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即将提速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会计制度,改革
  • 发布时间:2014-09-17 14:54

  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获悉,财政部已经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政府会计准则》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很有可能在明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尽快推出。同时,财政部当前正就拟订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

  随着近日《预算法》的正式修订,加快政府会计改革推进速度势在必行。

  行政事业单位先行推行权责发生制

  据了解,当前我国政府会计采取的是以反映政府预算情况为目的、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模式,该模式是根据计划经济时代政府财务资源分配与管理方式下建立的,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曾与我国财政制度和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

  然而,相较于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在政府预算会计模式下,政府的债权、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非常低下,管理也不够规范,间接助长了地方债务井喷、年底突击花钱以及官员贪污挪用等现象。此外,政府会计信息量过少,导致政府财务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立法机构和公众对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的监督。

  近些年,有关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关及研究也已开展多时,但政府会计改革推进速度却较为缓慢。直到最近几年,有关部门才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域陆续推广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

  2010年前后,财政部发出《医院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首先在医院和高校展开,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012年年底,财政部制定了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票据管理等改革的相关规定,并扩大了适用范围。2013年以来,财政部又相继修订了中小学、高等院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政府会计改革加速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上述表述,意味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已经确立,翘首以盼的会计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随后,在2014年1月11日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做了重要讲话,勾勒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会计改革的七大任务。其中,排在第二位的便是“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建立政府会计标准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2014年2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13年工作总结提到,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工作取得三方面的进展。一是围绕政府会计改革思路、方案、职责、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议题,研究起草多份研究报告并报财政部部领导。二是考察调研美国、加拿大政府会计建设情况,就两国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关系、政府会计准则建设、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有关两国政府会计情况的研究报告。三是作为牵头司局,指导财政部与共建院校联合研究课题《政府会计准则研究--概念框架与债务信息披露》的研究,完成课题研究及结项等工作,形成相关研究报告。四是深入参与财政部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修订,两次向相关司局反馈意见,多次参加由相关司局召集的技术会议进行讨论,对该制度修订稿进行完善。

  财政部会计司还在201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要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大力开展政府会计改革问题研究,包括研究政府会计改革方案及实施路径;研究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对政府会计目标、主体、核算基础、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重大问题进行规范;开展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构成及相关内容研究。

  而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会计处长座谈会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更表示,财政部将把政府会计改革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政府会计改革总体方案、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组建方案、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方案以及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

  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是必然选择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和财政环境的变化,政府会计体制的改革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扩大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核算中的运用范围,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成为一项重大任务。

  一方面,近年的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及集中制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要求管理部门对预算资金实行集中控制,全过程追踪拨款和拨款的使用过程。另一方面,财政压力促使管理部门需要了解债务和或有负债的信息,财政管理的逐步推进促使管理部门需要掌握资源占用和资源使用的信息,比如预算拨款形成的静态资产信息。因此,为实现整个预算支出周期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以及详细掌握政府财务会计信息,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会计系统成为必然的选择。

  现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重点反映政府资产资源流量信息的情况,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会计能更为全面地反映政府资产资源的流量和存量信息,比如政府财务资源的来源渠道及用途,政府财务成本和绩效情况等等,从而有利于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状况,也有利于实现财政资金更科学合理的分配以及公众对政府财政行为的有效监督。

  据悉,当前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四川等很多省市已陆续开展了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目前的局部试点基本上没有改变日常的核算系统,而只是在年终将各部门收付实现制的报表汇总起来进行调整,形成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在一些专家看来,这种期末调账的方式不一定是最终改革方案。最终方案应该是先有政府会计准则的出台,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才能做出综合财务报告。

  政府会计准则是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标准,在其概念框架、有关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中,将明确权责发生制的运用范围和程度,以及政府财务报告的编报主体、报告内容、编制原则、报告方式、报告对象等。业内专家称,随着财政部拟定中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逐步明确,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也为时不远,权责发生制的运用及报告生成和披露等也将逐步明确,从而产生实质性的进步。

  加快政府会计改革速度势在必行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被认为是新《预算法》的一大亮点。不少业内专家认为,全口径预算体系还需要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配合。《预算法》明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这无疑加强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无论是新《预算法》要求的“全口径预算”,还是国务院努力推行的“阳光财政”,都必然需要来自政府财务会计制度的支持。严格的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既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必要保障,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加快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

  本报记者 沈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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