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遗珍--民国名人老照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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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1-04 13:59

  蔡元培与“临时教育会议”

  北京临时政府唐绍仪内阁教育部总长蔡元培,与出席全国临时教育会议的代表们在开幕式后合影,1912年7月10日(会议延至8月10日闭幕),北京。此照,实集民初中国教育界一时之选。

  蔡元培在开幕式上恳切地指出:“本次会议,关系重大,当为全国教育改革之起点”、“本次议案至多,望诸君将重要者提前开议,又每案之中,应先摘出要点详细讨论,其它无关宏旨者,不妨姑且略之”(见1912年《临时教育会议开幕词》)。在此,他精辟地阐述了教育方针在民国与君主时代的不同之处。

  在会上,一系列改革封建教育理念的措施以议案形式表决通过。

  须知,蔡元培是在辞教育总长职尚未批准前出席并主持此次临时教育会议。此前的7月2日,他连同王宠惠、宋教仁、王正廷四位同盟会阁员,因不满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的独裁统治,继国务总理唐绍仪离职后,面见袁氏执意辞职,袁予以慰留。

  因此,全国临时教育会议,除了讨论教育方针等问题,还涉及到蔡元培辞职事项,会议要求他予以说明。据《蔡元培自述》,蔡谈了他对内阁制度的看法,说明由于唐内阁分为同盟会派与非同盟会派,党派不同,政见便难以取得一致,接着又解释了总理唐绍仪辞职,而同盟会阁员坚持负连带责任辞职,是以国家为前提,绝非“闹党见”。

  拍此照后第五日,蔡元培辞教育总长职获准。蔡氏自3月21日任此职,至7月14日获准辞职,时间不足四整月。

  7月26日,教育部次长范源廉继任总长。

  令蔡元培深以为憾的是,此半年来被他当作“全国教改起点”而全力统筹的会议,他本人却不能终其事,开会首日他所提出的废除“在校尊孔读经”议案虽通过,也随其去职而夭折,而德、智、体、美四育并进的教育思想,竟没被认可。其主因,均为顽固守旧派对蔡的“以美育代宗教”主张予以反对所致。其好友、时任教育部科长的周树人在7月12日日记中叹道:“闻临时教育会议删美育,可怜!可怜!”

  北洋司法高官与美犯罪学家合影此照,为许世英偕北洋司法界高官与美国犯罪学家韩德生博士“公宴”后合影,1913年2月,北京。

  许世英时任北京临时政府赵秉钧内阁司法总长,正全力主持司法改革,即要求“非新式法政人员”去职,旧法官进行考试后才可加以任用,以及广设监所、施行律师制度。此等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国法治的进程,只是在当时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中国,步履艰难。许此次任司法总长仅年余即挂冠离去。

  许世英与韩德生博士,当结识于1909年。许时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受命前往欧美考察司法。在美国华盛顿参加万国司法制度及第八届世界改良监狱会议(亦称万国监狱改良会)之后,他考察了欧美十国的司法制度。与会及考察期间,他受到韩德生博士的热情接待。阔别三载,今又重逢,宾主兴致高昂。

  照片里其他中方人物,也多为有留洋背景的司法专家。

  章宗祥,清末留学日本学习法律,时接许世英任大理院院长(1912年7月26日袁世凯任命,此前任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局长);

  罗文干,清末留学英国主攻法律,时任北京临时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12年8月24日袁世凯任命,此前任广东高等检察厅厅长);

  伍朝枢,清末以官费派送英国留学,研究法律,此刻刚荣获林肯法律研究院大律师资格,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长;

  金绍城(当代大收藏家王世襄舅父),又名金城,号北楼,时任北京临时政府国务院秘书、蒙藏院参事。光绪末年留学英美,获法学博士学位,1910年10月受清政府法部派遣随许世英一行赴美出席万国监狱改良会。其英语口语甚佳,当初大有可能为许与韩德生间交流任译员。

  拍摄此照时,想必他当再度为许、韩充当翻译。

  又及,拍此照一月后的3月22日,宋教仁被刺,随后,司法总长许世英便屡遭党人抨击。黄兴曾致电袁世凯,暗指许氏无理阻挠宋案的审查,有包庇总理赵秉钧之嫌。5月,北京总检察厅检察长罗文干受袁世凯指示,宣称刺宋凶手为黄兴、陈其美。

