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激活”不应忽视顶层设计

  • 来源:人力资源
  • 关键字:白金人才,老年人,返聘
  • 发布时间:2013-04-17 14:53

  熟年“白金”人才资源开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老有所为和发挥“余热”问题,而是一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

  目前我国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有600多万人,今后5年还将有20万-25万名专家、教授陆续退休。但这类人群中,正在发挥“余热”的仅占18%左右;能够部分发挥“余热”的约占30%;未发挥“余热”的达到50%以上。可见,我国在熟年“白金”人才的利用上存在着巨大的浪费。因此,二次激活“白金”人才实有必要,而有关理念政策、制度上的顶层设计也必不可少。

  转变观念是“总开关”

  科学研究证明,人类的大脑有100多亿甚至上千亿的脑细胞,人们一生一般情况下仅能用到大脑细胞的10%-15%;像牛顿和伽利略这样的天才人物,也只用了30%左右。人的身体易老,但人的智力不但不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减退,反而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增强,越使用越聪明。现代医学认为:老年智力衰退,甚至患上老年痴呆症,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无所事事、很少用脑。

  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2年世界第二届老龄大会开幕式上讲:“非洲有句谚语,当一位老人去世,一座图书馆也随之消失”;“老年人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桥梁,他们的智慧构成了名副其实的社会生命线”。西班牙原首相阿斯尔也强调:“一个不能充分利用老年人潜力的国家,将是丧失未来的国家”。

  据统计,历届诺贝尔奖得主,绝大多数都是在他们的“熟年时代”获得成就的。我国自1978年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以来,历届荣获国家功勋奖励的人物,也都是在60岁以上,有的甚至在80岁以上。很多60岁以上的两院院士,仍在高端科技领域和教学领域继续为国家的科研事业作贡献。

  目前,国际人才专家早就把在职人员的智力资源开发称为“第一次人才资源开发”;把熟年“白金”人才资源开发称为“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一直都比较重视熟年“白金”人才资源开发问题。在我国,尤其是现阶段,加强熟年“白金”人才资源开发,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目标、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特殊意义。

  因此,要使熟年“白金”人才是“宝贵

  财富”成为全党全社会共识,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熟年“白金”人才开发工作新格局。

  原则定位

  与“第一次人才资源开发”相比,“白金”人才资源开发具有明显不同的规律和特点。因此,针对“白金”人才资源的开发,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智力开发原则。要针对进入“白金时代”政治素质高、专业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和身体状况较好,并具有强烈“二次开发”意识的熟年人,着重开发其智力,运用他们的知识、技能、经验等,继续为各行各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尊重意愿原则。熟年“白金”人才资源开发,主要是使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再作贡献,或者延长其贡献服务期。因此,在熟年“白金”人才资源开发,即“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们的意愿、兴趣和需求,使他们在自觉自愿的情况下,从事自己喜欢或适合其专长的工作,全身心地为各行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再作贡献。

  ●拾遗补缺原则。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任务重、压力大,将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社会难题。同时,许多需要实践经验、较高技能的工作岗位,一些年轻人也无力适应。上述工作与就业矛盾,决定了在熟年“白金”人才资源开发,即“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对熟年“白金”人才资源的需求配置功能,采取拾遗补缺的方式,使他们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岗位上继续施展才华。

  ●自力更生原则。当前,无论是国家或单位,都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支持退休的熟年“白金”人才去自主创业或发展事业。因此,应鼓励或激励具有“白金”资源的熟年人才,继承和发扬我们的优良传统,在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或扶持下,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原则,在“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过程中做到:量力而行、稳妥起步、滚动发展。

  ●灵活多样原则。“白金”人才在知识、技术、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积累不同,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同,熟年“白金”人才自身的体质、精力等条件也有所不同。这“三个不同”决定了“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要采取宜选择、多元性,既符合熟年“白金”人才知识、技能、经验及身体状况实际,又符合本地各行各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际的方式、方法,并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个性化、多样性地开发熟年“白金”人才。

