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

  我们有各自的人生,各自的行程,各自的山河要走

  1

  从小我就喜欢杂志。

  家人给我订了一份“好孩子画报”。

  一个醒目的封面。五十多张纸。正反面彩色印刷。有很多个故事,够一个小孩用三天的时间慢慢读完。封底会登广告,“治疗近视”或者“复读机”。杂志每个月按时送进我家的信箱,风雨不误。每个月我都会等待。

  等待,既惆怅又寂寞但绝不会落空。我喜欢那种感觉。

  稍长一点,上了中学,我试着给杂志投稿。用杂志通常爱用的语句是“石沉大海”。这没什么,我默默地自己写着玩。上了大学,有一天,团委征文。

  在文科院系投稿众多的情况下,团委征文组居然选中了昆虫学系的我拿一等奖,真是很惊吓。我把那稿子复印了一份寄给杂志,很久以后,有同学从图书馆阅览室跑出来说:请客请客!

  我的稿子发表了!得了一百元的稿费,欣喜若狂,请全寝室的姑娘吃小餐馆,之后还每人喝一瓶北冰洋汽水。

  后来,我就给那本杂志写一些稿子,很多人知道了我,包括我们辅导员。他说:“大榛,你得好好写,写点大文章,成为大作家。”可是像我这样的小女子,能做的不过就是写一些小腔小调的小文章,我从来没想过当大作家,也没想过拿诺奖,也没想过写作能带来什么好处。我只是很喜欢那种写一篇稿子被登在一本杂志上的感觉。还有稿费我也喜欢,可以拿来买新的衣服和鞋。

  后来在我快毕业时,有一天,有人给我发电子邮件,说我就是他们要找的人。那是一本大牌杂志,他们要我写专栏。像这样的事后来就经常发生,我渐渐就成了“杂志业的人”,但我另一个身份是一间昆虫科研所的员工,在一间小小的办公室工作,有一位领导和一位同事。

  2

  我分到那间科研所的第一天,领导说:“大榛同志,你在右边这间办公室,又对另一个刚分来的男生说:“大树同志,你在左边的办公室。”

  领导给我们俩一人一张饭卡,然后就回中间的办公室睡觉去了。

  中午食堂停水,饭没吃成,领导带我俩去吃了小馆子。酸菜鱼,醋熘白菜,酸辣粉。多年以后我俩对领导孕妇般的口味习以为常。当天领导还喝了二两烧酒。他说明天要是再停水就不能请你们了,你们在办公室自己做饭吧,酒精灯随便用,锅在我书柜里,调料在抽屉里。

  第二天真的停水!领导没来,我和何大树同志用七个酒精灯煮方便面吃。我们那时真听话啊,真的就在办公室老老实实地吃。出乎意料地好吃,要知道方便面煮着吃和泡着吃的口感那是云泥之差啊。这个传统一直流传下去,后来有时候食堂有饭我们也在办公室煮,隔壁害虫防治人会喊,多下一包,我也来吃!

  这是我的工作,好比现实中的我,是一位家常便饭的办公室少女。而梦境中的我,是在纸媒上,是温婉端庄的红人。我用大把的“业余时间”搞创作。那时我们还用着特别古老的台式机,电脑屏幕像外星人头盔那么大,屏幕晃着我惨白的脸,我正在炮制一篇充满悲情的爱情小说《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何大树走进来说:“咱俩今天要擦标本室!”他拿着鸡毛掸子。他比我有责任心多了,先进去擦了一个小时我才去。标本怕虫蛀所以在玻璃盒里放了樟脑精,年代久远,樟脑精汽化再凝固,在昆虫针上结晶成六边的雪花、奇丽的钻石或者美妙的冰块儿。冬天下午,天黑得早,我们开着灯,在灯下看着那一盒一盒晶莹的标本。那是我终生难忘的记忆。

  “这一盒大虫子是蚕吗,应该不是中国的。”我说。

  “印度的野蚕,吐的丝也能纺线,千年不朽。”何大树说。

  3

  转眼我在这间研究所也混了四年了。工作了四年的人,就像大学读了四年的人,不变形成一根油条是不可能的事。我基本上就是昆虫组十三妹,科研所霸王花。新来的小毕业生都尊称我姐。姐怕啥?姐啥也不怕啊。我让杂志社把样刊和稿费单直接寄到办公室,方便我取。小毕业生看着姐做这些,敢怒不敢言,直到阴险小人把我告了领导,我们领导才后知后觉标本室里住着一位文豪。

  他召集大家开会声讨我。成员一,他自己。成员二,何大树。成员三,我。

  领导说:“大榛同志,你是一位研究所的员工,整天不务正业,给通俗杂志社写稿子,这样要是上级知道了,你和我都吃不了兜着走,影响太坏!”一拍桌子,真生气了。

  “何大树同志,你有什么要发言的吗?”

