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道远--谈“三中全会”的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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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21 14:03
从历史上看,税制改革,事实上是政治改革的先行举动--不论是引起美国独立运动的抗税、倾茶运动,还是法国的雾月革命,再到英国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无不是因为税制引起。
永恒话题
富兰克林曾说,在人类社会中,什么都可以消亡,但死亡和税收是永恒的--这句话也可以理解成为,税收,才是由活人构成的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议题。而历史也验证了这一点--不论是引起美国独立运动的抗税倾茶运动,还是法国的雾月革命,再到英国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无不是因为税制引起。
甚至有人这样总结,经济是获取和积累财富,而政治是分配财富。而税收,作为社会财富二次分配中最重要的调节器,是国家政治中实现财富分配意志的最重要的工具。因此,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几乎都把税制改革,视为政治改革中最重要的部分。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所讨论的税制改革,也备受各方关注--只要对其稍加分析,就能看出国家机器对财富分配的意志和看法。
相地而衰征
本次全会为何要进行税制改革?
要回答这个问题,一般的思路是,要看看当前我们的税收制度有什么问题--但事实上,本次“三中全会”对此更多的是公布一个结果,对前因并未做更多的解释。为此,我们似可以用另外一个思路,即从结果去推导前因,来分析下本次税收改革的动机和成因。
根据“三中全会”所披露的税制改革信息,其最重要的部分是将调整间接税和直接税之间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但同时强调,这并不意味着总体税负的增加或者减少。
人们都知道,税负有两大功效,一个是提供国家的税收收入,另一个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倘若总体税负不变,那么本次税制改革,其实是说,要对以往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原则进行调整。那么,要怎么调整,与以往有何区别,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下一个令人关心的话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对间接税和直接税做一个简单的了解:一般而言,间接税往往存在于商品流通领域,例如增值税。顾名思义,任何商品每经过一个流通环节,都会增值(被加价卖出),因此无论纳税对象的贫富情况,都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税金,而且税率往往比较固定;而直接税,例如与我们最息息相关的所得税,一般而言是根据纳税对象的最终收入进行分等级课税的手段。
也就是说,间接税与直接税的最大差别在于,是否考虑针对课税对象本身的财富拥有量和赚取财富的能力,而进行比较细致的课税等级区分--显然,对于课税机关而言,后者的征收难度和成本都较前者,有所增加。
这说明,国家机器认为,间接税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整作用已经不够用了,宁愿通过采用征收成本相对更高的,例如所得税以及本次全会已经明确定论一定要施行的房产税等直接税,来实现其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的意志。
而且,从以上信息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国家事实上承认了社会财富有不断集中趋势(即导致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希望通过税制的改革,来减缓或者逆转这一趋势--这与两千多年前,管仲所提出的“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而设定税率等级)”的思路几乎相同。
“相”的难题
不过,就连管仲及其支持者也都承认,此思路看似简单,实施起来的难度却很大--其难点就在一个“相”字上--课税的官吏往往会因为自身利益,利用国家查证成本很高的漏洞,根据自己的意愿将田地的等级随意改变,以减少或增加其租税,从而彻底扭曲这项本应体现公平的税负政策。
这也是管仲之后,中国历代政权很少采用此税法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即使在当代,这仍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例如,女人的择偶标准早已从上世纪的“几大件”变为是否“有房、有车、有事业”,这说明在国人财产的大头,已经从工资收入变成房产等不动产项目--但层出不穷的“房姐”、“房叔”的事实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在现行制度下,如果不动用司法机关的力量,就想搞清楚一个人到底有多少套房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另一个方面,已经被李稻葵公开称为“工资税”的个人所得税,却又因现实中各地区发展的不均衡,而导致各地对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率的感受大不相同--虽然国家一再提高个税的起征点,但在经济发达地区人们普遍反映仍是低了,尽管个税已经“沦落”成为一个只有4000万课税对象的中型税种。
而且,我国目前还存在着现金交易量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巨大,收入所得统计相对困难的国情,想要得知一个人精确的收入水平,靠现行的统计制度是十分困难的--可以这样说,“相”的难题,在眼下,只会比管仲所遇到的更大而不是更小。
因此,虽然目前各界对本次税制改革都抱有很大的期望,因民众都希望一举扭转社会财富加速集中的局面--但我们有必要意识到,这是一个不现实的期望--因为,想达到这一预期的效果,重点不是税制改革的思路上,更重要是在解决“相”的这一难题部分,并通过时间来检验其成效,这可能将是一个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漫长的一个过程。
