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抡向胡适的那把菜刀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胡适,江冬秀,婚姻
  • 发布时间:2012-02-17 14:19
  胡适是中国近代史上著述最多、影响最大,自传材料最丰富的名人之一,同时也是被人顾盼、窥伺、议论,也最被人误解的名人之一。

  几经浮沉后,2011年12月17日,在其诞辰120年之际,胡适的名字仍是热点。

  有学者探讨他与鲁迅两种不同的气质与立场;有人思考这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第一人对于当下的意义。

  然而,作为一名学贯中西的思想者、新文化运动的旗手,胡适最为人乐道的,还有他的情事--他与那些“红颜知己”如韦莲司、曹诚英“似是而非”的情感;与在“父母之命”下结合的旧式妻子江冬秀,看似差距巨大,但却携手走过一生的婚姻。

  当年言及张幼仪与自己的种种不合适时,徐志摩用了一个比喻叫做“小脚与西服”,其实张幼仪根本是一双大脚,这个比喻用来形容胡适和他的太太江冬秀,也许更加妥帖一点。

  江冬秀与胡适,同为徽州人氏,是幼时订下的娃娃亲,之后,一个继续藏在深闺之中做女红,一个则走出山村,走出国门,之后又学成归国,名噪一时。这桩典型的“小脚与西服”式的婚姻,维持了整整一生。

  有很多人说,这结果要拜江冬秀大智大勇所赐,1923年胡适闹婚外恋,江冬秀抡起菜刀,声称要先杀掉两个儿子,再跟胡适拼命,胡适惊惧,从此撂下了另起炉灶的念头,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得以善终,是江冬秀暴力胁迫的结果。

  那么,事实是不是这样呢?

  六年之痒

  1915年10月,这是胡适赴美的第五个年头,他收到母亲的来信,说徽州乡间颇有谣传,言他已经在美国另外娶亲。徽州出门在外的人多,也许有人见到胡适在美国广交女友,尤其与一个名叫韦莲司的女子来往密切,确实有这么一个猜疑;但更有可能的是,胡母借此做个试探,她见胡适没有丝毫归意,怕他辜负了已经来到胡家居住的江冬秀。

  胡适给母亲回信,斩钉截铁地说,这是无稽之谈。因为,他“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

  “不可毁”好理解,为什么“不必毁”与“不当毁”呢?要知道,此时他正对韦莲司大有爱慕之心,就在写过这封信的一个礼拜之后,他为韦莲司写诗曰:“吾乃淡荡人,未知‘爱’何似。古人说相思,毋乃颇类此”。

  韦莲司,比胡适大六岁,前卫女画家,是胡适就读的康奈尔大学某教授之小女。胡适留学日记,以及他二人大量的书信往来都证明,他们之间心意相通、情笃意洽。

  已经心有所属,为何还执着于旧时婚约?这就涉及到胡适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普通人的爱情中,常有“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四苦,胡适没有,究其原因,在于他早就明白了,爱情,只是生命中的一件事,而不是唯一的事。这是很多年后,在火车上,他跟另外一位红颜知己陈衡哲说的。他还曾说,他当时不毁婚约,是因为不想伤几个人的心。

  假如爱情没有关于幸福的一票否决权,只是人生里的一件事,“伤几个人的心”当然可以比它的分量更重,胡适这不假思索的选择,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1917年底,回国刚半年的胡适与江冬秀成亲,他们相处得很不错,胡适甚至写信向韦莲司汇报他快乐的新婚生活,还说他们准备在遥远的1924年,胡适有了假期之后,一道去美国旅游。

  是的,江冬秀起初是大字不识几个,但她是一个聪明进取的人,胡母便说她在乡间,也算“人中翘楚”。 何况,胡适还说了,“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性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而江冬秀的相貌不算差,圆圆的脸,堪称秀丽,从她的信中看,她又是个颇有情趣的人,所以胡适跟人说,他觉得他的婚姻“很过得去”。

  然而,西方人言“七年之痒”,绝非虚言。只是“七年”这个数字太精确,胡适的婚姻之痒,发生在他婚后的第六年,1923年。

  1923年,也是胡适回国的第六年,这六年间,他活得好不热闹,编辑《新青年》,出版《尝试集》,写作《中国哲学史大纲》,挑起“问题与主义”的论战,与当时最顶端的文化人如梁启超、蔡元培过从来往……此时,他的个人命运已与时代命运搅成巨大的漩涡,在很短的时间里,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传说中的人物。

