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球”迈入大数据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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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6-26 10:12
北京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有了最新进展。
本报曾在过去两年时间内,连续报道了北京法院信息化项目“信息球”的建设情况。当时,北京法院的“信息球”尚处于概念筹建阶段,力图建成一个信息聚合的立体模型。这两年,法院系统再次强调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这对审判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个背景下,北京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必须结合新需求,以服务为核心,反过来监督和提升审判业务,从而实现该理念。
所以,这两年北京法院的信息化从需求出发,抓顶层设计,依靠数据说话,全面提升审判业务。它是怎么做到的,做成后又能发挥什么作用?
从顶层设计入手
关于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的讨论已有多年。遗憾的是,这些年理论结合实践产生的“最佳实践”少而又少,电子政务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这不仅表现在一个体系中各个下属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处于分散状态,还表现在同一个单位的内部系统处于“孤岛”之中。
单从“集成”的角度看,北京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已经结束。北京法院全市共有三级21个法院,600个业务庭、处、室,8500余名人员,每年审理将近43万件案件,累计有400万案件信息。在过去10年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按照规划分步实施,共建设了150多个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为全市法院提供了全业务、全流程信息服务,其创新的管理理念被工信部确定为我国电子政务运行最佳实践。
“信息球”信息化项目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提出并建设的。2011年下半年提出构建“信息球”立体运行模式,并列入北京法院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内容。2012年,项目一期开始建设,重在梳理数据,搭建架构。今年,项目进入完善阶段,并与业务深度融合,成为法院日常办公的重要手段。
此次本报重访北京高院前了解到,无论在整个司法领域中还是在范围更广的电子政务领域中,北京高院的“信息球”项目以顶层设计为抓手,真正走在了行业前列。
本质上说,“信息球”是从顶层设计入手为法院提供服务的系统。这包括从人员、事件、时间、绩效四个维度,从全国、全市、法院、部门、人员五个层级,从质量管理、效率控制、绩效考核、专项分析、综合指数、信息检索六个方面,提供图形化统计、分析、比对等信息服务。
北京高院院长慕平曾表示,“信息球”立体运行模式突破了北京法院信息化发展的“瓶颈”,为解决当前北京法院案多人少与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提供了有力抓手,为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水平、统一法律适用创造了“空间”和“红利”。
“以顶层设计为抓手,层级实现而成。”北京高院信息技术处处长王岚生说,“信息球”是为建立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绩效体系服务。而这三个体系正是法院核心业务,不过是从不同维度看的,尤其是审判绩效体系与法官的日常业务紧密联系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每个月法院系统都会出纸质材料的绩效考核报表,这包括本月所有法院的案件情况和各项数据统计信息。如果动态查看某项案件情况,或者以人、以时间、以专项案件为关键字查看,则纸质材料无法实现,更何况纸质材料由各部门汇总而来,难免有差错。
“现在,无论是法院的领导层还是审判办公人员,都能够根据自己需求,看到各种数据对比排行、统计图表、文字分析和趋势预测等多种量化管理手段,实现了审判管理的精细化。”王岚生以这个例子说,顶层设计根本的作用是信息化和法院业务深度融合,在服务好审判业务的同时,帮助提高审判的质量。实现顶层设计的结果是,系统能按日自动生成四级案件质效评析结果,并在全市范围对各项指标自动排名。这对各级领导而言,整个法院的日常业务状态一目了然,做到了准确、实时。
确保数据准确
为什么北京法院的信息球能实现“自动化”采集数据,自动生成排名,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除了要归功于北京法院的信息化基础好之外,还要归功于“信息球”的理念。“促进审判质量考核管理,将法官审判工作与质量考核管理挂钩,通过数据直观反映审判质效和考核排名,使法院与法院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能够横向比较、准确定位,推动形成‘审判’、‘管理’、‘考核’三位一体联动机制。”王岚生解释说。
“审判”是法院业务的核心,阐述每个法院的审判案件质量、数量,这是最基本的业务情况。而“管理”则是站在全院业务的基础上,从人员管理,提升人员素质的角度出发;“考核”则是将日常工作量化,实现精细化管理。
在这个理念之下,“信息球”整合并抽取了150多个系统的数据放到单独的数据仓库中,然后按照不同纬度、不同的需求生成各类报表,这就需要背后的技术作为支撑,这也是项目的难点之一。
这些抽取数据来源于法官们的日常工作中。北京法院的150个系统分别服务于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和公众诉讼。核心的审判业务已有65个系统,从立案、到结案、诉讼费用管理等,覆盖了整个业务流程。法官们审判案件自然每天与这些系统打交道,每天的数据也就自然生成。
