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有感:一个老基金从业人员的思考

  新基金法出台,相关政策好到不可思议,我们该怎么办?本来我们只希望在基金法出台之后,能够实现私募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可以堂堂正正的做私募。没想到,监管部门一纸文件搅乱行业一池春水,私募公司居然也可以申请做公募业务了。由于星石公司基本符合条件,顿时有很多人来问,你们想不想申请做公募?我们都是从公募出来的,当然也想再回去,问题是,我们有没有这个能力?

  在私募行业这五、六年来,我们经历了极其复杂的心路历程。第一个阶段是失落。我们都是公募基金职业经理人出身,到了私募行业才知道,在国内,私营小公司的平台是多么低下,原来在公募的金融牌照是多么有用。第二个阶段是融入。我们既然已经辞职出来,没有退路,只能适应。我们发现,由于我们既没有法律主体地位,又是个私营公司,因此在这个行业里生存,除了把业绩做好,别无他路。五、六年来,我们股东从来没有分过红,每年把所有的盈利都重新投回公司,全力打造一只国内独有的“追求绝对回报”投资团队。在业内也渐渐的有了声誉。第三个阶段是反思。感谢国内财富管理领域的大爆发,私募行业的春天提早来临,如果说2010年国内私人银行大举介入私募行业,把私募行业带入了公众的视野,2012年底新基金法的诞生,又为私募行业壮大发展带来根本性推动。但是,作为经历过公募和私募的老基金从业人员,我们需要思考,我们的能力有多大?

  我们曾经受到了很多诱惑:有做H股的诱惑,有做PE投资的诱惑,有做定增产品的诱惑,有做债券产品的诱惑等等。每一次都看似前景美好、收益颇丰,我们每一次都反复问自己,我们的能力有多大?

  看到一个领域的收益机会不难,甚至做出个产品设计也很容易,但把产品业绩真正做好很难。2007年,我们看到了机会,立志要做一个“追求绝对回报”的产品,2008年才初步探索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框架;2009年补充设立了“量化目标”;2010年“风险收益配比模型”的雏形才刚刚形成,开始大批的增加投资人员,根据前期探索的结果着手完善投资体系;2011年和2012年两年间,我们整个团队都在反复的调整和模拟实验,不断优化,终于在结合股市中周期的投资时钟轮动方面取得突破。直到现在,我们才能信心十足的说,我们有能力做出中国的“追求绝对回报”。从我们的实践看,证明一个产品真正成功,需要五、六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那么证明一个公司呢?作为私募公司,我们没有雄厚的股东支持,也没有优质的集团资源共享,我们是否有能力进入竞争激烈公募领域,只能取决于我们公司的整体综合实力。我们如何做出有区隔的市场定位,如何利用既有的投资优势提供系列的产品线,如何在新形势下不断优化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如何……

  也许,证明一个公司,需要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作者系星石投资总裁、首席策略师)

  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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