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6亿理财未及时披露 亚星锚链遭警示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亚星锚链,上市,理财
  • 发布时间:2014-10-27 16:03

  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中技)单一信托理财的纠纷尚未完结,亚星锚链(601890.SH)又曝出违规使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消息。

  记者了解到,江苏证监局今年10月8日给亚星锚链出具了一份《关于对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主要违法行为是“在2013年利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及时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和进行披露”。

  据悉,实际上,上市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无问题,问题是使用这些资金要有一定的决策程序,如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等,而且要对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那么,缘何已经上市近四年的亚星锚链不及时“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并进行披露”呢?

  累计理财23.36亿

  《警示函》显示,“2013年度,亚星锚链累计滚动利用23.36亿元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自有资金12.81亿元,使用募集资金10.55亿元,获得收益1405万元。亚星锚链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33.56亿元,净资产25.58亿元,净利润8348万元。相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交易成交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亚星锚链未及时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并进行披露。”

  对此,江苏证监局认为亚星锚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亚星锚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0月22日下午,记者致电亚星锚链,其证券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确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至于为何还没有进行信息披露,是因为公司还在准备提交给局里的书面报告,待提交完成,且局里验收之后才会进行披露。”

  据《警示函》显示,江苏证监局要求亚星锚链“应当在2014年10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然而对于此种解释,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并不认可,“这种《警示函》在公司接到之后就应该对外披露,否则投资者怎么能及时了解到公司的动态事件呢?更何况是这种隐瞒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且涉及那么大的金额。”

  在许峰律师看来,亚星锚链在收到《警示函》的时候就应该披露一次,江苏证监局验收书面报告合格后应该再披露一次,“一次都不应该少,否则投资者等于要延迟将近一个月才能知道有关《警示函》的事情。”

  查阅了亚星锚链在2013年发布的所有公告之后,记者的确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甚至连2013年半年报中对此也只字未提。

  “我们在今年对2013年购买理财产品的事情进行了一个补充确认。”上述亚星锚链证券办人士告诉记者,在今年4月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一个关于补充确认2013年度购买银行理财的议案,这个我们是披露了的。”

  而现实是,亚星锚链从2013年1月份就开始频繁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4年4月25日,亚星锚链披露“关于确认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中显示,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3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下称《补充确认议案》)。补充确认同意2013年度累计滚动使用闲置资金23.36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数额为10.55亿元,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2.81亿元。

  上述这份公告明确显示了亚星锚链在2013年第一次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时间和金额,即2013年1月11日,亚星锚链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一款名为“金钥匙·安心得利”2013年第102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终止日为2013年2月18日,年利率为4.25%,最终获得收益为22.12万元。

  记者根据上述公告统计发现,亚星锚链在2013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共计购买18款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农业银行9款、浦发银行5款和中国银行4款;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共计购买26款,其中农业银行11款、浦发银行1款、江苏银行5款、兴业银行2款和中国银行7款。上述理财产品的年利率从1.8%~6.3%不等。

  募投项目逾期未完工

  最后,《警示函》要求亚星锚链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严格、规范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不过,令许峰律师费解的是,上市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无法律障碍,“实在不能理解亚星锚链缘何不进行及时披露呢?这等于是隐瞒了重大投资事项。”

  对于缘何在2013年不进行及时披露,上述亚星锚链证券办人士不愿意回答。

  在《补充确认议案》中,亚星锚链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是:“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了闲置资金的有效利用。补充同意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蹊跷的是,亚星锚链2013年任职的三位独董,朱联海(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黄鹏(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和石代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教授)均没有对亚星锚链隐瞒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一事作出独立意见。

  而时任董秘的吴汉岐已经于2014年上半年离职,其2013年任职期间正是亚星锚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间段。当时的证券事务代表肖莉莉如今是亚星锚链的董秘。

  资料显示,亚星锚链是2010年12月28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控股股东为陶安祥,即公司董事长。彼时,亚星锚链募集资金净额为19.53亿元,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7.17亿元,超募资金12.36亿元。招股书显示,其IPO募投项目有三个,分别是拟投资40063.50万元的“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下称R4项目)、27839.50万元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下称R5项目)和3828.50万元的“江苏亚星锚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下称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

  截至今年上半年,亚星锚链2014年半年报显示,研发中心项目进度为26.12%,原因是“该项目受政府统筹规划原因尚未开工建设”;R4项目进度为76.39%,原因是“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工程项目正在进行审计,该项目将于近期完成”。

  至于R5项目,其进度为46.29%,原因是“为了优化公司流程布局,降低工厂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14年6月在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处,新征约14万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实施该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相关设计布局”。

  三个原本建设期为2年的募集项目,在三年半过去之后均没有达到计划进度,也不难理解亚星锚链为何有如此多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记者 张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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