据统计,“信息球”每天形成70万套业务分析数据,53万组司法统计报表,并在系统中公开审判质量考核评析结果。
孙冰是信息技术处司法数据分析管理中心主任,负责项目中的“司法统计”数据管理工作,她说:“从前年开始建立‘信息球’模型,到组织人员实施,梳理数据,集成系统直到今天可以运转起来,难点就是其中的‘司法统计’数据的及时与准确,这决定着各项审判业务数据是否真实、可信。”
精准化分析
“我们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31项案件质效评估指标为依据,从人员、案件、时间三个维度,立体评析审判工作绩效。”孙冰补充说,由于数据是法官们每天录入的,加上有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监控手段,确保了数据符合逻辑和流程,否则不会被系统采纳。有了数据质量的保障,北京高院又从绩效考核的角度,生成三个维度的评价体系。
这些数据与法官们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每个法官每天都能看到自己审判的案件数量、类型,还能动态看到自己在本法院、全市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的排名,不仅对本人的业务水平有了直观的印象,更能为独立开展司法课题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更重要的是,这对北京法院而言,有利于找到业务中的短板。北京法院根据自身特色,又制订了北京法院内部的质效评估指标,如调解率、开庭率、发回重审率等等,通过与实际工作结合相加权的方式形成一套指标,指导实际业务,帮助破解审判实践中的难题。
比如说,根据这套统计数据,就能很容易找到长期未结案件原因,还可以分解到每个人、每个时间段或者每种案件上。各级领导根据数据,寻找其中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就能提高整个法院系统的结案率,更可以指导某类案件的业务处理方式。“信息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判管理工作中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
孙冰展开“专项分析”栏目,点击长期未结案件,再细分到某个法官。在系统中即可看出,从2011年12月21日到2012年12月3日,该法官长期未结案件20件。右侧的立体饼状图显示各类案件的比例,医疗、财产、建筑合同这三类案件比例较大,分别占比为22.22%、16.67%和16.67%,下侧有具体的案件陈列表。点击具体的一个案件,可以看到案件详情,包括立案时间、立案审查、诉讼费、当事人信息等所有信息。分析结果会显示由于委托司法鉴定占用了多少天,所以该案件尚未结案,处于正常状态。
“公开、公正、透明,运用数据让所有工作人员接受监督;科学、准确、及时,通过信息指导三级法院审判业务。”王岚生总结说,这就是当前“信息球”的重点。
提升业务质量
“信息球”正在发挥作用,真正融合到业务当中。
每天上班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姜颖就习惯性打开电脑。进入“信息球”系统后,她在这个月的案件情况清晰显示出来。姜颖指着屏幕对记者说,通过“信息球”,她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个案件的审理流程,能够帮她合理安排开庭、合议和撰写判决等工作,有力提升了案件审理的均衡度。
同样,对于北京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来说,也从“信息球”模式中受益匪浅。马军告诉记者,通过“信息球”技术,他可以全面掌握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运转情况。去年底,根据“信息球”数据反映出的劳动争议案件发展态势,民一庭结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劳动报酬等部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立案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台了指导全市法院的《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据统计,由于有了“信息球”系统的帮助,北京法院的28项质效指标中有18项指标相较前一年有大幅提升,占全部指标的64.3%;全市三级法院结案均衡度、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率、实际执行率等重点工作指标指数上升6.9%,审判质量综合指数上升7%,司法统计报表由原来的5至10天人工统计报送缩短至1至2个小时内自动生成,这对北京法院的业务真正起到了促进作用。
同时,“信息球”数据共享机制改变了以往逐级报告的管理方式,减少了三级法院之间的管理层级,缩小了法院之间、部门之间的距离,实现了法院多元化、科学化、扁平化管理。
总体而言,北京法院的“信息球”建设,已基本实现:案件进程实时监控,审判数据智能比对,司法统计动态评估,问题隐患自动提示,涉案信息共享互通、各项管理精确制导等功能,下一步要结合实践,开发面向公众的APP,这又是一个重要的创新。
背景资料
北京法院信息化历程
“十五”期间,建成了服务全市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北京法院城域网专用电路;对全市千余个审判庭审进行录像;远程庭审、专线电话、内部网站、视频会议等基本建成。信息化特点:尝试运用计算机技术服务审判业务,探索研究开发法律业务应用软件。
全流程信息服务。信息化特点:以硬件建设为主,靠系统建设取胜;硬件是基础,建设信息系统是手段不是目的。
“十二五”期间,运用“大数据”将信息聚合成为立体运行的“信息球”。依据法官录入的数据,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同步完成质效评析,创建了“按日绩效”管理机制。信息化特点:以研发业务应用的软件为主,靠软件数量取胜;软件是服务,核心是促进信息与业务深度融合。
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整合资源和数据分析分主,靠“大数据”支撑,促进实现“公正司法”;按日生成全市司法统计和质效考核数据;面向公众提供业务动态信息服务。
本报记者 吴玉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