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在创业板上市已近一年,又一批限售股即将解禁,在利益面前,矛盾也开始涌现出来。
11月16日,上市公司美达股份发布了一份重大诉讼公告,美达股份以侵害公司财产为由将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公司(以下称“通用数字”)及广东太平洋技术创业公司(以下称“太平洋技术”)告上了法庭。
资料显示,太平洋技术成立于1994年9月2日,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注册类型为中外合营,最新的股东资料显示为国际数据(中国)投资公司持10%,(美国)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持90%。
矛盾的源头,正是美达股份与太平洋技术在关系不错的时候合资成立过一家名为通用数字的公司,而这家公司正好投资了香雪制药,持有648万股,该企业于2010年12月15日登陆创业板,这些股份将在今年12月15日解禁。
这些股份的价值已随着企业上市而暴涨,达到8586万元(按香雪制药11月23日的收盘价13.25元计算)。按照正常比例,美达股份应该分得3434万元,只是,后来的事情显示,它没有分到一杯羹。
美达股份认为,太平洋技术滥用控股股东权利,试图侵占通用数字所持香雪制药股份权益归IDG公司所有,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应当停止侵权行为。
“作为股东,它应当分得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即使其没有出钱,那也属于出资不到位,而跟其是否投资无关。在这场纠纷当中,美达股份等于被利用了一把而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大成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通用数字的股权纠葛
通用数字属于美达股份的子公司,换句话说,现在的情形有点类似“老子起诉儿子”。
在通用数字起诉美达股份的起诉书上,关于通用数字的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发起股东为太平洋技术、美达股份及广东点津证券咨询服务公司(下称“点津证券”),股权比例分别为50%、40%、10%。
而通用数字当时的法人代表,也正是美达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陈柏森。
2001年1月,点津证券将所持10%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技术,随后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变更为杨飞。至此,通用数字的股权为,太平洋技术持60%、美达股份持40%。
关于杨飞,其个人资料显示,中山大学毕业,毕业后来到广东省证监会(现广东省证监局前身)曾出任上市发行部部长。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IDG合伙人周全,随后加入了IDG,并一直工作至今。
通用技术一直经营不善。香雪制药上市前,美达股份发布的澄清公告显示,“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未经审计当年实现利润约147万元,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267万元。”
正是这样一个经营不善的公司,却曾出资800多万元投资创业板另一上市公司朗玛信息。
朗玛信息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01年2月12日,通用数字耗资827万元获得朗玛信息20%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此后数年,朗玛信息数次增资,并一度谋划海外上市。然而,招股材料披露,2010年4月,由于朗玛信息实际控制人 王伟(微博) 等境内股东与通用数字股东IDG在公司未来上市地点选择及发展方向等方面发生分歧,朗玛信息股东王伟和黄国宏以1500万元总价受让了通用数字所持的20%股权。”
显然,通用数字此时完全被太平洋技术控股,同时也成为IDG投资的渠道。
入股香雪制药获利8000万
12月15日,一年的限售期满,通用数字即可以享受自己投资香雪制药的成果。
香雪制药招股书显示,2000年12月,昆仑工贸将所持香雪制药180万股,以每股2.9元转让给通用数字。其投入成本为522万元。
2007年,经过送转股,通用数字所持股份数量增至324万股。香雪制药上市后,于今年5月实施10转10的分配方案,通用数字所持股份相应增至648万股。
根据11月23日收盘价13.25元计算,通用数字持有的648万股如今市值8586万元,获得了8000余万元浮盈。
不过,令人生疑的是,既然出钱方是IDG,但为何IDG不用自己的公司投资,反而借用通用数字这家合资公司呢?
“如果只是单纯的外资公司,在当初并不允许投资这些公司,而只能通过返程架构,即VIE结构投资并退出,所以,他们需要找一个合资公司,利用合资公司的名义换汇并投资项目。”上述律师告诉记者。
解禁引发的利益纠纷
在上千万的利益面前,通用数字背后两个以前一直相安无事的股东闹翻了。11月15日,美达股份一纸诉状将太平洋技术告上了法庭。
此前,关于香雪制药的利益纠纷,2011年8月19日,美达股份曾向通用数字发出《关于要求处置香雪制药股份的函》,要求通用数字适当处置所持香雪制药股份。不过,8月29日,通用数字却声称其所持香雪制药股份系代客户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s,LP持有,对应全部权益归客户所有,拒绝了美达股份的要求。
这项说法是否合理呢?
根据香雪制药的回应,其否认了“代持”一说。
11月17日,香雪制药证券部经理龚晏曾表示,“我们在2010年准备上市时,全体股东均对自身持有股份做出过书面承诺,表示不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况,而这些情况在提交给证监会的申报材料中都含有。”
但在上述律师看来,如果通用数字称其为IDG代持,那需要出示相关的《代持协议》,如果不能出示,则需要进行补偿。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其实不过是通用数字的说辞。因为在2000年,通用数字投资香雪制药的时候,法律并没有对相关的代持行为进行肯定并且保护。直到今年,最高法今年关于代持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才从法律上首次正式承认“实际出资人”对约定投资权益享有财产权,并且在向法院申请确权时可获支持。
《投资者报》记者 王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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