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看尽长安花

  比起现在的名字西安,我更喜欢从前的名字长安

  第14次去西安

  故乡之外,你最喜欢哪座城市?

  这是上周五的午后,假前综合征的我已经无心工作,刷贴吧时看到的问题,我愣了三秒钟,脑海里想起一座城市的名字——西安。

  第一次去西安,是中考后跟父母一起报团旅游,三天的旅行时间,走马观花地吃一遍看一遍,就回了武汉,完全谈不上喜欢。

  第二次去西安,是大学逃课从武汉坐火车去西安,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眼望去灯火辉煌,我站在出站口一步也不敢走动,等周逢来接我。

  那时候我不喜欢甚至拐着弯的讨厌西安,认为是它拆散了我和周逢,每次13个小时的火车让我身心疲惫,我还跟周逢说,等到大学毕业他回武汉,我这辈子都不要来西安了。

  恋爱的五年时间里,我一共去过13次西安,本以为终于要解放了,没想到大四实习,周逢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他一通电话,我第14次去西安,是为了留下来。

  心里自然有几分委曲求全的不乐意,加上我三个月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整个人都有些抑郁,对西安这座城市的厌倦,曾一度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我无数次跟周逢商量,好工作天底下到处都是,不如我们回武汉,父母托关系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可是周逢不为所动。

  在第四个月,我终于在一家杂志社找到工作,负责美食栏目,成天跟老编辑走街串巷,试吃到撑肠拄腹,写文稿修照片到凌晨,没时间跟周逢打游击战,日子倒过得顺心起来。

  以至于后来分手,我也依然在西安留守了七个月。

  夜风里有古人的叹息

  也许是从前来往西安太多回,对旅行产生了抵触情绪,我几乎不去旅行,在武汉一窝就是三年。所以在看到那个问题时,我能想到的城市竟然只有西安。

  那个下午,我细细想起与西安有关的回忆来。西安地属西北地区,六朝古都,古称“长安”,最著名的诗句莫过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最霸气的当属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了,同时也是吃货的天堂,旅游爱好者的圣地。

  除了举国闻名的凉皮肉夹馍臊子面羊肉泡馍,就是大雁塔兵马俑终南山。老编辑也不是西安人,但是他来西安已经八年了,不仅学会了西安话,还会吃西安的美食。他带我去鼓楼的德长发老店吃最正宗的羊肉泡馍,因为我不太喜欢吃面,所以对油泼面这类实在喜欢不起来,唯一算得喜欢的只有羊肉泡馍,吃完可以不剩一滴汤汁。

  老编辑其实也不老,三十来岁,每天戴着黑色的木头框眼镜,说是前女友送的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换下来。

  我曾问过老编辑为什么要留在西安,他一边抽烟一边说:喜欢,日久生情。

  我翻个白眼不说话,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前女友是西安人,不是日久生情,而是爱屋及乌。那时候的西安还处于洋不洋土不土的阶段,一边拼命地建设高楼大厦,一边拼命地保护古迹,整座城市都体现出四个大字:中西合璧。

  而我从新城区走到老城区时,总有一种要穿越到古代的错觉,就算让我待八十年,我都不会喜欢。老编辑摇摇头,问我想去什么地方?

  那时我跟周逢还没分手,我想了想说,周逢去哪,我就去哪。

  老编辑笑起来,说我天真得有些傻。

  后来跟周逢分手后的那段时间里,我经常在下班后一个人去永宁门的城墙上,看来来往往的游客,看红灯笼连成一片海,夜风吹过来,仿佛夹杂着古人的叹息。

  跟周逢吵架的时候,我想起老编辑的话,才发现我是真的傻,恋爱五年,周逢除了逢年过节回武汉,一次也不曾为了我回去过,而我像傻子一样一次次奔赴西安。

  所以在他选择离开的时候,我则赌气一般地留在了西安。

  站着吃一碗忘情凉粉

  没有了周逢的西安,在我眼里又暗淡了一些,但也因为没有他,我才接触了最真实的西安。

  西安人,也被人称为“老陕”,我的房东一家都是地道的老陕,一大早就起床一家三口去吃早餐,一条街上二十家早餐店都人满为患,他说西安几乎没有自己在家煮早餐的人。这一点,跟武汉挺像的。