可以预见,本次税制改革不但绝不会在短期内形成一成不变的制度,而且很可能很长的一个时间段内,不断纠偏和修正。
有理由乐观
但我们有理由乐观。
其一是,相信本次税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也一定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理由是,虽然本次“三中全会”提出了如此明确的税制改革思路,但我们并没有看到全会后,像上世纪90年代搞分税制和前段时间搞“营改增”时那样,详细阐述其政策成因和所期望的结果,并密集出台相应的政策,相反,倒是全国统一房产登记信息的举措走在了前面。
而且,这也说明,这些改革的顶层设计者们,对于税制改革的成败关键是相应制度的配套这一点上,认识是非常清楚的--在配套制度未完成之前,并不急于改变现状。
其二是,我们注意到,“三中全会”并未将“财”、“税”改革分开,而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表述。尤其是在提到财政体制改革时,全会的决议强调“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占比过低”,中央及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要加大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
当然,从表面上看,这确实是为了缓解“地方政府融资不规范”,“影响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以及“加强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但从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例子上看,中央政府的“事权扩大”,都会带来一个副产品,那就是中央政府的集权效应的加强。
也就是说,随着中央政府事权范围和比例的扩大,使得中央政府手中有更多资源从全国角度出发进行配置,不但有利于打破各地区发展不均衡的局面,而且对政令的畅通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这就为未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事实上的、标准统一的税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另外,新一轮财税改革所强调的,“将把财税改革与金融、价格、投资等其他重点领域的改革事项呼应配合,使生产要素配置更趋合理”这句话,似可看作一个证据或者注脚:事实上,我国的金融、价格、土地等要素并未实现市场化,其使用权掌握在各地方政府手中,从而成为了地方财政的依赖。这就造成了一个后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政府会越来越依赖这些税外收入,不但会越来越“轻税负”,而且更愿意树立一个地方市场壁垒--以将这些能够生钱的要素牢牢掌握在手中。
我国几乎每个省份都有汽车生产企业,几乎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啤酒品牌,都是这一情况的集中体现--这说明,区域市场壁垒在事实上存在的,而要想在市场没有完全统一的情况下,实行标准唯一的税制,当然也是天方夜谭。
令人鼓舞的是,本次全会没有忽略这些客观的情况,也没有回避,而将整个税制改革作为了一个系统工程来加以进行--这就是我们值得乐观的理由。
>>企业家声音
刘永好
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非公经济地位提升
我最关心的是对非公有经济的看法,这次“三中全会”谈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看得出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在不断地渐进向上的,这给我们极大的鼓励。
另外,现在国家提出允许民间资金进入银行业,这是非常好的事情。民营企业其实最希望的就是:一、限制性的行业尽可能少,跟国有企业一视同仁;二、在获取资源上跟国有企业一视同仁。而以前银行都是由国家投资,他们往往看大不看小,对大企业、央企给予支持,对小微企业资金扶持的却比较少。而民营银行和他们有根本的血脉相承的因素,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出于对市场的考虑,虽然这些小微企业贷款比较少,但是他们的利润率可能更高一些。现在对小微企业的利率,国家还是比较放开的,因此只要你做好了,依然有很好的机会。
穆彦魁
益海嘉里集团副董事长
“三中全会”要义重在落实
看到“三中全会”决定的内容之后很振奋,决定内容的实质是在各个方面为经济松绑。过去企业发展中受到的很多制约应该会没有了。虽然搞了这么多年市场经济,在过去,粮食行业还是一个政府干预比较多的行业。无论农产品的收购方面,还是市场销售的价格管控上,都不是完全按市场来决定流通的。
我们现在的心情就是很期盼“三中全会”决定的要义,在各个部门尽快落实、落地,落到实处。把非市场经济的一些做法尽快改变。比如对外资的收购许可问题,一直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利剑。过去我们为了保工厂原料建了收购库点却拿不到收购许可证,按照过去的粮食收购条例是不分内资外资的,前几年有关部门不再给外资企业发放收购许可证。这些背离市场的行为都亟待改善。
如果完全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话,今后对整个行业发展都是一个良性健康的前景。市场经济就是展开充分竞争,而不是靠政府管制保护,往往越是保护,越是没有充分竞争的领域,国际化程度也越低,发展也最慢。
今后,中国农业企业要放在全球视野来看问题,走出去,真正纳入全球的供应体系。中国目前只要纳入全球的市场范围考虑,供应是有保障的。全球很多地方土地资源非常丰富。比如南美的巴西、阿根廷,非洲,甚至亚洲的东南亚、远东地区,由于找不到市场,土地都在闲置状态。
农业走出去,要改变一种思维和方法。出去了不仅仅是种地,搞种植、搞农场,更重要是放眼全球市场,在国际上寻找一些好的合作伙伴,参股或者控股几个有全球贸易网络的跨国公司,是最经济的方式。
楼忠福
广厦控股集团董事局荣誉主席
要应对改革中的利益冲突
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一直都很关注,但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以后,我的心情有了一些改变,因为它明确了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很多方面未来的走向和基本目标,这就是本届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军令状。
