 15:42

  一般人对唐朝“房地产”的认识,恐怕跟两位诗人有关:一个是白居易,辛苦一生也没能在工作过的长安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朋友开他的玩笑说,“白居易,居大不易”;另一个是杜甫,他写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诗句。他们的经历都似乎是说,在唐朝,居住是个问题。这与实际情况是相符的,因为在一千多年前的唐朝,正经历着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房地产热”,要想轻松搞定一套住宅,还真不那么容易。

  开发商:有人成了首富严格说来,唐朝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商,在整个中国古代都没有,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产权早就明晰了,都是皇帝的,怎么去开发呢?但是,人的居住需求是刚性的,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房子,需要房子就得有人去开发。通过买地建房再出售从而获利,这件生意在唐朝也有不少。

  最常被人津津乐道的唐朝地产商首推窦乂。这个人出身贫苦,靠勤奋和聪明赚取了第一桶金,有一些实力后,他花3万钱在长安城南买了一块地皮,有10多亩大,算下来一平米只合3钱。当时一个九品官的月薪是1.6万钱,所以这块地跟白拣的一样。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这里地段虽不错,却是个大坑,一下雨就积水,现在变成了臭水塘。窦乂花钱把坑填平,盖了20多间店铺并出租,建成了一个市场,生意很火,每天都能收到几千钱的租金。窦乂在房地产上尝到了甜头,以后又开发了其他项目,得了个“窦半城”的名号,成为当之无愧的长安首富。

  还有一个地产商名叫裴明礼。此人在长安城的金光门外也看上了一块地皮,虽然没有水,却有很多瓦砾,清理起来费工费钱。他想了个办法,在地里竖了一根木杆,上面挂一只筐,对外说谁能拣地里的瓦砾投进筐里就奖励谁,这一下子吸引来很多人。但“十百仅一二中”,奖金没发出去多少,瓦砾却让人抢光了。他又让人在这块地上养牛,积攒了很多牛粪。于是再种上果树,果子下来“所收复致巨万”。这时这块地已经花果飘香,裴明礼在上面修建了一些别墅对外出售,获利很大。

  房奴:已经开始异地上班在唐代,当一名公务员较之前代算是幸福的,这主要体现在退休或离职后的待遇方面。唐代以前,退休或者离职不仅失去了公务员的身份,而且也失去了相应的待遇。在职时配的车、住的房子都是公家的,退休或离职后就连工资都没了,更不要说住房、公车。从唐代开始,公务员退休后可以拿到养老金,标准是在职工资的一半,但公家配的房子必须马上腾出来。

  那么住在哪儿呢?这就要靠自己去解决了。唐代是干部异地交流、异地轮岗最频繁的时代之一,很多人往往几年就换一个地方,居无定所,一旦退休或离职,才发现连个养老的地方都没有。还有一些低层级公务员,公家解决房子也有个过程,可能还得“排队”。所以,住房对当时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

  白居易在29岁那年考上了进士,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是天赋、勤奋外加运气的结果。此后他有了一份正式的公职——校书郎,品级九品,每月有1.6万钱的工资,但这个收入水平在长安根本买不起一套房子。他开始住在永崇坊的一个道观里,后来在常乐里租了几间茅屋居住。常乐里在长安东郊,他上班的地方在大明宫,路太远,只好又养了匹马代步,相当于买了辆私家车,加上雇佣人,白居易的日常生活开销不小,每月省吃俭用,只能勉强把一半的工资存起来。他打算攒钱买房,但是攒了10年仍然不够在长安城买房,失望之下,他到长安以东的渭南县买了一座宅子。这里相当于北京的燕郊,白居易平时干脆住到单位里,休息日回渭南,过起了异地上班的日子。

  韩愈当过吏部侍郎,地位比白居易高,也买过房,用的是积攒了30年的工资和给人撰写墓志铭的润笔。买完房的那一刻,韩愈恐怕没有多少乔迁新居的欣喜,更多的是被淘空的感觉。这从他写的一首诗中可以读到:“始我来京师,止携一卷书,辛勤三十载,以有此屋庐。此屋岂为华,于我自有余。”

