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言“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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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收入分配,住房,人口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2-09-21 14:56
近年来盛行的“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提法不宜过多谈论,因为这样是增加了资本增值收益而抑制了劳动收入,对我们的收入分配失衡和相应社会矛盾起加剧而非缓解作用。
“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近年来,这个提法相当流行,尤其受到股民们的欢迎。然而,倘若全面审视我国收入分配失衡解决之道和扩大消费的出路,我们不难发现,这个提法应当慎言。
为什么?因为扩大消费关键在于提高普通居民收入,中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较高,亦即增加的每一元收入中有较多的部分用于消费,且消费中国货比例较大。提高普通居民收入着力点也不应当是二次分配,而应当是在一次分配环节提高劳动收入。因为带有福利性质的二次分配会在相当程度上削弱我国国民的自我奋斗精神,并带来一系列其它副作用;着力点放在一次分配环节,则没有这种致命的副作用。
在这方面,我们尤其需要注意不宜过多谈论近年来盛行的“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提法,因为这样是增加了资本增值收益而抑制了劳动收入,对我们的收入分配失衡和相应社会矛盾起加剧而非缓解作用。特别是我国已经步入新的大规模人口流动时期,这一点对社会安定有着更大影响。
在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中,突出特点之一就是流动人口激增。在经济发达的移民移入地,本地人与新移民、外来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并不完全重叠。与外来移民、特别是外来劳工必须劳心劳力以求站稳脚跟不同,本地居民因占有先天地利而能获得较多资本增值收益,特别是土地、房产增值收益;其它条件相同,本地居民往往更容易获得相对轻松的岗位。
这种局面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假如外来工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能够看到向上提升的希望,他们也不会对此抱怨太多;但假如本地居民无需劳动即可获得的资本增值收益太多,而外来工待遇又不合理,看不到向上提升的希望,穷毕生之力也无望圆住房梦,这种经济利益之争就会浮现,从而在本地居民和新移民、外来工之间制造裂痕。在流动性过剩、资产市场泡沫横飞的近几年,这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如果我们偏颇地强调“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强调“拆迁者权益”,即使能够收获部分占据优势地位者一时的喝彩,却必然损害“沉默的大多数”,毕竟拆迁户的补偿最终都要由后来者埋单,而后来者绝大多数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我们又在“迁徙自由”之类正义口号下一步到位地放松、取消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其结果必然是现代的土客籍利益冲突更加激化,因为流动人口增多必然抬高房租物价,令本地居民获益更多,而取消门槛之后的新进入流动人口经济状况总体上低于有门槛时的流动人口,致使本地居民与外来工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经济利益矛盾加剧,心理鸿沟也会加深。
当然,我并不认为我们应当片面追求降低房地产价格,因为根据中国的人地关系,在较长时间跨度内,食品和房价上涨是必然趋势。我们要继续控制房地产市场泡沫,这样一方面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另一方面是能让收入中更大的份额投向可贸易品消费,而不是被迫用于住房消费。但我们也应当看到,适度高位的人口密度和房地产价格有助于购买力和创新集中于可贸易品部门。
我国人口密度较大,不可能在住房面积消费方面达到美欧水平,在必要居住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我国居民必然要对可贸易品给予更多的购买力和精力投入,从而推动可贸易品部门的发展。看看中国和其他东亚经济体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花样百出,明显领先于美欧,就不难理解这一点。
梅新育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
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文|梅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