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一直以来的刚性给付仍在持续,但随着包括传统的房地产信托、工商企业信托、股票质押类信托风险事件的逐步披露,市场对于未来打破刚性给付,走向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预期日渐明朗。”启元财富投资分析总监汪鹏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2012年的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一如既往地在狂奔,首度超过保险业。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行业65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再创历史新高,高达7.47万亿元,力超保险,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门”。
可是,开年媒体爆出的“天津信托阳光私募涉嫌诈骗案”无疑给跃跃欲试的泛资管投资敲响警钟,投资者如何“拆包”,分辨善伪成为新一年的主题。
信托成立:中融为最
经历了前几年的快速增长,2012年的信托新发市场的增长明显放缓。
根据Wind资讯的信托产品成立日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66家信托公司共成立信托产品4985只,环比增长7.76%,增速环比回落了77个百分点。
成立数量方面,中融信托、中铁信托、新时代信托、平安信托、山东信托依次列前五,中融信托第一;甘肃信托、万向信托、英大国际信托、安信信托、华能贵诚信托压后,华能贵诚信托成立数量最少。
发行收益方面,整体平均预期收益率为8.55%。其中,平均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的机构为西部信托,约10.23%;其次是昆仑信托、中粮信托、甘肃信托、百瑞信托,分别为10.17%、10%、10%、9.86%。
除上海信托、重庆信托、厦门信托、国联信托和江苏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全部缺失外,从披露的数据来看,平均预期收益垫后的分别是云南信托、兴业信托、广东粤财信托、平安信托和中海信托,平均预期收益率分别为6.79%、6.58%、6.21%、6%和4.88%。
而依据普益财富的研究,2012年的集合信托预期收益率大致呈现出震荡走低、年底反弹的走势。
“2012年2~3(不含)年期和3~4(不含)年期产品预期收益率倒挂现象依然存在,但主要原因相对2011年有较大变化。”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表示,2011年倒挂的主要原因是2~3年期房地产信托产品收益率较高,且数量较多和短期资金需求大于长期资金需求。
“但是,2012年倒挂的主要原因是4年以上期产品中有较多的开放式产品或资金池产品,投资者持有期往往较短,故收益率偏低;结构性证券投资产品,公布的最高收益率可能远远低于最后产品的实际收益率。”范杰说。
产品脉搏:六大形态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2012年信托市场上投资者接触最多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结构也正经历巨大变化。
产品发展呈现出了六个形态,包括票据信托消失,股票质押信托稀缺,艺术品、矿产信托风险暴露,政信信托异军突起,房地产信托高峰兑付,基金化及TOT的起步,但这些景象都彰显出2012年的信托业坎坷依旧。
去年,受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控影响,信托公司主动放缓地产信托的发行速度,并相应提高项目门槛。一季度末,监管层对于银信合作中银行绕道票据信托腾挪信贷空间的行为下令禁止,2012年春节后的票据信托骤然谢幕。
不过,票据唱罢,政信登台。由各级地方政府牵头主要从事公共基础建设的政信合作类信托一跃而起,收益率紧随房地产类信托产品。
“由于政信类产品多有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和增信,受到规避房地产类产品风险的投资者的青睐。房地产信托全年的发行量稍低于政信类产品,收益率依旧位居榜首,但总体较2011年已然下降了约1.5%~2%。”汪鹏说。
他介绍道,2012年度股票质押类信托产品变得非常稀缺。自2012年初,通过集合信托走向市场的股票质押类产品逐渐变少,特别是主板流通股质押产品几乎一只难求。市场上目前一些股票质押产品也多是创业板、中小板的限售股质押,产品期限较久,但收益率依旧采用股票质押产品惯用的较低的收益水平,与其他集合信托产品相比性价比有限。
与此同时,随着2010~2011年艺术品、矿产能源等信托产品的快速崛起,当初不完善的风险识别和控制手段,在2012年纷纷招来风险,融资方资金链断裂、担保措施存在瑕疵等事件,令市场唏嘘,多数信托公司也主动停止了该类产品的发行,存续的另类信托产品处于聚光灯下,市场仍在静待其后续的进展和给付情况。
此外,房地产信托的兑付险情一幕幕拉开,监管的态势时缓时快,信托的地产大门亦“半掩半遮”;而基金化TOT类的不定向投资的迅速壮大和监管漏洞的显现,使监管层绷紧了神经。
“由于监管规则的不完善,一些TOT产品无法避免地偏离受托人主动管理的初衷,用于此前一些问题项目‘保兑付’的资金腾挪,这对产品的投资人非常不公平,也引起了监管机构的注意。”汪鹏提到。
泛资管时代:需练“拆包”
尽管监管勒令不断,信托公司背后风险敞口的控制形势依旧严峻。
2013年春节刚过,“天津信托阳光私募涉嫌诈骗案”在市场迅速掀起波澜,无疑是给天津信托和认购优先级的中国银行当头一棒。
泛资管时代来临,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有限合伙基金、保险资管纷纷进入信托的传统业务领域,这需要信托从业者和信托投资者具有更强的“拆包”及鉴别能力,更清晰地认识产品的本质。
“市场产品出现各机构的串联以及交易结构的嵌套,但对于投资者而言,建议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要被产品的包装形式所迷惑。”汪鹏指出,任何投资,其收益来源均始自融资方创造价值的能力和内部管理效率的提高,也就是说融资方自身的经营风险是根本性和绝对性的。
“投资者对于投资产品,选择具备‘拆包’能力的专业顾问帮助鉴别产品,淘出适合自身风险性价比的机会。”汪鹏说。
《投资者报》记者 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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