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就该多花吗?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指标,财政,预算
  • 发布时间:2011-11-21 13:40
  大到一国政府,小到一家公司,都有年度收支预算,年底最后两个月,都有完成指标的压力。不过,同样的压力,性质却截然不同--公司是赚钱的压力,而政府却是花钱的压力。

  在年初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中,全国财政收入计划实现8.97万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10万亿元。但截至10月份,全国财政收入超过9万亿元,财政支出为7.76万亿元。

  在年底最后两个月,如果财政收入保持每月9000亿元规模,全年财政收入将达到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0%;而按惯例,财政实际支出往往以“保持预算赤字”为参照--如果实现今年9000亿元赤字目标,政府必须花掉近12万亿元。这意味着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开支将达4万亿元左右,月均开支2万亿元(前10月月均7750亿元),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突击花钱”。

  和企业年底冲目标一样,政府通常在年底“突击花钱”。《投资者报》对过去几年全国财政支出统计发现,政府每年最后两个月的开支,均达前10个月的一半。

  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公共财政支出数据,2008年前10个月财政支出4万亿元,后两个月支出2.1万亿元;2009年前10个月财政开支4.9万亿元,后两个月支出近2.6万亿元;2010年前10个月财政开支6.1万亿元,后两个月开支2.8万亿元。如果今年最后两个月财政开支超4万亿元,那么,过去4年平均最后两个月财政开支,占前10个月的51%。

  很多案例表明,各级政府年底的确会突击花钱。最近长沙一家公司举报省财政厅,在招标过程中原本可以1500万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成交。而湖南省文化厅官员对此的回应却是,“这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这解释了突击花钱的原因--如果花不完,明年就没那么多预算。这可不是特例,在审计署今年的审计报告中,同样暴露出各部委突击花钱的问题。

  据统计,2010年,国税总局、央行和新华社等26个部级单位存在8.8亿元的财务问题,其中扩大范围或预算外支出5亿元、提前支付2.5亿元、以拨代支0.7亿元、虚假列支0.5亿元。而这些问题,大部分都与“突击花钱”有关。

  “如果花不完,明年就没那么多预算”,这是事实,看似也符合逻辑。但是,既然不需要花这么多钱,为什么需要那么多预算呢?而不让这个事实发生的唯一办法,就是宁可浪费,也要把钱花出去。

  尽管财政部近日发表了“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的言论,但其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思路,也是“宁多不少”。

  过去5年中,全国财政每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平均高4%。每年开支都超预算,下年的预算自然要做高点,循环往复,以至于从2006年到2010年,全国财政预算由3.8万亿元增长到8.4万亿元,而财政实际支出由4万亿元增长到8.9万亿元。

  多花钱就要多收钱,财政支出增长的需要,成了财政收入增长的理由。2006年到2010年,全国财政实际收入平均每年超过预算9%,财政收入从2006年的3.8万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8.3万亿元,5年增长2倍多。

  所谓预算,是根据一年的工作规划,预计一年开销,花钱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企业预算支出是为实现收入,政府预算支出是为服务民众。但是,我们在政府突击花钱的时候,并未看到政府“突击”为民众服务。更何况,有效率的行政服务应该是常态、稳定的,“突击”说明无规划。

  所谓“好”的预算执行,应该是在预算范围内完成执政目标,用计划的钱(甚至更少)做计划的事,年年“超出预算”的政府,应为多花纳税人的钱而感到惭愧。

  财政超收也许因为经济增长超预期,我们尚可容忍;财政超支却是不能容忍的,因为花了计划外的钱;但是,如果多花钱的理由是财政超收,就更不能容忍了--多收多花、多花多收,这只会让政府的胃口越变越大,让百姓的负担越来越重!

  超计划的财政收入应被视作盈余,要么拿出来给老百姓发红包(香港政府2010年财政收入超预计468亿港元,就给居民人均派红包6000港元,共派出360亿港元),要么拿出来减税,或者补充社保等民众福利,总之,不该让各级政府“突击”花掉。

  而且,将超计划的财政盈余用于直接福利,并不完全在于回馈民众,还在于对政府花钱的限制--多收了钱也不能多花。否则,不缺钱的政府,规模只会越搞越大。

  财政部的当务之急,不是“制止突击花钱”,而是实施刚性财政预算,杜绝预算超支;同时,应该将未来的财政支出增速,控制在极低的范围内--我们相信,一年12万亿元的财政支出,不需要再增加了,只要在提高花钱效率上做点实事,就完全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公共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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