  限购令:求田先问舍“求田问舍”语出《三国志》,是刘备说的,原话是当面批评一个叫许汜的人,说他不是忙着买地就是到处打听房子的价格,还要去嘲讽那些干事的人。这个词跟房地产限购本不搭边,但是唐朝施行的一项房地产限购政策,正好可以用这个词来概括。

  唐朝对住宅用地有明确的标准,不是有钱就可以多买多盖,它规定普通人家每3口人给一亩宅基地,“贱民”之家每5口人一亩,如果多占,“一亩笞十”,就是每超过一亩打10大板。同时还规定,一处房产或地产要出售,买卖双方谈妥还不行,还要征求所在地的邻居以及卖方族人的意见,“先已亲邻买卖”,即邻居和族人有优先受让权。

  这就比较麻烦,极大地增加了房地产交易的难度。但这项制度也减少了一些邻里矛盾和家族纠纷,所以这项制度不仅在唐朝施行,而且被其后的几个朝代沿用,前后长达一千多年。一直到民国时期,报纸上还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启事:“某房某地已谈妥买卖,该业主的族人和邻居们如有异议,请速与购房人联系。”

  房产税:标准太高,差点断送政权房地产算资产,对资产征税早已有之,周朝称廛布,汉代称算缗,唐代也有,称间架税。

  按照《资治通鉴》的解释,所谓“间架”是指“每屋两架为间”,也就是并列的两个屋架之间的空间称为一间房,就以此为标准收税。豪华一些的所谓“上屋”每年每间收2000钱,一般化的房子也就是所谓“中屋”每年每间收1000钱,差一些的房子也就是所谓下屋每年每间收500钱。对照一下九品官的月薪,这个标准绝对不低。

  收这个税有个背景,唐德宗在位时有4家藩镇联合造反,唐德宗决定用兵,但需要大量军费,国库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有人出主意收这个税。收房产税倒也不是唐朝的创举,问题是这么高的标准让人如何承受?果然,此令一出群情哗然,拿不出钱交税的自然觉得没活路;有些人虽然有钱,但房子也多,一交就是一大笔。朝廷不管,规定强力收缴,对隐瞒房产逃税的,一经查实就打60板。还鼓励邻居、亲朋揭发,查实后奖励5万钱。

  这项房产税刚施行几个月,长安城外发生了一次军队哗变。叛军为赢取民心,打出了“不税汝间架除陌矣”的口号,说他们要是取得了政权,马上就取消房产税和其他的乱收费,老百姓纷纷支持叛军。唐德宗在长安呆不住,逃到了乾县。这场叛乱最终还是平息了,不过让唐德宗大为震惊,下达罪已诏,承认政策失误,宣布废除间架税。

  房地产中介:

  最早的职能是防止逃税买卖房产找中介,既省心又安全。中介公司“一手托两家”,促成交易,收取佣金,这种经营模式是“三赢”。

  唐代也很重视房地产中介的作用。后唐时明宗曾下令:“如是产业、人口畜乘交易,须凭牙保。如有违故,关联人行科断。”意思是有资产、奴婢以及牲口要买卖的话,必须经过“牙保”,否则就要接受调查。

  这里的“资产”主要指的就是房地产,这里的“牙保”是一种中介机构。有人认为这也是中国最早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古代,经手房地产买卖的中介机构称“庄宅牙行”,经手奴隶买卖的中介机构称“生口牙行”,经手牲口买卖的中介机构称“五畜牙行”,它们都是“牙保”。

  根据唐明宗的这项法令,房地产交易除了“求田问舍”外,还不能随意私下进行,必须有中介机构的参与。朝廷之所以管得这么细,推测起来可能与税收有关。除了收房产税,房地产交易行为本身在历代也都是收税的。比如,东晋时规定房地产交易收税标准为4%,其中卖方承担3%,买方承担1%。唐代也不例外。这样就会产生一些逃税行为——买卖双方私下达成交易,免了这笔税。为堵塞这个漏洞,朝廷规定中介机构强制介入,同时鼓励知情者揭发,保证每笔房地产交易都记录在案,想逃税比较困难。

  陈忠海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