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宝贝:做自己生活的主人

  • 来源: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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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2-23 10:50
  从上海至北京,从银行职员到网络作家,从不断恋爱的女子升级为烹饪缝纫的母亲,生活忽然柳暗花明,呈现于寡欢女子安妮宝贝面前的是一副波澜壮阔的童话。

  孤独而快乐的女童

  仙湖植物园的鸢尾花开了,在湖边,白色、粉色与蓝紫色。这是安妮最喜欢的花儿,曾经在2000年春天盛开在上海某幢写字楼的格子间中。榕树下网站的旧友们清晰地记得她是一个孤僻的女子,喜欢赤脚,格子间头顶的日光灯永远拒绝打开。吸烟,偶尔向后仰倒在电脑椅上,脚丫摆在办公桌上,向天空吐出一口烟雾。

  安妮不打扰别人也拒绝别人的打扰。那时她已凭借《告别薇安》而一举成名,随后的《八月未央》、《彼岸花》亦在网上拥有铺天盖地的粉丝。大家纷纷猜测诡异文字背后的那个女子,她却将自己包裹得像一只完好的春蚕。最早流行于江湖的她是在榕树下网站中的一张工作照,光线很差,她不那么好看。

  于是人们说,会写字的都是丑女。

  其实她不丑,只是平凡。

  原名励婕的她开始写作时,职业是银行职员。安妮宝贝是她一个随意得来的名字,因为想极力保留一种她所留恋的身份——孤独而快乐的女童。

  女童成长于靠海的城市宁波,喜欢披着母亲的围巾对镜扮越剧名伶,喜欢一个人躲进院后面的草丛,捉蜻蜓、蟋蟀,躺在草地上仰望蓝天。长大后,她的朋友多为男子,偶有女子必是中性化,甚至有一点点邋遢。

  除了孤僻与倔强,女童身上看不出天资聪颖。

  黑暗的青春

  每个人的青春并非同样长度。那些黑暗的、带有褐色伤痕的青春显得格外漫长而难忘。那是一种无处安放的青春,在黑暗中左冲右突,每一个早晨从深夜开始。

  安妮辞掉银行职员的铁饭碗,从宁波到上海的路被定义为离家出走。她每天写作5小时以上,深夜开始黎明结束。黎明时分,她站在露台上燃起一支烟。烟雾之中,城市正在苏醒,接下来是按部就班的一天。睡眠两到三个小时,然后去上班,深夜一个人乘公交车回家。末班车上乘客寥寥无几,前排的情侣亲密地依偎着。女孩子不时侧脸微笑,眼睛中是简单洁白的幸福,像一朵夏日的栀子花。她微笑,眼睛却忽然湿润。

  幸福的日子总会过得很快,而倘若一个人选择了寻找自己走失在路上的灵魂,那么她的青春在黎明之前注定有许多黑暗片段。

  她说自己是乞讨的人,只能偷偷摸摸低三下四地跟命运乞讨。那一天,她将口袋里仅有的十元钱给了乞丐。这是她一天的生活费。有段日子,她每天只带着生活费出门,而它们偶尔会意外殉职——给了乞丐或忍不住买了路边小贩手中的一对手工绣花鞋。那时候的安妮,辛苦、沉闷、不快乐,未曾想过日后自己的一本书可以卖得200万。

  2001年7月,26岁生日过后,她决定离开上海。北京是她开始名人生活的第一乐章。她与我们的青春在此分道扬镳。又或许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可复制,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明星。她以漂泊的姿态重生,而我们,或许是一次辞职或者是一次失恋,体现这青春疯狂的再生机能,因此过于蓬勃而恣意轻狂。

  漂泊之爱

  在北京国贸的星巴克,她的宁波老乡说,倘若没有网络就没有你,因为你拒绝任何形式的依赖和请求,拒绝忍受任何一个居心叵测的男人。他们通常以为25岁以下的女生倘若想出名就一定要先上床。

