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号、钱庄和近代银行

  •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 关键字:票号,钱庄,近代银行
  • 发布时间:2016-01-08 14:22

  很多人把票号和钱庄并称,认为它们的性质和特点都一样,只不过一个是北方人开的,一个是南方人开的。其实也不完全是这样,钱庄和票号还有着很多不同

  近代中国的落后不仅体现在军事、政治和外交上,在经济方面也十分衰弱。基础薄弱、列强打压加之观念和体制的陈旧,让中国没能跟上近代工业化革命的步伐,成为积贫积弱的根源,这一点在金融领域表现得更为突出。

  票号:有些神秘的金融组织

  近代中国金融体系主要由票号和钱庄等传统金融组织、外国银行以及姗姗来迟的本土银行构成。从发展过程看,票号的历史最为悠久。

  票号又称汇票庄,经营者大多是山西人,又称山西票庄,从字面上看,似乎是经营“票”的。在金融上,“票”一般指钞票、汇票,票号所经营的大体是后者。汇票,是一种结算工具,具体说就是由出票人签发、要求付款人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从名目上看似乎是现代金融的产物,但从操作流程看其实很古老。

  明清时期的主要货币是银两,辅币有铜钱、银元,无论哪一种货币都有共同的缺陷,那就是不易携带,商人到外地进货,携带大量银子和铜钱,不仅沉重而且招摇,很不安全。如能先把钱存在出发地,拿着一纸凭据到进货地就能把钱兑换出来,那不就既省事又安全吗?这种现实需求催生出票号,它就是专门经营这种汇兑业务的。

  有人认为票号最早在明代就有了,有人认为产生于清代中期,但至迟于清代道光年间,票号已经出现了第一次繁荣。随着贸易的发展,市场对汇兑业务的需求大量增加,票号也大量涌现。据1907年的一次调查,当时全国有票号414家,平均每家资本20万两左右,堪称票号的全盛时期。

  票号的设立一般采取“东伙制”。“东”指东家,由一人独资或数人合伙;“伙”指经营者,从大掌柜到学徒不等。东家对票号的经营承担责任,但一般不直接参与经营,日常经营委托给大掌柜及其以下的“经营层”。大掌柜与东家类似于主仆,要么有亲缘关系,要么是师徒,双方以忠义诚信为纽带,绝不背信弃义。由于经营的是汇兑业务,总号之外需要在各地广开分号,分号由“老帮”管理,直接听命于大掌柜。总、分号内部实行学徒制,各级管理人员由学徒逐级升任,这种商业文化与西方的企业文化不同,更崇尚伦理亲情,既“认钱”也“认人”。

  在很长时期内清政府对金融业都很不重视,设立票号并不需要注册登记,但票号很看重自己的信誉,设立之初东家一般先在本号存上一笔巨款作为“保证金”,但顾客看重的往往不是这笔钱的多少,而是东家实力的大小。因为东家所承担的是无限责任,票号一旦倒闭,东家不仅要拿这笔“保证金”赔偿损失,还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身家。

  经营异地汇兑业务最大的风险来自造假和欺诈。在信息通讯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防止这类风险是个难题,但这个问题被大多数票号很好地解决了。在外部,票号一般不与其他同业来往,只在自己的分号间开办业务。这就像一道严密的防火墙,隔绝了外部风险;在内部,各家票号都有一套独特而严密的防范措施,其大部分细节至今不得而知,相当神秘。

  钱庄:开业需得到同业认可

  很多人把票号和钱庄并称,认为它们的性质和特点都一样,只不过一个是北方人开的,一个是南方人开的。其实也不完全是这样,钱庄和票号还有着很多不同。

  钱庄也称银号,出现的时间比票号略晚,的确盛行在江南一带,但它的产生并不是以经营汇票为目的,早期它的主要业务是银钱兑换。

  清朝的货币体系本来比较简单,但作为主币的银两和作为辅币的银元本身都有些复杂,造成了货币体系的混乱。银两是实物白银,由于产地和冶炼手法的不同,造成成色不一,又由于规制的问题,市场上流通的银两也五花八门。明代中后期以来,中外贸易量大增,一些外国的银币随银两大量流入中国,“洋元”、“鹰洋”等银币也在市场上广泛流通。为了方便交易,市场需要一种能兑换货币的中介组织,可以统一银两和银元,或者把银两兑换成铜钱、银元,这样钱庄就出现了。

  与总、分号“连锁经营”的票号相比,钱庄的实力略逊一筹,资本通常在几万两之间。但钱庄的总数远比票号多,整体实力并不低于票号,尤其在经济发达的江南一带,钱庄的影响力超过了票号。票号和钱庄一旦涉及金融,经营领域就不会只局限在汇兑、货币兑换这些简单业务上,它们随后都开办起存款和放款业务。票号的经营方针一向保守,又争取到官款为支撑,相对稳健;而钱庄开办了大量的存、放款业务后,承诺高利率,投资风险大的鸦片走私、赌场以及投机贸易,经常损失惨重。

  钱庄后来还推出了“钱票”业务,就是自己签发票据,持票人可以拿来兑付现金。这种钱票流向市场,被其他金融机构用作贷款的抵押物。钱票流行后,需要在各钱庄间协调和沟通,这样钱业公会的作用日渐重要。开办钱庄虽然也不需要到政府那里注册登记,但必须得到钱业公会的许可。这些行会除了协调同业往来,还负责与官府和外商的交涉活动,虽然是一个民间组织,但权力很大,形同金融监管机构。

