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辽宁省沈阳市供热规划的调整,讨论分析了供热技术与管理手段等多方面提高供热效率的因素,以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推动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发展。
冬季供热涉及千家万户,是我国北方百姓生活中的大事之一。如果运行不当,不仅会造成能源和资金的极大浪费,影响供热单位的生产效益与发展,而且影响受供民众的切身利益与生活质量,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明确提出,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因此,供热节能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经济与社会意义。
供热中常见问题
供热系统由热源、热网、热用户等组成。节能应从供热系统各个环节入手,分析运行情况,找出能耗簿弱、污染最为严重的环节,尽量减少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热损失,从而实现节能目标。目前沈阳市供热节能中主要问题如下:热源数量与供热需求设计不合理;补充热源缺乏;水力失衡、能耗增加;管理不到位。
沈阳市供热系统的解决措施
热源数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的初步分析。规划大型热源厂锅炉规模在80t/h以上,热效率基本相同,单位热负荷燃煤量和污染物排放量也基本相同,因此在供热负荷相同、均采用大型锅炉供热的条件下,热源数量的多少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没有影响。经初步模拟计算,在上述同等条件下,热源数量减少,SO2、NO2的小时最大浓度值、日均最大浓度值和年均最大浓度值均有所增加;PM10、一次PM2.5和二次PM2.5的小时最大浓度值略有增加,而日均最大浓度值和年均最大浓度值略有减少。因此,总体来说,在供热负荷相同、均采用大型锅炉供热的条件下,热源数量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并未减轻。
新建热电联产的热电厂。热电厂大型锅炉具有效率高、耗能低和保护环境的优势,因此,应有计划地新建热电联产的热电厂,使用大型锅炉,同时充分发挥现有热电厂以及候补热源的供热能力,配置尖峰热水锅炉,扩大供热能力。积极开展区域供热,以较大的锅炉取代能耗高、污染重的小锅炉。集中供热锅炉房的建设要考虑将来实行多热源联网运行时,参与供热调峰的可能。
优化热电厂布局。依据规划近、远期统筹考虑,按热电联产有关要求调整规划新建各热电厂的位置,保证规划新建热电厂之间及与现有热电厂之间距离一般应在10km以上。以沈阳市为例,规划新建的沈海异地热电厂与文官屯热电厂距离约3.2km,规划新建的造化热电厂与现有皇姑热电厂距离约5.1km,规划新建的会展中心热电厂与规划扩建的金山热电距离约3.1km,不符合10km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热电项目的一般要求。另外,供热规划中部分规划热电厂与总规不一致,各相关部门应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方案,使热电厂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化。
进一步减少热源数量。规划热电联产、大型热源厂与清洁能源的供热比例为60.5:24.6:14.9,这是将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按规划供热能力(分别为10202MW和2510MW)除以规划热负荷(16851MW),剩余部分(4139MW)作为大型热源厂供热计算出来的比例。但实际规划的大型热源厂供热能力为11235MW,是热负荷的2.71倍,偏大很多,主要是从总体上考虑了备用,但供热保障率142.1%偏高。如果按总供热能力计算,则热电联产、大型热源厂与清洁能源的供热比例为42.6:46.9:10.5。若按供热保障率120%计算,则可减少大型热源厂供热能力3725.8MW;若按110%计算,则可减少5824.1MW。因此,供热规划部门应重新选择科学合理的供热保障率,并据此进一步削减独立热源厂的供热能力和数量,富余的供热能力可作为备用。
明确热电联产项目供热范围。规划未给出各热电联产项目的具体供热范围,无法判断规划的独立热源厂是否位于规划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范围内。因此,对于新建的热电厂应明确规划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范围,在其供热范围内不能再规划其它独立热源和燃煤自备热电厂,只能保留调峰热源和备用热源。
加强热电厂管理、用户端管理。在热电厂加装监控系统和流量控制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调节供热,采用手动调节、自力式调节或是计算机调节,避免一次水系统失调,合理控制采暖、生活热水、空调系统。在用户端加装流量控制设备以调节流量分配,在管路安装平衡阀,在散热器加装温控阀,控制流量平衡和室内温度,在节约能源的基础上为调节室温、计量收费打下基础,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如何处理好城市供暖与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是当前供热工作中一项亟待解决的任务。对于我国来讲,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技术经济上的制约,但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一定会实现绿色供热、环保供热,切实落实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我国人民构建一个绿色的生活环境。
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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