  然而,他也活得辛苦。首先他身体就不太好,1922年下半年的日记里,不是伤风,就是腹泻,说得最多的,是痔疮;其次,长年累月地活在交流、理论、声讨、辩驳的声浪里,精神上,他也渐渐累了。1922年底,他向北大告假一年,欲寻个清净的地方暂且休养生息一下,而在所有中国文人的心目中,杭州应该是休养身心的天堂。

  那时,曹诚英在杭州。

  一生最快活的日子

  说起来,曹诚英是胡适的表妹,其实他俩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曹诚英的两个姐姐嫁给了胡适的两个哥哥,这种关系无以名之,姑且称之为表妹。

  因为关系密切,1917年,胡适和江冬秀结婚那年,曹诚英是他们的伴娘。很多学者都认为,胡适在自己的婚礼上,爱上了这位绮年玉貌的伴娘,假设这爱情真的由此而起,无疑更加戏剧化,但胡适当时的信件和日记里都没有提曹诚英一个字,他写给韦莲司的信里,全是新婚燕尔之时的兴奋。

  我曾就这个问题特意请教过《星星·月亮·太阳》的作者江勇振教授,他坚定地认为那不可能,那时候胡适才从美国回来,他的眼光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了,而且他为了履行婚约,刚刚放弃一个有见识的,跟他能够沟通理解的女人,怎么可能在自己的婚礼上,爱上才见面的小表妹?

  的确,胡适与曹诚英彼此爱慕的资料出现在1923年,胡适南下杭州之际。那是一次猝不及防的相逢。当时曹诚英和她的丈夫胡冠英都在杭州求学,他们是以亲戚加小老乡的身份陪胡适游西湖的。几日盘桓下来,胡适与曹诚英情愫暗生,有意思的是,同游的胡冠英竟然一无所知,而且,还在胡适的建议下,离开杭州,去天津南开中学读书。

  胡适租下杭州南山烟霞洞的两间小房,与曹诚英过起了神仙眷侣生活。对此,远在北京的江冬秀并非全不知晓,只是她和胡冠英一样,以为曹诚英不过是帮胡适料理些家务而已。她给胡适写信说“佩声(曹诚英)照应你们,我很放心,不过她的身体不很好,常到炉子边去做菜,天气太热了,怕她的身体受不了,我听了很不安,请你们另外请一厨子吧,免得大家劳苦。”

  那时,江冬秀不知道,胡适曾幻想的,闺房中“执经问字”之乐,如今在曹诚英身上实现了。他们读书、下棋、讲故事,看月亮、观日出,所有风雅的戏码一一上演,胡适在日记里称之为“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

  江冬秀的菜刀

  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胡适和曹诚英在烟霞洞同居了三个月,终于到了离别时候。关于胡适的资料都说,胡适回到北京后,跟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挥舞着菜刀,声称要杀掉胡适的两个儿子,然后自杀,这才吓住了胡适,离婚一事就此作罢。

  但大多资料都没有说明出处,只有江勇振先生的《星星·月亮·太阳》后面注明:石原皋《闲话胡适》,39页。

  我在石原皋的《闲话胡适》中逐字查找,书中只是说,江冬秀经常为这件事跟胡适大吵,有一次,她拿起裁纸刀朝胡适脸上掷去,幸未掷中,石原皋把他们拉开。

  石原皋的《闲话胡适》,是研究胡适重要的原始资料之一,但文中也有很多话靠不住,比如说梁实秋要跟原配仳离,江冬秀帮他的原配打官司云云,根本就是张冠李戴;又说江冬秀后来恨曹诚英,弄散了她的一桩姻缘,也属道听途说。不过,这些差错,皆非石老先生存心撒谎,有的是年纪大了,记不清楚了,有的则是人云亦云,毕竟,他对江冬秀的了解也有限。

  石原皋说江冬秀拿裁纸刀去掷胡适,是他亲眼所见,应该没问题。只不过,裁纸刀这玩意,刀锋大多不十分锋利,有金属的没错,更多的是塑料的,杀伤力跟菜刀没法比,两口子生气,情急之下,拿裁纸刀去扔对方,也是多见之事,《围城》里,孙柔嘉发怒就拿梳子掷过方鸿渐的头。