  她只经历自己爱的男人,至于他们是不是有权有钱,是不是能够提供现实的帮助,她并不在意。她喜欢的男人要有婴儿般淡蓝纯净的眼神,有高贵的人格与弱智的谋生手段。恋爱是她人生最重要的一课,那些路过她青春的男人,他们的灵魂是她过河的石头。

  她将巨蟹女子的缺乏安全感与自虐发挥到了极致,容易爱上一个人,也容易从中抽离。她曾经收留朋友的一只小狗,却不敢面对它依赖的目光,很快便决定将它送走,决绝而去时泪流满面。她说她害怕任何过分依赖的感情,总觉得人一旦不够独立终要受伤。

  安妮喜欢活泼开朗又固执的男生,不很主动但也不能太被动,与她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邻居家的男生主动邀她去他家玩,他们在一次次玩耍中越走越近,却忽然彼此不再联系,偶尔在院子里相遇亦不打招呼。只是,她心中记得他便相信他心中也是记得她的。这是一场典型的安妮式恋爱,朦胧、隐忍,外表平静却激流暗涌。

  她无法忍受平凡的爱情,正如无法忍受在某个地方呆一年以上,变换生活地点与变换人生的对手是她生命中的氧气,这是一个过程,是有伤痛的精彩。而最终,“他们漂泊过不同的城市,只为找到一个喜欢的地方留下来;告别过很多遭遇的人,只为找到一个温暖的人和他相守”。

  起点或者终点

  2007年10月,她的生命中盛开了一朵洁白的花。她为自己购置孔雀蓝的千层底虎头鞋,亮蓝大红与翠绿的漆木动物玩具。

  孩子的父亲是她多年的朋友,曾经有一段失败的婚姻,他们之间的了解多过激情,温暖多过誓言,他没有求爱,只是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坦白了自己过去半生的一切。她微笑地看完这封信,认定这个男人妥帖安全,能够给她想要的生活——安稳,没有伤害。

  他爱她胜过她爱他,这是她所认为的女人最好的爱情。

  从怀孕到生产的一年多,她住在他郊区的农场中,种植红枣、蜀葵、苹果树甚至番薯。逢节假日,她去赶农民的集市。从新鲜的蔬菜瓜果到缺口的青花土瓷碗都被她搬入家中。他的工作在城里,她喜欢有距离的温暖,并不需要他每天守在身边。每次他回来,会带回来一些吃食,有些是只有她的老家才有的物产,如慈溪的杨梅,草绳捆扎的青蟹。怀孕六个月的时候,B超证实她怀的是一名女童。于是她去珠宝店买了一只黄金龙凤镯子,最传统古老的样式,直接将它戴在了手腕上。这只镯子,她会戴到女儿出生,长大,直到有一天,从她起皱的手腕上退下,作为嫁妆戴在她光洁如玉的手腕上。

  无数次,她在小说中写一位单身母亲,看着自己有湖蓝色眼睛的小女儿,心中满是喜悦。小说与生活仿佛轻易地重合起来,她说这是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

  孩子的父亲是谁,不详。他们到底有没有结婚,不详。她的榕树下老友兼出版人,那个曾经叫李寻欢如今叫路金波的男人说他是第一个知道她怀孕的人,于是八卦的我们甚至猜测他是孩子的父亲。其实他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主动的选择,她在漂泊中忽然想安定下来,与一个她满意的男人生一个她爱的女儿,将来,她会背着她去旅行,她不希望她走寻常的道路。

  独立的女人,经过一段不寻常的青春,最终选择平淡。如一个经历过穿上锦衣状态的人,再去穿素净的布衣也是愉悦,无所谓身边人怎么看,也无所谓失去某个男人怎么活,她是自己生活的主人。

  每个人终要由习惯单身的青春走向终日与他人相守的反复琐碎,保持清瘦,保持独立的工作,保持自我空间,保持童稚与洁净。

  (倪早菊摘自《做人与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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