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赖小民建议:
“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引入民营资本,大力发展中小银行,通过银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提高银行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科学合理布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成为今后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和工作重点。”
“中国的银行体系金融资产高度集中在少数大银行手中的状况,不利于正常市场竞争的形成,不利于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更不利于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表示,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引入民营资本,大力发展中小银行,通过银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提高银行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科学合理布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成为今后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和工作重点。
作为今年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赖小民提交了《关于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引入民营资本大力发展中小(社区)银行的建议》,提出制度安排的缺陷和运行环境不佳,导致我国中小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远不能满足市场主体的需要。
赖小民认为,与国际发达的金融体系相比,美国银行业是先办区域性的小银行,不允许跨州吸收存款和贷款,再进行跨区域经营。所以其现在仍有很多区域性小银行存在。而中国银行业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转变而来,先建立一批全国性的大银行,再转成商业银行,这使得加大银行体系市场化改革,引入民营资本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目前来看,建立一套有效的民营资本准入、监管和退出的法规,引导城商行形成体现自身特色的经营理念和符合实际的市场定位,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完善,应成为当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目标,应抓紧改革。
为此,赖小民建议,一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引入民营资本,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和社区银行,大力支持县域农村实体经济发展。下一步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应该是拆分大银行,发展中小社区银行,打破垄断,加大引入民营资本,切实增强银行的市场化、股权结构多元化。政府要选择性地,以区域性重点地域或专业性重点机构为试点,逐步、适当降低金融准入门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或主导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商业银行和社区银行及各类中小金融机构及新型金融组织。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正规民间金融的改制。尤其针对我国目前金融布局不合理,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现状,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着力构建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发展,将金融服务延伸至城乡居民,从而形成金融机构分层次、错位竞争的市场组织体系。
二是要加强中小银行内部管理,切实防范民营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种种风险。由于中小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金薄弱、补充资本金渠道狭窄、贷款集中度高等先天不足,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尤其是分布在县域和农村地区的中小银行,金融监管网络难以有效覆盖。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风险管控体系的建立、业务规范性的指导,促使其不断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同时,督促中小银行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架构,倡导其确立准确的市场定位,采取符合自身情况的发展战略,通过鼓励银行业最佳实践,在行业内推行加强金融创新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加强审慎性监管,建立分层监管体系。对于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的开放和其监管要并行推进,根据中小商业银行和社区银行的运营特点,建立多层级监管体系。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民营金融机构的不同经营特点,建立个性化、差异化的监管指引,实施分类、分层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不同风险程度的金融机构采取有区别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的重点领域、环节和对象,防止出现中小商业银行的监管空白,保证其稳健运行,更好地支持服务县域、农村经济发展。
文|《小康》记者 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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