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让利的改革应该让社会参与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放权让利
  • 发布时间:2010-11-01 08:35
  从1949年开始,中国的社会发展进程跨越了两个30年,前30年的主题是国家独立和政治运动,后30年的主题是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现在,中国又来到了下一个30年的门口。

  10月27日发布的“‘十二五’规划建议”虽然只是提出了2011年到2015年的发展纲要,但某种意义上它是未来30年的开端,下一个五年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成果,是未来30年发展的关键基础。

  本次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除了提出转变经济发展结构、进一步改善民生等问题之外,首次把“加快改革攻坚步伐”作为一个单独的章节,而其中对“行政体制改革”和“财税改革”等内容的阐述,虽然稳妥依旧,但却显示出更加实质性的态度。

  “十二五”规划建议第十章中,“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的言论,在以往并不多见。经济和政治是两个不可分割的主题,经济的发展会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而滞后的政治体制也会阻碍经济发展,敢于承认这一点,是一种进步。

  而此章节中,关于“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以及“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等建议,在我们看来更是一个亮点,这或许意味着新一轮的政治体制改革,将从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的“放权让利”开始。

  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是一个实践了几千年的老问题。封建时期的各个王朝,都会因集权和分权引发矛盾,高度的放权或集权,结果总是导致社会崩溃。但这并不能证明放权和集权的好坏,因为在“家天下”和“官民利益对立”的局面下,统治阶层不被约束的贪婪,才是导致官逼民反、推倒重来的真正原因。

  建国以后,分权和集权的争议也一直存在,但最后,我们看到,中央政府放权让利,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前15年,邓小平提出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财税政策,极大地刺激了经济发展。这种放权让利的做法,放开的是对生产力的约束,让出的是经济发展的空间。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对财权和事权的集中度有所增加。这同样有积极意义,它让中央财政困境得以缓解,财政收入明显上升,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5年的10%左右,上升到近年来的20%以上。在此局面下,中央政府可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集中力量解决一些大的问题,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不过,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过度集权的弊端也随之出现。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事务和基础建设越来越多,而事权和财权又不匹配,使得他们必须在“土地财政”和“地方债”上找出路。据统计,2009年,全国地方政府卖地收入约为1.5万亿,地方债规模超过7万亿,这不仅导致各地房价虚高,也为地方经济埋下了隐患。

  “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及中央和地方的分权改革,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我们对这种改革的方向寄予希望,但也提醒人们保持冷静,因为所有的改革都会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都会存在大量的讨价还价,这种博弈往往会影响到改革的最终成果。

  中央和地方对事权、财权的分配,涉及的是政治体制中的核心利益,而利益的主体不仅仅是各级政府,也包括社会中企业、民众等各个利益群体。利益的重新分配难免会引起争议和矛盾,我们相信,任何人都不希望改革的结果,最后演变成为各级政府、各类官员“分果果”的游戏。

  要防止改革变味,就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正是因为所涉及的利益过于复杂、涉及到的群体过于庞大,改革才要谨慎,才要追求各方利益群体之间的最大共识。而最大的利益群体莫过于民众,因此,增加改革中的公众参与权、知情权,比改革的效率更重要。

  我们相信,新一轮的“放权让利”会进一步激发中国的经济活力,但这同时也对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考验。权力和利益的下放,给基层政府带来更大的空间,如何让基层官员们用好这种权利,使这种权利服务于百姓,而不是成为与民争利的利器?

  被下放的权力,需要有监督相伴,这种监督不仅应来自中央政府,还应来自民间。在中央地方分权改革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基层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基层的民主自治和直选机制,让基层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当然,做好这种工作的前提是政府必须转变职能,从行政领导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应该减少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直接利益,限制其对微观的经济活动的参与和干涉。没有利益纠葛,增加透明决策,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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