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票没“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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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3-28 16:24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网络发票。
跟以往政策发布后的效果一样,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热烈的讨论。有专家分析认为,“网络发票的普及有望打破网上购物经常无发票这一“潜规则”现象,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网络发票的试行,或将加重卖家的经营成本,推动网购产品价格上涨。”
这也正是讨论的重点所在,“开发票的下一步是不是要对网店征税”?虽然《办法》并非明确针对电商纳税,但却牵动了万千电商的神经。好像要开始被地主剥削似的,心生怨念。
电商征税是必须的
“网络发票并不针对电商,也并非是对电商征税的前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网络发票从2009年起就已在部分地区试点,旨在通过网络为纳税人提供发票领购、开具、缴销、取得、查询等业务,具有“在线开票、数字防伪、全面监控、查验便捷”的特点,是国家税务总局按部就班的工作,并非针对电商的政策。“因为在全国两会期间有些代表委员提出相关提案,才将这个《办法》推向了风口浪尖。”
确实,关于电商征税的话题现在正在兴头上,而网络发票又跟征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表示,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确实已成为一种潜规则,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建议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以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也在提案中称:“当下,我国90%的电商交易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约有一半的交易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进而导致假冒产品充斥、侵权现象严重。建议从制度层面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税收监管,消除无序竞争。”
虽然网络发票只是发票开具方式的升级和进步,不是针对电子商务,但是网络发票关系到数量庞大的网店店主们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对整个电商环境的监测。
有数据显示,网络购物中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或超过1000亿元。而从去年网络发票试点情况来看,网络发票开具不容小觑。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已有19个国税系统单位和17个地税系统单位开展网络发票试点,全国已经推行使用网络发票企业162万户,累计开票金额达到21万亿元。
有专家认为,网络发票的推广和成熟运行,网店被纳入征税管理则是迟早的事。而且近十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的增速迅猛发展,2012年交易总规模已达1.2万亿元,相当于全国连锁百强的年销售总和。面对这样的增长态势,让其征税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种种迹象表明,电商征税正在日趋规范,逐步推进,网络发票正是这个过程中所需的必备条件。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副局长宋兰表示,“目前国税总局正在调研电子商务征税,将从制度上对其进行完善,既要促进发展,又要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
C2C领域坐立不安
有消息称,电商征税主要针对的是B2C这样的公司或者平台入驻公司。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不过有些网店店主还是很担忧,其中有人说道,“一旦网络发票开始征税,店主无疑将提高卖价,受影响的还是消费者。”
其实对于B2C领域,征税政策的影响并不大。因为目前京东商城、天猫、苏宁易购等大多数以公司名义注册的网商已经具备了完善的税收制度,并可以为用户提供发票服务。苏宁有关人士称,“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等平台型电商,需要正常缴纳营业税,但那些自营型的电商就不用缴纳营业税,若对电商征税,有利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这也是眼下最有争议的地方。一些网店小卖家并不赞同电商征税。若实行征税,必定要提高商品的价格,线上小卖家就会失去与线下实体商店竞价的优势,无疑大大增加网络小卖家的生存压力。
“本来就利润微薄,如果要发票的话,要加三个点。”一家服装网店的店主表示,一般会建议顾客不索要发票,除非顾客强烈要求,他们才会开据发票,但要加收税费。还有不少个体网店表示,因为没有实体店,所以不能提供发票。
相信有网络购物体验的用户多多少少会遇到这样的状况,这是因为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中小网店的税收政策,而且实体商家一直认为税收差异是网络销售比他们更具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这就使得征税像一把悬在C2C网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会落地。
此外,网购的消费者对征税也表示出疑虑。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若开始对网店征税,消费者担心店家会将征税增加的成本转嫁到他们身上。
其实,淘宝卖家算是商业零售企业,我国对商业零售企业征收的主要是增值税。“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两万元以下是免增值税的。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两万元、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下,按3%的简易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网店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17%,但可以用进项税抵扣。” 税务研究者张万刚分析道,“目前有些领域税收的确重,但并不能因此妖魔化,现实中一些税并不像网上传言一样离谱。”
即便是对这样的中小网店征税,按照淘宝提供的数据,94%的店铺是在免税范围之内,只有剩下6%的店铺会依据不同情况缴纳增值税等。
再退一步讲,为了规范电商市场环境,征税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是现在,而且对于中小网店的征税政策建议还是很中肯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表示,“电子商务多数都是小微企业,应该给一定时间让它慢慢长大,让它成长更结实,再逐渐进入税收环节。总体上应该分类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
据统计,电商70%~80%的销售额都是像这样的小微经营者创造的,因此对这些电商,应该在工商登记、税收减免方面予以扶持,这也是同国家现行的扶植小微企业、鼓励个人创业和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方向相吻合的,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税负增加从而转嫁给消费者的可能。所以,这些中小电商无需抱怨,网络发票并不会动你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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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假也需更新
网络发票的普及势必会开辟一条新的税收渠道,便于税务机关对电商的财务监管和征税。但网络发票不能只为征税做准备,还得谨防出现一些问题。
今年春晚,郭德纲的相声中有一个情节让人印象深刻,“海盗说,交50万放人;人质说,我交100万,请开200万发票”。说到这里,很多人会暗自一笑,因为这是以真实生活为原形的。
在传统发票领域,发票虚开的现象十分普遍。之前有很多报道,商店不按照消费者真实采购的商品开具发票,而是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填写名称。内衣开成办公用品不算稀奇,烟酒开成文具的更是常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些单位发票上的牛奶、食用油能流成河,大米能堆成山。
相比传统销售领域,网络虚开发票的行为更隐蔽、快捷,因此监管变得更加艰难。如果电商与消费者达成默契,出现网络发票的名目与实际不符的现象,就只能到庞大的物流体系中去大海捞针,取证会变得十分困难。
因此,伴随《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出台的,应有严密的控假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守住虚开漏洞,使这一新兴的技术能健康成长。
本报记者 甘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