  一开始,市场只认可那些知名的、实力大的钱庄签发的钱票;后来投机贸易、股票交易越来越盛行,市场资金紧缺,对钱票的需求量大增,一些实力较小钱庄开具的钱票也可以拿来抵押放款。有人看到这是一条生财的门路,甚至为了能签发钱票而专门开办起钱庄,签发出去的钱票往往是自身资本的十几倍、几十倍,结果可想而知。近代中国多次爆发金融风潮,钱庄和钱票即使不是这些风潮的主角,至少在其中也扮演着推波助澜的角色,而其自身也在这些风潮中遭受到严重打击。

  外国银行:一度掌控中国经济命脉

  票号、钱庄虽然具备近代金融的一些特征,但与银行相比它们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它们的实力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票号的实力稍强也十分有限,无法满足大规模商业贸易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们的业务模式相对单一,经营手段和内部管理相对落后,虽然也经办存、放款业务,但由于总量有限,客户不多,无法满足工商业的融资需求。

  金融业的滞后已经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清政府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对已经内忧外困的清政府而言,也许意识到这个问题也无力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外国银行便趁虚而入。

  外国在华设立的第一家银行名叫丽如银行,设立于1864年,总行在英国,进入中国后开始专门为外国洋行在华贸易办理外汇业务。后来经营范围逐渐扩大,开办起存贷款业务,甚至获得了发钞权,所发行的纸币可以在中国市场流通。此后,汇丰、麦加利、花旗、三井等银行纷纷进入中国,汇丰银行更把总行也设在了中国。到20世纪30年代,各类在华的外国银行已多达50家以上。

  这些外国银行大多实力雄厚,除垄断了中国外汇业务外还大量吸收存款。1936年有过一次统计,汇丰等17家外国银行在中国吸收了超过14亿元的存款。而当时中国本土25家银行的存款总额才13.6亿元。除此之外,许多外国银行都设法在中国争取到了发钞权。像丽如银行那样在中国发行过纸币的外国银行超过了20家;俄国的卢布票、日本的金票长期流通在中国东北地区;汇丰等英美银行发行的纸币流通于长江流域;云南主要流行的是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的纸币。由于没有本土银行,当时清政府尚且无法印行纸币,这些外国银行大肆在中国发行纸币,发行了多少、有多少准备金、退出市场前回收了多少,都成了一笔糊涂账。

  除此之外,外国银行还与钱庄、票号等联手,通过贴票、贴现等手段扩大对金融市场尤其是刚刚发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渗透。它们放款给这些机构,纵容投机和炒作股票,从中牟利。外国银行利用把握市场的优势,一有风吹草动就逼迫还款、收缩银根,看着钱庄、票号和大批中国民族工商户倒闭破产。

  经过几次对外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清政府的财政几乎难以为继,不得不向外国银行借款。汇丰等外国银行又获得了一项新业务。借款不仅有高额利息,而且以关税、盐税以及路权等作抵押,通过经办借款,外国银行进而控制了清政府的财政。新中国成立时汇丰银行经营了85年,总共获利5.4亿港元,相当于开业资本的200倍以上,这些超额利润不是通过正常业务就能取得的。

  本土银行:姗姗来迟又步履维艰

  没有银行,不能发钞,也不能向内举债,只得借外债度日,不仅损失了财富,而且让财政、金融、关税这些经济命脉都受制于人。清政府在经济上的失败比军事失败还严重。号称有5000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长达数十年间难道没有一个人能看出问题的症结吗?

  其实不是,早就有人提出了开办本土银行的建议。1859年洪仁玕在《资政新编》中就提出过要“设银行”、“发银纸”;郑观应在《盛行危言》中列出专门篇目详细阐述设立银行的必要性和好处,还有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指出开办本国银行抵抗外国银行的入侵。他们向朝廷建议,与其借外债不如“举内债”。从国外经验看,中国的近邻日本明治维新前所面临的经济、金融环境也类似。但日本人克服困难和阻力坚决开办自己的银行,大量印行纸币,不借外债;外国银行在日本根本没有市场,许多被迫倒闭,日本社会也从来没有“洋买办”这样的阶层。

  但不知因为固守“国本”的观念过于顽固还是清政府办事效率太低下,19世纪眼看就要结束了,中国的本土银行还不见踪影。直到1896年,在时任督办铁路事务大臣盛宣怀的奏请下,朝廷才下诏开办银行,这就是于次年成立的中国本土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

  在中国通商银行筹建过程中,外国列强纷纷出面干预,有的声称要筹办中外“合资”银行予以抗衡,有的拉拢中国商人试图控制中国通商银行的商股。在盛宣怀的努力下,这些手段最终都没有得逞。中国通商银行开业后获准发行纸币,但很快就遭到了暗算。一些日本人秘密印行该行的假币投向市场,造成混乱,大批存款人前来挤兑。事件虽然得以平息,但银行的声誉大损,业务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中国通商银行实行的是股份制,官股、商股各占一半,所以该行还不能算是一家“国有银行”。中国第一家“国有银行”是大清户部银行,也称大清银行。该行虽然也有一部分股份可以由官员和民众认购,但规定“以中国人为限,不得转卖外国人”。除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外,该行还承担统一货币、代理部库的责任,既是一家商业银行,又是清政府的中央银行。但它成立时已经到了20世纪,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总格局已经再也无法改变了。

  陈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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