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里存现金?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空置房,现金,贪官
  • 发布时间:2014-02-19 09:40

  本周一,新华社报道,去年12月底,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俊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一亿三千万元。如此巨额的钱物放到哪里都不太放心,他便把赃款赃物存放在了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两处房子里。北京的这处房子是他跟一位朋友于2010年借用的。

  外地贪官把赃款赃物送到北京的空置房里存放,马俊飞也并非第一人。几年前,河北省有个贪官,也是把数以千万计的赃款装进麻袋放到北京的房子里。看来,北京的空置房也并非完全空置,至少有一部分已经改为了贪官的“小金库”。

  银行实行存款实名制,好处是谁存了多少钱很容易查清,坏处是很多人不敢把钱存放在银行了。这些不能存放在银行里的钱,主要就存放在家里,因此便很容易招贼。家中失窃报警的,可以预判大部分钱的来源正当。真是贪污受贿的钱,不报警就便宜盗贼了。这也算是“黑吃黑”吧。

  最要命的是,大量的现金不存放在银行里,影响了货币流通。钱是通货,货币不能够正常流通,市场上的钱就吃紧了。央行发行的钞票,有多少被存放在了个人的家中,大概是一个无法估量的巨大数字。记得几年前,一位老民警告诉我,他根据毒品交易的价格,就能够判断出本地近一个时期毒品泛滥的程度。价格高了,说明毒品进来得少了;价格低了,说明毒品进来得多了。或许将来央行也可以根据货币流通的情况,分析有多少钱没有进入市场,而是被个人存放在自己家里了。

  除了把贪官存放在家里的“闲置资金”收归国库,重新进入市场流通外,大概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即使是实行了官员申报个人财产,我估计也没有领导敢报告自己家里存放了多少现金。像马俊飞这样的贪官,不到两年受贿超过一亿三千万元人民币,自己家里都存放不下了,还需要借北京朋友的房子当“小金库”,谁敢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但早日实行官员财产申报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一旦官员不如实申报财产,以后他家里存放的那些巨额钱款除了留给子孙,自己是很难拿出来花掉的,不会一下子给市场造成通货膨胀的冲击。

  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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