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变身”的理由

  • 来源:英才
  • 关键字:信贷,金融,关键词
  • 发布时间:2014-09-03 13:30

  表外业务作为金融创新的关键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

  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显示,截至201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含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余额57.7万亿,比上年末增加9.05万亿,增长18.6%。而同期整个银行业贷款余额为76.6万亿,表外业务总量正在逼近表内信贷总量。

  《英才》记者查阅央行数据发现:2013全年,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这三项表外融资业务合计占当年社会融资总规模的29.9%,比上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要知道,2003年表外融资业务还几乎为零。

  以下是《英才》记者梳理的几个主要的银行表外融资业务。

  首先是担保类业务,包括票据承兑、备用信用证、贷款承诺等。往往是商业银行凭借其高于一般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帮助企业出具的相关担保,帮企业以较低成本获得商业信用。银行在不动用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现客户的融资需求,体现了金融机构的杠杆融资能力。其典型代表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13年末,银行业承兑汇票余额达到8.94万亿元。

  规模仅次于此项业务的表外融资业务要数委托代理业务,指商业银行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包括委托贷款、代客理财、代理资金清算等金融服务。

  以其中委托贷款一项业务为例,2013年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的表外融资规模达8.2万亿。它的作用是增加投资渠道、盘活存量资金,也可以作为通道,把表内资产转到表外。一个简单的例子是:企业A是资金持有方,它委托银行将资金贷给企业B。银行代为发放贷款,监督B使用并协助A收回贷款。贷款风险由A自己承担,银行只收取手续费。

  美银美林甚至把委托贷款称为“表外业务之外的业务”。这部分也是目前券商定向资管中占比较大的业务,一个典型的银证合作模式通常是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需求,银行委托券商资管计划投资于这项信贷资产,然后券商再委托银行向借款者发放贷款。这样,银行、券商资管部门和投资者都从中获取一定收益。

  其他表外融资手段还包括贷款出售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前者是银行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存量贷款转让给其他银行或投资者,包括银团贷款的转让和普通贷款的买入返售。

  表外业务还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咨询服务业务等,但比起结算、代理这些温和的无风险中间业务,信贷资产转表外才是很多商业银行的终极目标。

  在贷款规模、存贷比的监管约束下,商业银行本身就有大力发展表外业务的动机;从资产结构的角度看,部分业务的风险系数、权重不同,也给了银行信贷“变身”的理由。

  监管机构又何尝不知道这种情况呢?根据《英才》记者得到的上海银监局某培训文件,第三方回购式信托受益权、代开银行承兑汇票、同业代付和委托贷款等都是监管机构在进行表外业务检查时的重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告诉《英才》记者,表外融资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从表内脱媒有其必然性。一方面,银行表内信贷业务受到各种限制,面对社会上庞大的融资需求,完全依赖传统信贷去满足“力不从心”;另一方面,近年财富管理业务兴起,从表内负债端看,客户对总是很低的存款收益并不满意,甚至流失。

  前浦发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秦焕梅向《英才》记者表示,她不看好银行通过大肆发行理财产品扩张表外融资业务。一旦理财产品到期时融资方支付困难,银行可能迫于商誉压力,不得不利用同业拆借等多种方式去填补表外业务敞口。

  由于表外融资对所有者的双重影响,导致所有者的双重反映。当所有者可以明确预见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率高于举债成本时,所有者对表外融资会采取支持态度;反之,则持反对态度。对企业债权人而言,表外融资带来的主要是危害。由于表外融资不能提供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这对潜在投资者也相当不利。

  文|本刊记者 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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