  政策组合

  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国家有关部门应在扶持、激励、保护政策体系的创新与完善上下功夫。要在发挥原有退休人才作用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熟年“白金”人才的专项政策措施和办法,使熟年“白金”人才开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完善留用延退政策。即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些专业技术性很强的部门或岗位,一时找不到接替人选的,应制定“对到达退休年龄的急需人才,实行延长退休年龄,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只做专业技术工作”的政策。同时,设置一定的标准条件,报市及市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完善返聘使用政策。即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时的一些专业技术工作或任务未完成,一时又找不到接替人员或合适人选的,应制定“返聘使用本单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或任务”的政策;也可制定“根据工作实际急需,聘用社会上符合条件、能够继续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或任务”的政策。

  ●完善创办实体政策。即鼓励或支持熟年“白金”人才,通过领办、创办、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办生产、科研、咨询、服务等各种独立法人实体,使那些懂经营、会管理、有专利、高技能的熟年“白金”人才,能够在上述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开展各种生产、科研、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获取合法收入。同时,吸纳社会失业人员,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

  ●完善顾问咨询政策。即一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政府综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牵头,或创办相关服务组织,把专家型熟年“白金”人才或科技型熟年“白金”人才,分门别类地组成若干专家顾问团或科技顾问团,有组织地开展决策咨询、远景规划、工程论证、项目管理、科技攻关、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另一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允许一些专业技术性强或需要管理创新、产品研发、工艺改造、技术革新等部门或企事

  业单位,有针对性地聘请各类熟年“白金”专家或科技人才,担任顾问,进行咨询指导,并获得合理收入。

  ●完善技术服务政策。即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熟年“白金”人才开展教育培训、科研开发、科技攻关、评估鉴定、项目承包、技术咨询以及著书立说等各种服务活动,并收取相应的报酬。

  ●完善参与分配政策。即制定相关政策,允许熟年“白金”人才,以自己的知识、技术、经验等入股,参与分配,并以股东及股份的方式分红;鼓励熟年“白金”人才进行技术专利成果转让,或进行技术推广等,并获取相应的转让收入或利润提成。

  措施具体

  要充分发挥熟年“白金”人才的作用,就必须为其搭建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创新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的载体。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针对熟年“白金”人才的特点,为他们搭建或提供继续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或载体。

  ●建言献策平台。一方面可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请他们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可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网络专栏及新闻媒体等方式,征求意见,使他们能够建言献策;再一方面,可通过党委、政府“内参”或内部情况反应或专家建议等方式,直接向领导建言献策,让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能够经常听到熟年“白金”人才的声音。

  ●学术研究平台。组织熟年“白金”人才参加相关科研、学术研究机构,比如研究会等;允许熟年“白金”人才继续申请并承担科研项目或课题;邀请熟年“白金”人才参加相关理论或学术研讨会等,让他们继续为科研、学术发展作贡献。

  ●著书立说平台。一是为熟年“白金”人才著书立说提供资金资助,并协助发行;二是为熟年“白金”人才著书立说提供人力、物力支持,比如文字整理、打印校对、提供资料等;三是为熟年“白金”人才著书立说印刷出版等,把熟年人“白金”人才的智慧、技能、经验留给后人。

  ●科技咨询平台。要成立熟年“白金”人才市场,专门为他们提供科技公关(科技咨询)的项目或相关信息;同时,要把需要熟年“白金”人才的企事业等单位组织起来,进行现场见面、双方洽谈、实现对接;要建立熟年“白金”人才供求库,包括熟年“白金”人才“专家库”和“项目库”,为双方互选提供对称信息。

  ●创办实体平台。要像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那样,建立熟年“白金”人才创业孵化基地;制定一系列熟年“白金”人才创业帮扶政策;营造熟年“白金”人才创业良好环境等。

  ●成果孵化平台。要为有技术专利成果的熟年“白金”人才搭建转化或转让平台。一是有自我转化、创办实体意愿或能力的熟年“白金”人才,要帮助其筹集资金、提供场地和相关人才以及办理各种手续等;二是有转让意愿的熟年“白金”人才,要帮助其联系转让买家,从中牵线搭桥,实现公平交易;三是有让他人转化意愿的熟年“白金”人才,要帮助其联系投资者,从中牵线搭桥,确保其合法权益。

  还要为熟年“白金”人才搭建教育培训平台、科研开发平台、巡诊看病平台、技术推广平台等,使熟年“白金”人才智慧释放有平台、作用发挥有载体。

  文/姬养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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