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加薪的三种途径

  • 来源:职业
  • 关键字:工资,肯德基,劳动法,加薪
  • 发布时间:2011-09-06 14:23
  据报载,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基准线大多在15%左右,其中河北省基准线最高,达18%,北京基准线最低,为10.5%。

  对于企业工资指导线,许多人还不了解。有人问:是否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政府发布的这个工资指导线为职工增加工资?当然不是那么简单。

  在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过程中,企业不再像计划经济体制那样由政府部门直接确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既然如此,这个工资指导线对于职工加薪到底有什么作用呢?

  沈阳肯德基职工这样加薪百胜餐饮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快餐连锁企业。其沈阳公司旗下拥有肯德基、必胜客门店66家,职工2300多人,其中合同制职工近千人。

  2009年12月23日,按照集体合同制度要求,沈阳市总工会向肯德基沈阳公司发出要约,要求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沈阳市总工会提出职工基本工资为900元,年增幅5%,肯德基方没有接受。他们提出按700元即沈阳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签订集体合同,沈阳市总工会没有同意。

  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谈判与博弈,沈阳肯德基公司终于答应其旗下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900元,承诺员工工资的平均年度增长幅度达5%,期限为一年半。6月17日上午,沈阳肯德基工会与公司行政方签订了集体合同,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这是肯德基在中国内地签订的第一个集体合同。

  当地工资指导线是这样确定的:2009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2009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7%;2009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2%;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考虑到肯德基沈阳公司2007年至2009年利润年增长30.7%。因此,沈阳服务业工会坚持“最低工资增至900元、年均调薪5%”,可谓有理有利有节。

  职工加薪的三条途径

  为了加薪,有些员工贴出李嘉欣照片对老板进行暗示,还有个别职工“裸体抗议”企业不加薪,实践证明这些都不是好办法。其实要求加薪无非有三种途径。

  第一种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通过法定的劳动标准要求提高工资,当然是最过硬的办法。据2004年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会被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将被责令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但是最低工资标准只是最低的

  工资保障,如以上案例中沈阳肯德基提出的700元业已达到了当地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却无法为职工所接受。

  第二种是“用脚投票”,就是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简单地讲,就是谈得拢就做,谈不拢就走。

  应当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条件下,劳动力的供求对职工工资水平起基础性调节作用。但是原约定工资只是企业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预付给劳动者的部分劳动报酬,未必能够充分反映出劳动者劳动对于企业增长的贡献以及物价上涨对职工生活的影响。而且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大部分职工的工资议价能力低,这使得劳动力市场工资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近日报载,上海小小的一条山

  东路及周边街道上,餐饮店、服装店等店家的招聘广告随处可见,粗略统计,有30多家店都贴着招聘广告。难道又出现了夏季用工荒?不少店家其实是“常年招聘”,以便随时换人,制造一种危机感,以此拒绝员工的加薪要求。这种做法提醒职工: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仅靠单独打拼,“以脚投票”难以获得成功,也许企业永远找得到比你更廉价的劳动力。

  所以职工还要学会第三种途

  径,即“用手投票”,就是用举手表决的办法,通过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为自己加薪。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工资指导线是集体谈判的重要依据

  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实际上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效益的企业,工资增长的空间不尽相同。提高同样幅度的工资水平,有的企业能够顺利消化,有的可能陷入困境。职工工资在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应不应该增长,应该增长多少,除了市场价格的影响、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外,还应取决于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的结果。

  但是《劳动法》又规定:“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所以企业确定的工资水平不仅要与企业自身效益增长水平相适应,还必须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就需要政府通过某种形式来对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以保证实现基本的公平。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参考借鉴了新加坡等国的有益经验,制定和实施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各省的工资指导线就是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状况及上年企业工资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的。工资指导线包括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基准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代表了一般的水平;工资增长上线也可称为预警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可以是零增长也可以是负增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已有13个省份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进入7月份以后,青海等省份也相继发布了工资指导线。综合来看,目前全国总共已有16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与职工双方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均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会依照工资指导线制度、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和协调,让劳资双方的利益诉求找到一个平衡点。肯德基沈阳公司在集体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工资指导线就为工资增长谈判提供了重要依据,立下汗马功劳。

  文/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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