  菜刀的说法,其实是来自同为安徽同乡、五四时期著名作家汪静之,他在《六美缘》里写道:他们(胡适与曹诚英)在烟霞洞里住了二三月,又在杭州上海二地往返住了二三月。适之师回北京向冬秀提出离婚。冬秀到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来说:“两个儿子是我生的,杀了儿子再和你离婚!”结果离婚不成。只能像牛郎织女一样,每年适之师南下在杭州或上海或南京与佩声相会二次。

  汪静之倒是言之凿凿,但问题是,他如何知道的呢?他可没像石原皋那样,说明是自己亲眼所见。

  以胡适的城府,不大可能跟这个小同乡说这个;江冬秀是个要强的女人,而且一直住在北京,跟主要活动在南方的汪静之没什么交集。要么就是曹诚英或者其他老乡?这个倒有可能,但汪静之不提出处,就有点可疑,毕竟这是言及胡适想要跟江冬秀离婚最重要的证明之一,万一他就是根据石原皋的说法,以讹传讹呢?汪静之这个人,是有满嘴跑火车的先例的。

  王映霞为戴笠堕胎的事儿就是他说的,他的依据只是王映霞在戴笠家住过一晚,而那期间王映霞堕过胎。可是他既未捉奸在床,又不曾看过DNA报告,这种有时连当事人都说不清的事情,他倒能弄得门儿清?

  她的幸福,有她的道理

  汪静之说胡适回北京后跟江冬秀提出离婚,这个时间更是可疑之极。胡适是十一月三十号回北京的,回去不久就搬到了西山。日记显示,他每天都在译书、写序,看不出一点儿在打离婚大战的痕迹。十二月三十号的日记里,更是特地记道:今天为我和冬秀结婚的第六个周年。

  记得婚姻纪念日的男人,搁现在都不是很多了。至于江冬秀这边,她确实很泼辣没错,却非传说中的悍妇,1931年,胡适在协和医院割盲肠,曹诚英来看他不算,竟然还躺在他的枕边,又被江冬秀撞了个正着。她居然只是“我三天没理你,你之后再三申明,我之后见着她没理过她。”不理会,已经算得十分隐忍了吧?

  胡适与曹诚英的这段情缘,与其说是被所谓的“江冬秀的菜刀”给吓住了,不如说本来对于他,就是人生里的一段际遇,在他与韦莲司初恋时,他对婚姻的功能已经想得很清楚,毕竟,他不是徐志摩那种多血质,他没有“我将于茫茫人海里寻找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雄心壮志。

  那段爱情,是胡适自己放弃的,从渐行渐远渐无书,到只字不回,曹诚英后来上峨眉山要出家也没有吓住他。像莫文蔚的《阴天》里唱道:“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谁都以为热情它永不会减,除去激情褪去后的那一点点倦……感情说穿了,一个人挣脱的,一人去捡。”胡适的天空里有了更多的星辰,曹诚英则一生执迷于对他的爱。

  江冬秀,应该算是一个受害者,在曹诚英事件出现之前,她对胡适的感情一直非常信任,胡适和曹诚英在烟霞洞里双宿双栖时,江冬秀给他写信说:“我今天拿了你寄给我的扇子,我偶尔想起今天又是七月七日了。这两首诗还是六年前和五年前的事。我们前五六年前多么高兴,这几年来,我们添了三个儿女,你老了四五岁年纪了,我这几年把你们的病,把我的心都惊怕了,望你这次叔侄两个把病养好了。我们从以后,快乐兴致都有了。”她对未来有期望,对自己的婚姻有信心。

  发现曹诚英之事后,她变得暴躁多疑,拆胡适的往来信件,两个人生起气来,能一赌气喝上二十碗酒,她的泼横在那两年展现得最彻底,如果我可以为她设计一句台词,我会让她对曹诚英说:“你,毁了我做一个好妻子的机会。”

  复原需要一个缓慢的时间,好在,江冬秀的灵魂是强大的,从她后来与胡适的通信看,两个人终生感情都不算坏。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去世后,江冬秀整理他身后的资料时,特地让他的红颜知己韦莲司写一份自己的小传放进胡适的资料里,这一举动说明,她觉得,在胡适的生命里,韦莲司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

  江冬秀不是一个靠暴力维持自己婚姻的女人,她的幸福,是她自己挣来的,靠她的聪明、她的努力、她对人的善意、她没有被文化晕染过的敏锐的感悟力,江冬秀的幸福,是有她的道理的。

  文|特约记者 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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