  我还发现西安人可以在西安话和普通话之间自由切换,但骂架的时候绝对是纯正的西安话,西安话不像武汉话那么溜,所以更有感染力,不知不觉就会被带跑偏,把“我”说成“额”了,把“怎么办”说成“咋办”。

  刚失恋那会,老编辑每天跷着二郎腿喝茶,见我走神发呆就美其名曰派我出去找素材,采访一家美食店的老板。那家店名字挺别致,叫做“忘情凉粉”,广告语颇为霸气地写着“站着吃一碗忘情凉粉,忘掉伤心事;站着吃两碗忘情凉粉,忘掉所有伤心事”。

  那一刻,我忽然间明白老编辑的良苦用心。

  跟老编辑成为朋友后,我开始学着老编辑的西安调说话,然后跟武汉的同学打电话时,把自己脑补成《武林外传》里的佟湘玉,听同学在电话那头笑成傻逼,也很有乐趣。

  秋天的时候,编辑部包了辆车去终南山秋游,一路上老编辑充当导游,给我们从肉夹馍背后的故事讲到老子在楼观台讲经的典故,跟旅游车上的导游腔调一模一样,逗得我们一路眉开眼笑。

  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终南山,我们在山脚下吃了午饭,就去爬山。秋天的终南山秋高气爽,随处可见修道的道士,拜过老子铜像和老子墓。绕路下山的时候,一只金丝猴从我头顶上跳过,落在另一侧的树杈上,还冲我笑。

  来西安这么久,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像个游客,直到金丝猴不见了,我才回过神来。

  终南山一游后,来到西安三个月的陌生和排斥感逐渐消散,睡前不会再三问自己我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在这里,周逢的影子也渐渐从我脑海里一丝丝剥离。

  一日看尽长安花

  11月的一个早晨,我发现老编辑的木质黑框眼镜换成了金丝框眼镜,追问之下才知道他跟隔壁写字楼的一个姑娘恋爱了。

  同样是西安本地的姑娘,肤白貌美,没想到出口就是段子,跟老编辑同流合“污”,老编辑说,这就是西安姑娘,真实不矫情,脾气大但拎得清,对待爱情也爽快得很。

  可惜,我没能成为那样爽快的人,我在还没有完全忘记周逢的时候,就要离开西安了。父母给我安排了他们认为更好的工作,我跟西安的缘分差不多也到头了。一座城没有了执念,也就失去了意义。

  老编辑很遗憾,他说他本来想让我证明一下,真的会对西安日久生情,我笑着耸耸肩,心底却涌出一丝落寞。

  这落寞吓了我一跳,我完全没想到有一天要离开西安了,我的内心不是雀跃,而是落寞。

  先是跟老编辑辞职,又跟房东告辞,房东退了我两个月的房租,跟我说,下次再来,还住他家。

  我想笑,却没能笑出来,说了再见,提着行李上了出租车,再也没敢回头。

  依旧是13个小时的火车,在离开的13个小时里,奇怪的是,我想起最多的不是周逢,而是那14次孤独的旅程,以及有关西安的一切,包括终南山上那只金丝猴。

  回到武汉以后,我进了父母朋友帮忙找的事业单位,按部就班的工作和生活,一过就是三年,听说现在武汉到西安已经开通高铁,只要四个小时就可以抵达,我竟有些莫名的遗憾。下班之前,我重新点开了贴吧,在底下认真地回复道:西安。

  除了故乡,我最喜欢的城市,是西安。

  也许这辈子我再也不会去,但是我依然如深似海地热爱过它,我不知道后来想成为西安女婿的老编辑怎么样了,也不知道房东的房子是否还为我空着,大雁塔的音乐喷泉是否还会在晚上九点开放。只是想起曾经与西安的相遇,心里总会冒出一些什么,或欢喜,或惆怅,或不舍。

  比起现在的名字西安,我更喜欢从前的名字长安,也喜欢那一句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豪情。

  文|陈若鱼 编辑|艾叶草 设计|萧萧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