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现阶段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尚处于初步阶段,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国际自贸区金融自由化进行介绍,深入分析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选择,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建议,为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建言献策。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国务院在2013年8月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贸区,推动我国金融改革的进一步发展。现阶段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金融自由化模式方面仍有待改进。央行在2015年2月对外发布上海自贸区管理实施细则,新形势下加强对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国际比较

  纵观各国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发展历程,典型模式包括激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和渐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具体分析如下:

  激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激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也被称为休克疗法,它是指在短时间内实现金融全面自由化,在资质审批、市场准入、经营范围、金融监管等各方面实现内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统一对待,在短时间内全面放开汇率管制、实现利率市场化是其典型特征[1]。激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的优点在于其长期效应更明显,但是其缺点为对宏观经济的冲击过大,容易导致国家整体经济波动过大。激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的典型代表为美国纽约港自贸区,美国开放性和自由度高,货物商品和外汇资金在较早时期内实现了自由流通,对外贸易法案健全,金融自由化起始条件较好,纽约港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成功。

  渐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渐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是指在金融自由化改革过程中采取分步式实现金融全面自由,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分阶段制定金融自由化改革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有步骤地逐步放开市场准入、经营业务、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限制,逐步给予外资金融机构国民待遇[2]。渐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的支持者认为理性经济人假设在实际改革中并不现实可行,同时,渐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摩擦成本更低,可以获取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渐进式金融自由化模式的典型代表为新加坡自贸区,新加坡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历经数十载,分步实现了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放开汇率管制等目标,最终实现金融自由化。

  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选择分析

  激进式和渐进式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选择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进行抉择:

  政策支持力度。现阶段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我国政府在2013年8月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贸区,同年9月国务院批准上海自贸区实验区总体方案,并于2015年2月出台上海自贸区管理实施细则,政府政策对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支持力度较大,社会各界对其呼声较高,总体而言,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外部环境较好。同时,在法律法规方面,国家通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的方式,进一步简化了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相关金融行业的备案程序、拓展了其金融业务经营范围;通过采取备案制替代审批制、改革外资企业工商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通过制定外商投资产业鼓励类、允许类等指导目录,为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经济发展程度。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符合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在经济增长速度方面,我国经济增长逐渐由改革开放以来的10%以上的增长率转变为7%左右,急需寻找下一个经济增长点;在产业结构方面,2014年我国三大产业的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9.2%、42.6%和48.2%,产业结构趋向合理[3];在需求结构方面,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中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年降低,消费推动经济增长日益明显;在对外贸易方面,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连续两年突破4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金融自由化发展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金融发展缓慢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重要因素,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具有现实必要性。

  进一步完善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的建议

  上海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对我国经济影响有利有弊,趋利避害,进一步完善伤害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模式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完善内外部金融环境。首先,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尤其是要完善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其次,金融机构应当强化金融风险管理,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树立现代化金融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到市场风险可能给金融机构造成的巨大影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内部管理体系,将风险管理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科学设置岗位和安排人员,贯彻落实不相容职务相分离、风险预警机制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

  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专业团队建设。金融机构应当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提升从业人员薪资待遇水平、提高进入门槛等措施,也可以通过加强与高校合作、吸引高校金融财会等专业优秀毕业生等方式,积极吸引外部高素质人才为本企业服务;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要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定期举行金融业务操作、银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理论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学习班,及时更新从业人员知识系统,提升金融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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