全面深化改革对政府部门来说,是一次大考。这场“大考”合不合格,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同时,政府职能转变,对我们企业来讲,同样也是一次“大考”。作为企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谁都想这样,但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一直都是政府在管,改革,谁都不适应,这就是挑战。不过,改革,不是今天说了,明天就放开,改革是利益体的冲突,我们已经准备好要应对改革中的这些利益冲突。
胡季强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相信《决定》会转化为法律法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告诉了我们这个国家一定会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告诉我们,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到底依靠什么,就是依靠市场,市场配置资源,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经济,这将会为中国带来非常光明的前途。
作为民营企业,我们更关心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与国有经济是否能够真正平等、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我看来,通过这份文件,这个方面可以说是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另外,从财产保护的角度,民营企业地位也有了一些全新的描述,《决定》鲜明地指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我相信,党的这个主张和决定也将会转化为法律法规。
潘慰
味千中国行政总裁
为快餐行业提供空间和机遇
“三中全会”《决定》中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城乡发展的协调推进,无疑是对快餐行业尤其是以大众消费为主的快餐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遇。2013年餐饮行业面临“四高一低”整体下滑的大趋势,作为大众消费的中式快餐连锁餐饮企业的味千拉面,仍取得了前三季度业绩盈喜的良好态势,这说明以大众消费群体为主的餐饮业仍有着一定的发展势头。味千门店目前遍布全国130多个主要城市,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对我们这样的快餐休闲连锁企业而言,将充满更多发展机遇。
陈爱莲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董事长
浙商更加有信心
“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后,我们浙商都是连夜解读,更加有信心了。我们认为,中国经济的新未来必然要发挥资本市场的特长。当前,国家正在大力鼓励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政策更宽松、服务更灵活、程序也更简化,我们要抓住机遇并购整合国际国内行业细分市场的全球领跑者,拥有行业核心技术和市场话语权,从经营国际化向资本国际化转型升级。同时,我们还可以进入银行、医疗、军工等领域,拥有更自由、更开放的发展空间。前不久召开的世界浙商大会,海内外3000名浙商会聚一堂,核心是振兴实体经济,43个重大项目、665亿投资额现场签约,效果非常好、成果非常大。
陈绍鹏
联想控股高级副总裁、佳沃集团总裁
土地流转破题
这份报告对我本人从事的这个农业领域来讲是一个十分振奋的报告。特别是我所关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我认为是真正的破题了。整个中国的农村面临着六七亿农民,而人均1.7亩地,没办法现代化,人多地少。首先要解决规模化和集约化的问题,但是,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工,离了乡,离不了土,永远被拴在那儿。这次改革让土地可以同权同价,农民拥有的股份可以有偿转让,宅基地也可以抵押担保,从而使得农民真正能够离开乡土,让出这块建设用地来,让出这块农地来,留下的人和企业就可以去经营。所以,我觉得这是个重大的突破。
另外,讲到农业,能让我们用比较规范的规则流转农民土地,能够放心地去做规模化经营,我觉得这也是一个重大的突破。而且更让我们鼓舞的是,明确提出了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宋志平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混合所有制经济新解
坚持和完善经济体制,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一段就是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们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我们以前讲的混合经济是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起来的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们讲混合所有制精神是指企业自身有两种身份,就是国有和民营的交叉,而且把这部分作为我们下一步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我觉得这个非常重要,这是我们国家在改革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我们的领导人和我们的高层的智慧。国有企业现在基本上进入了市场,有了市场管理,来源是什么?来源于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和社会体系进入到国有企业,参与到国有企业的改革。所以,国有企业才有今天的竞争力。今天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来源于市场。
文|塔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