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损失难赔付 巨灾险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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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雅安地震,商业保险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3-05-02 08:52
4月20日,四川雅安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倒坍及居民财产损失。面对灾难,商业保险备受质疑、处境尴尬,因为国内几乎没有针对地震等巨灾的险种。
目前,市面上的寿险产品基本都能赔付人身伤害,但财产险多数把地震、海啸等灾害列为免除责任,仅部分企业财产险、建筑工程险等可附加地震险。
面对雅安地震的震后救援,中国人保财险副总裁王和在近期一个论坛上,明确提出应尽快建立中国巨灾保险制度。
商业保险赔付率过低
虽然灾区有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但是来自保险的保障却很单薄。
国内地震险属于稀有品种。华安保险公司曾经推出一款地震险,但这类产品只在广州、天津、成都有售,销售面特别窄。地震、海啸高发的河北、宁夏、甘肃、山西、新疆、西藏、云南等地都不在销售之列,可以说是将70%易发生地震地区都排除在外。
记者了解到,地震险一直以附加险形式存在,但保险公司不主动向客户推销,而且地震险的收费很高,是主险的10%。由于收费高,投保者都不会选择。由于地震不可预期、破坏大,无法防范,家庭财产保险、车险、房贷险等都将地震列入免责范围。
正是这样的原因,造成国内地震赔付率过低的现状。
据中国保监会通报,截至4月23日,四川省共有48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1396件,预付赔付金额为1.4亿元;而安邦集团估算芦山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为422亿元。保险赔付的比例仅占到0.3%,远远低于国际上36%的平均赔付率。
这样鲜明的对比在汶川地震时也曾发生过。据保监会统计,保险行业合计赔付16.6亿元,其中财产损失超过1400亿元,而投保财产损失不到70亿元,赔付率只有5%左右。
巨灾险需要政府主导
业界纷纷呼吁学习国际经验,尽早出台巨灾保险制度,在国内和国际通过保险和再保险方式将风险转移。
近几年,国内保险业一直在推动巨灾保险制度。2009年~2010年,国务院就要求保险公司对巨灾保险进行研究。2012年,汇金公司也给中再集团布置了一个关于巨灾保险的研究课题,现在已经有了结果。
最新的进展出现在今年全国“两会”,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在推进农业保险的基础上,下一步研究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的巨灾保险问题”。
巨灾险一步步在推进。“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已经有了较为系统、可行的解决方案,关键是我们下决心做。”王和表示。
但过去5年,为什么巨灾险迟迟不能推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他参加巨灾险推出的研讨会不下20多次,也非常认可巨灾险的重要性,但是每次议题都悬而未决。
由于地震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在缺少国家层面制度安排和再保险的情况下,单纯依靠保险公司的力量来减轻地震损失显然是不可能的,甚至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
有资料显示,1992年,安德鲁飓风造成15家美国财险公司关门,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在推动巨灾险时都十分谨慎。
一位接触巨灾险课题的保险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主导和参与,单靠保险业的力量难以为继。
上述人士称,巨灾险种推出还面临很多难题。譬如近几年的地震、泥石流、洪水等灾害发生的地方多集中在中西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有多少人愿意花高价买巨灾险?
建立多层次巨灾险体系
今年3月,瑞士再保险公司发布公告称,2012年世界各国因为人为灾难和自然灾害损失1860亿美元,其中有770亿美元由保险公司支付;2012年美国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190亿美元,650亿美元由保险公司赔偿;2011年2月,新西兰地震造成150亿美元损失,其中120亿美元由保险赔付,占整体的80%。
巨灾险在发达国家非常普遍,有数据统计,全球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平均为36%,一些发达国家则高达60%以上。
记者了解到,发达国家及灾害较多的国家纷纷建立起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国际上巨灾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由政府筹集资金并进行管理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二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的管理模式,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都给予极大的支持。
王和也提到,在公认的地震险完善的国家地区,政府在地震保险制度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比如日本的住宅地震保险,能够提供总额5.5万亿的保障。承担的主体分三方面:一、商业保险公司承担8.5%;二、由地震再保险株式会社,承担9%;三、剩下的82.5%由政府承担。损失金额越大,政府承担的比例越大。■
《投资者报》记者 薛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