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休闲经济发展的空间极其广阔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旅游
  • 发布时间:2011-12-14 15:57
  如何充分发挥我国休闲消费需求潜力大的优势,不断丰富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休闲经济良性发展,不仅要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也要靠体制机制创新。

  第一,加强休闲经济立法。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有关休闲的法律规定,但还没有旅游法。虽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30多个旅游行政法规规章,31个省区市也都制定了旅游条例,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综合性立法,有关法规规章权威性不够,无法适应旅游业跨地域、跨行业发展的要求。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后,即组织有关人员在议案建议承办工作的基础上,就旅游立法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2009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组织起草旅游法的请示报告,成立了由财经委牵头、包括国务院20多个部门的旅游法起草组,及时启动调研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正式的法律草案,准备明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二,完善休闲假期制度。休闲假期制度最早萌芽于西方国家,《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人人有权休息和休闲,包括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定期的带薪休假”。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或实行保障程度不同的休闲假期制度,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带薪休闲休假制度。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休闲时间包括下班后休闲、周末休闲、法定节日休假、带薪休假。在我国,最重要的是法定节日休假和带薪休假。

  目前,节日长假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条件具备之后,需要考虑恢复2008年取消的“五一”黄金周,逐步创造条件落实带薪休假。

  第三,建设休闲度假设施。对于一地居民来说,休闲地点包括家庭、社区、城市、城市周边、异地、境外,但最重要的是社区、城市、城市周边休闲度假设施建设。从休闲发展角度看,城市不仅是人口聚居中心,也是行政中心、经济中心、交通中心、科教中心、信息中心,更是休闲服务中心和消费中心。满足休闲需求是城市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城市发展水平提高的重要内容,是市民生活质量的必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休闲资源不均衡分布问题十分突出,城市休闲度假设施建设是所有城市面临的共性问题。我们要以建设休闲城市为抓手,加强城市中央休闲区、度假社区、观光景区、休闲农庄、游乐场所、娱乐场所等休闲度假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休闲公共服务与管理,为本地居民和外地旅游者休闲度假提供基础性保障。

  第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近年来,我国休闲产业虽然发展速度快、规模大、产品和服务种类比较多,但起步晚,在规划管理、产品开发、服务质量、市场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休闲供给不足,休闲方式单一。我们必须针对不同人群提出不同要求,努力开发滨海度假、乡村旅游,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如文化娱乐、民族民俗文化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如自驾露营、温泉康体、高尔夫等休闲旅游产品体系,重点关注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群体,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休闲需求,促进休闲产业的健康多元发展。

  总之,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休闲经济发展的空间极其广阔!

  文|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尹中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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