  何大树想了一会说:“我觉得倒不至于吧,影响归影响,她也没耽误工作,要不这样,让她写点昆虫科普文,发表到杂志上,宣传宣传我们所,没准还是好事儿,我们这儿能写得通俗的恐怕只有大榛,人才啊,对吧,将功补过呗?”

  大榛一边咬牙切齿一边点头称是,有台阶赶紧下。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给中学生杂志写专栏“虫虫历险记”,这是我文艺小说路线当中的一小段弯路,全赖何大树所赐。何大树笑嘻嘻地蹩过来,“这个月检讨还没写完呢?”他把这个专栏称为我的检讨,他倒是每个月都会拜读。

  我站起身,两盒新来的步甲放在墙角,我也应该活动活动四肢了,把临刑前的步甲倒出来放放风。活的,十厘米长,一雌一雄。何大树连忙后退,“别过来,别过来,救命啊!”何大树仓皇逃窜。他上学时去野外捉虫曾为射炮步甲所伤,甲虫汽化的毒液达到100摄氏度以上,直接灼伤他的手臂,现在还留着一块绿色的疤。

  “请把我戴在臂上如戳记,放在心里如印记。”

  我坐回电脑看着我的新稿。

  他戴着胶皮手套把那两只步甲解决了,他做标本,我递针,递胶条。

  “你写的那些都是真的吗?”他问我。

  “问这种问题真幼稚,都不是真的。”我回答。

  “也对,你这么闷的人,怎么可能谈到恋爱。”

  说得不假啊,我既不爱旅行,也不爱社交,更不喜欢往人堆里凑。过江去晴川阁看樱花,都觉得还是科研所门口的大梧桐树来得亲切。像我这样的人,怎么能诌出那么多爱情故事,我也觉得奇怪。

  那是杂志业兴旺蓬勃的零零年代,我的稿子登在各种畅销杂志上,经过一间书报亭,十本杂志里七本都有我的爱情小说。很多人喜欢我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少男少女,有一些知道了我地址的粉丝堵在科研所的门口,见我和何大树一起走出来,她们发出粉红色的尖叫。

  4

  何大树就像我的兄弟,我的手足。兄弟同心,手足情深的那种。他连我

  吃面条打喷嚏面条从鼻孔里挂出来的德性都看到过,连我被领导狠批时哭出

  鼻涕泡的丑样都看到过,他甚至连……甚至我上厕所没纸了都大喊一声“送纸”,他隔一会从门缝里伸进来持有维达卷筒纸的手。“你没偷看吧?”我说。

  “你没开排风扇,”他说。

  “更不能偷闻!”

  “嘿!你还有理了你。”

  我们真是兄弟啊,我甚至愿意把我女性的部分去掉一点点,显得更生猛更汉子一点点,来凑合兄弟这个词组。然而我们领导跟害虫防治、遗传育种的领导聊家常时会说:“其实内部解决最好,俩人都挺内向,挺适合的,年龄也相当。”“就是结婚你得封双倍红包,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长辈开的玩笑好无聊哦。

  工作第六年,办公楼改造,据说要把所有害虫,育种,昆虫类都排在大格子间里,我们一边抱怨一边盼望新楼的落成,装修的时候领导安排我俩出走。“你俩出差去,内蒙,四川,海南,东北,你俩选吧。”我说我去四川,何大树说他去内蒙,所以这就是我们俩,我们俩怎么可能恋爱呢。

  去四川出差,当地科研所请客吃饭,在所有人中有一个人看上去有点特别,原来他是那间科研所请来的客人,是一位昆虫学家。他比我年长一些,沉稳又温和,在我唱K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不看他也知道他在看我。我怎么唱得这么好呢,我一首接一首地唱,直到连唱了十首歌快要断气时,那个人终于跟我说话了:“你头发上有个瓜子皮……”他帮我把瓜子皮摘掉。

  但就算有瓜子皮的阻挠,我和他还是一见钟情了。回到武汉,一下飞机,手机里就看到他发来的短信。我的心差点从腔子里跳出来,硬给咽回去。就这样,我恋爱了。

  5

  我这个恋爱谈得可真不容易,远隔千里,牵扯着一脉红线。他有时候在国外,会在我的中午、他的半夜跟我视频。这种时候,何大树你为什么不滚回你的办公室,跑来跟我瞎叨叨什么呢!

  “酒精灯煮面条,面条带着酒味,我吃一碗要醉啦醉啦。”何大树说。

  “胡扯,别发羊癫疯了。”我轰他走。

  光有视频是不够用的,我得用尽一切办法和男朋友见面。某杂志社,笔会在马来西亚举行,当时我的男朋友正在马来西亚。我对杂志的编辑部主任说:“这个笔会我一定要参加。”对方说:“好,那你接下来两年都要给我们写专栏。”我签下了保证书。

  在马六甲海峡远望着海面上的云,近处红色的屋顶,有一只猫懒洋洋地走过来,睡在我的脚边。我和我的爱人晒着暖暖的太阳,我们真的不想分开。“结婚吧。”他说,“买一所房子,生一个小孩,养一只猫,我们安定下来,一起度过一生。”

  我写的专栏里有很多是教育年轻的女孩如何识别男人,如何保重自己,但是轮到我自己,还是没什么主意。幸好我很幸运,遇见的是一位好人。年长我十岁,在我心里是法布尔中国版的男人,穿上西装尤其帅。

  知道我要结婚了,领导不无惋惜地说:“这下我们小何落单了。”

  何大树在隔壁办公室说:“请别提我!”

