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创新与制度再造

  自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词突大行于世。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来形容,庶几近之。至同年12月21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亦成为2016年经济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经济报告》继上期解读了“供给侧改革”这一重大命题之后,本期“封面专题”再聚焦于此,以期在全面、深入解读的基础上,密集开出厉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方。

  北大教授苏剑在《供给管理的历史渊源和逻辑思路》中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一国政府需求管理政策刺激起来的总需求很可能并非对本国产品的总需求,但供给管理政策的直接受益人就是位于本国主权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因此,供给管理政策有其独特优势。

  金海年在《新供给经济学的主张与应用》中认为,新供给经济学并非凭空或者纯理论化概念,它直面了现实中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制度。

  一遵、柯挺等在《供给侧改革:与危机赛跑的制度再造》中阐明,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供给质量与效率、改善供给结构,最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国研中心资环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认为,从中长期看,供给侧改革要深入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既定的改革议程;从短期看,供给侧改革须调整存量,培育增量。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与苏京春在《从对立走向融合的“新供给经济学”》一文中,梳理了供给学派的源流、历史评价和影响,并提出了所谓“立足中国国情、反映中国诉求的‘新供给经济学’”。

  其实,在编者看来,中央虽在不同时期提出了名称各异的关于经济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但是,这些名称或概念的核心指向大多是趋同的。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言,其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质量效益型增长”“集约型增长”“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新常态”等等,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本质意义上,都是大同小异、一脉相承的。一言以蔽之,那就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

  是故,中国改革和发展中的最大问题并不是认识问题,而是执行问题。我们的法律和政策虽不能说是赅博无漏,但也基本上可说是体系健全了。然而,其中有多少真正落地了呢?又有多少真正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了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九五”时期就提出来了,现在已跨入“十三五”,转得究竟怎么样呢?国企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到现在,到底是民进国退了还是国进民退了?

  要之,如果我们不能摆脱重商主义、凯恩斯主义、父爱主义的负面影响,如果我们没有壮士断臂、自我鼎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胸襟、格局、胆识和勇气,那么,欲使此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恐亦戛戛乎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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