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银行网点都在销售保险产品,但不少人存在疑惑:银行保险和保险营销员销售的保险有什么不同,买银行保险有哪些讲究?
银行保险主要是在银行或邮储柜面代售的保险产品。据了解,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销售保险非常重要的一个渠道,产品线也非常齐全,和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人)销售的保险产品、电话或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在保险费高低、保险责任、理赔等方面并无本质区别。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视自己方便,在银行投保。事实上,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理财方面相对有经验,常常可以提供很好的建议。另外,在银行可同时进行保险费的结算,对保户比较方便。
太平人寿专家提醒投保人,千万不要把银行保险产品和银行储蓄相混淆。选择银保产品时,一定要根据保险的缴费年限,评估自己的缴费能力。因为保险不是储蓄,根据保险精算的原理,在投保的前几年,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通常较低。因此银行保险产品一旦购买后,常常意味着要长期持有,否则,中途退保损失会比较大。
此外,保单生效后,保户往往觉得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有些后续问题,还是需要自己当心,以免因为疏忽影响保险权益。
买完保险后,保户要注意:第一,按时缴纳保费,妥善保存好保险单和相关凭证;第二,定期检查保单,清楚地了解自己享有的保障权益;第三,根据自身保险需求、支付能力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在定期检查保单时,考虑所购买的保险是否符合目前的需要,必要时可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
案例1:银保产品同样有保障
2012年3月,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处理了一起银行保险客户意外身故理赔案,给付保险受益人金额高达80.7万余元的理赔款。
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被保险人张先生生前于2010年7月投保了太平人寿银行保险产品“太平如意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缴纳保费50万元。2012年初,张先生在外出散步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当场身故。他的突然离世,使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极度悲伤。
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其妻子吴女士从中发现了“如意二号”保单,随后拨打了太平人寿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89报案。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理赔人员立即与吴女士进行联系,一面对她进行安抚,一面积极展开审核工作。
根据“如意二号”条款约定,若被保险人在5年的保险期间不幸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获得身故保险金并给付红利;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可获得1.5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障及红利。短短几天后,太平人寿就做出了给付决定,共计理赔金额80.7万余元。
“如意二号”是一款在银行销售的分红型保险产品。保户一次性缴纳保费,五年后,如果被保险人仍生存,太平人寿会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疾病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获得身故保险金并给付红利;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可获得1.5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障及红利;若被保险人因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可获得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障及红利。
案例2:投保后定期检查保单
李女士早在2005年9月就为自己投保了太平人寿一款理财型银行保险产品“太平盈丰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同时花费300元附加了重疾保险。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投保时她重点关注的是主险的投资理财功能,时间一长,李女士便把这份保单还具备的重疾保障给忘了。
2011年8月,她不幸被确诊为患有“尿毒症”,并于10月12日在南京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前期治疗及手术的巨额医药费让原本生活条件较为宽裕的李女士一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2012年2月,在债务和后续治疗费用的双重压力下,李女士决定退掉太平人寿的保险,以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于是,她委托丈夫葛先生来到太平人寿淮北中心支公司办理退保。
太平人寿工作人员在查询了李女士的保单后不禁产生疑问:“这份保险还有三年多的时间就满期了,又包含重大疾病保障,为什么现在要办理退保呢?”在了解到李女士的病情后,服务人员提醒,李女士可以申请重大疾病理赔,并告知理赔所需材料。考虑到李女士仍在治疗中,行动不便,理赔人员多次上门协助她收集资料。3月19日,在收到了正式的理赔申请后,太平人寿仅用一个工作日便做出给付重疾及重疾住院保险金合计1.9万余元的决定。
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而言的,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以主险存在为前提,和主险结合起来,给被保险人一个比较全面的保障。可是,由于附件险功能单一、保费少的特点,常常被保户忽略。因此,保户在投保后一定要定期对保险单进行检查,以免自己的利益有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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