  为了庆祝我结婚,几个同事一起出去喝点酒。他们说:“何大树啊何大树,你把窝边最美的独角仙放归了森林啊。”

  “不对不对,大榛还是比较像一只竹节虫,坐那里能一上午不动。”

  “试试说她是蜣螂看她会不会发火?”

  他们极尽所能地开玩笑,因为知道榛姐今天一定不会发火。

  何大树一滴酒都没喝。

  喝醉的,桌子底下躺着好几条。他挨个扶起来,他们又倒到桌子底下。

  法布尔来接我了。

  何大树对我说:“走先,我来搞定”。然后孤身处理一群醉鬼,我想,兄弟嘛,兄弟就应该是这样的。我心里唯一一点儿过意不去也就烟消云散了。

  6

  从大学毕业到工作的第七年,从二十三岁到三十岁,这是我青春时代最葱茏的回忆。杂志业也在这七年间,从波峰渐渐滑向波谷,街边的书报亭有好几个都拆掉了,印刷品开始双色印而不是彩色印。一些萧条的痕迹开始显现,有一本两本经营不下去的小杂志停刊。其实想通了就好,凡事盛极而衰,物极必反,这是人生乃至宇宙通常的真理啊。

  三十一岁,我和法布尔移民去了新西兰。在新西兰医院的产房,满身大汗但又浑身发抖,全身的骨头缝儿都撑开了,头上冒蒸气,舌头冷得打结。洋护士体贴地往我身上洒满冰块……当时真想喊一句FUCK。在那个时候,忽然想起小办公室的酒精灯,那么小,但是那么温暖,想起那些吃着热乎乎方便面的中午,我集中念力,以拉屎和举重并存的努力一贾余勇,孩子出生了。

  我和中国渐渐失去了联络,那些年,我很少写作,也难得看到一本中国的杂志。在我不知道的时间里,杂志,这种美丽的、简单的、悦目的事物,渐渐走向没落。

  我曾经那么喜爱杂志,因它如同每月一次必至的承诺,每月一次必有的牵挂,总会按时到来,不辜负我的盼望。如今,时间的洪流追逐它消亡,任何人都挽留不了,就如同青春一定会从你的身上离去。

  “我也要离开科研所了,这儿还有些你的东西,你还要不要?”何大树在微信上问我。

  不久后我收到从中国寄来的包裹。

  一本剪贴集。

  一本我在各种杂志上刊登的小说的剪贴集。什么时候做的?为什么做?何苦要做?我想既然寄来此物的人没有附上留言解释,那么我也就没有必要再问。

  用一幅布料包了封面——只有常年摆弄蝴蝶的翅膀、草蛉的触须或是夜蛾、螳螂、白蚁、天牛标本的手,才能如此灵巧,做得了这样细致的手工活儿。

  布料细薄带韧性,灰褐色,不是染的,天然就是那个颜色。

  我认得出那是野蚕的丝。大树一定去过印度了。这种野蚕只有印度才有,幼虫绿色,浑身长毛,蚕茧拳头大。不必像家蚕那样烫茧抽丝,野蚕会咬破茧变作团扇大的蛾子飞走,所以取来的蚕丝是断的,细碎的,做出的布料是粗糙起毛的。何大树,他居然去了印度!

  我想像他在某棵大桑树下,野蚕爬满了头发,取到几个茧,揣进衣兜。而那时我在新西兰,也许正在喂自己的小孩吃南瓜泥,要像粉红猪小妹一样,把勺子当成飞机,小嘴巴张开,是机场,这样才吃一口。

  7

  这就是我和杂志、和青春的故事。我是谈一次恋爱就成功结婚的幸运女生,但我心中也有一个微小的惆怅,关于一个我从未爱过,但对我一往情深的兄弟。我忽然明白他为什么要将这本剪贴集寄给我,并不是“不寄不更好吗”那么简单,必须要寄,一定要寄,因为这也是他的仪式,是他在跟他的青春作别。从此他经秦岭,过蓝关,渡瘴江,再到惶恐滩、零丁洋,最后去往海外另一座岛屿安家,就像我们每次出差那样,同时出发,但不同时归来,我们有各自的人生,各自的行程,各自的山河要走。

  各自珍重。

  是对杂志,也是对人。

  是对你,也是对我自己。

  文|榛生 编辑|艾叶草 设计|Stepha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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