  梁启超做官

  作为杰出思想家、政论家的梁启超(1873-1929),曾两度出山,在北京政府做官(1913年任司法总长,1917年任财政总长),但每次都黯然挂冠。

  1913年7月,进步党名誉理事熊希龄接受袁世凯邀请,出任北京临时政府国务总理。组阁前,熊对袁提出要求:进步党人梁启超、张謇、汪大燮须同时入阁任总长。

  起初,梁启超由于袁世凯不同意他出掌财政(熊经力争方得以自兼财长),因而推辞就任司法总长,张、汪等人则以梁不出山为由拒不就职。情急之下,熊希龄以严词“相逼”梁氏:“公如不出,则季直(张謇)、伯棠(汪大燮)均不出,熊内阁纯以官僚组织成之,势将’小产‘。故为进步党计,公不可不出”(黄远庸《记新内阁》)。

  梁遂勉为司法总长,张謇、汪大燮亦允就职。9月11日,“第一流人才内阁”正式组成。

  此次入阁,为梁氏首次涉足官场。他痛恨司法黑暗久矣,遂上书袁大总统改良司法十事,呼吁司法独立与司法改革,并意气风发地协助熊希龄统筹全局。然而,由于袁世凯的强权政治体制,梁的阳光参政等诸多主张与计划,最终落为空想。

  是年7月,“二次革命”爆发,梁启超站在袁世凯立场,发表文章谴责国民党“发动战争、祸害百姓”。年底,国民党、国会相继被袁解散,舆论多以为梁系幕后推手。

  对极力襄助袁世凯,梁启超日后在《护国之役回顾谈》一文中试予以说明:“当时很有点痴心妄想,想带着袁世凯上政治轨道,替国家做些建设事业。”

  因袁世凯极力掣肘“人才内阁”,1914年2月12日,熊希龄被迫辞总理,梁启超亦数次请辞司法总长职,袁始终慰留。19日,梁召集部属谈话,谓:“因政治上原因,已于昨日递呈辞职,虽总统尚未批准,我拟今日到部后即请假,不再来。我国司法因上年进行太速,致生出无限阻力。言改良司法十事,将来虽不能尽行采用,或可采用一部。”(《梁任公辞职后之谈话会》,载1914年3月1日《申报》)。

  2月20日,袁世凯准免梁启超司法总长职,梁的首次官场生涯宣告结束。

  三年后的1917年7月,段祺瑞平定了张勋复辟,即行组阁,梁出任财政总长。张国淦在《中华民国内阁篇》文中透露,段对他讲,在马厂时(按,段、梁联手,在天津以南的马厂誓师讨伐张勋)曾与梁论及将来组阁,约梁帮忙并询:“愿任何部?”梁答:“自以为于财政颇有研究”,故段以财长相许。

  梁氏不仅政论出色,且谙于财经理论,其现代金融意识与思想,包括呼吁建立中央银行、鼓励发行外债与公债、强调货币本位制等理念,实为先知先觉。

  据惠隐所撰《梁启超任北洋财长时二三事》,作为学者,梁到任后,即撤掉前财长陈锦涛的诸多秘书,仅留深谙词学的黄浚(字秋岳),并派英文甚佳的魏易任翻译兼盐务署秘书,又特请同门好友罗瘿公到部内检阅文件。

  对梁再度入阁,时人多不解,其本人则宣称:为实现理想与抱负。康有为致函斥他:“助段氏蹈袁覆辙,置段于薪火之上。”7月19日,梁致冯代总统电文,对此番与段合作表态:“艰虞所迫,义不容辞。”30日,《申报》报道了其“入阁主义”:“树政党政治模范,实现吾辈政策,故为国家计,为团体计,不得不牺牲个人,冒险奋斗。”

  由于梁启超等阁员共同努力,北京政府于8月14日对德奥宣战。此明智之举,使中国成为协约国之一员,进而成为战胜国,且每年减少1300万银元的支出(协约国一致协议,将中国每年偿付的庚子赔款暂缓五年)。其实,梁启超就任财长的最大目的,即拟用缓付的庚子赔款和币制借款以彻底改革币制,从而整顿金融。

  然而,事与愿违,11月18日,他颓然辞财政总长职。

  梁启超解职财长的另外原因,依其弟子吴其昌在《梁启超传》中分析:“任公当财长,因国库所存空如洗,各省又割据一方,中央命令难出京城,他一介书生,不善虚以委蛇而多方联络,不及半年,黯然求退。”此言或为妥洽。

  对梁启超出仕,其挚友周善培在《谈梁任公》文中讲:“任公有极热烈的政治思想,极纵横的政治理论,却无一点政治办法,尤其没有政治家魄力。任法长,没做过称颂之事;任财长,他既无办法,又无魄力。”章士钊则在《评梁任公之国体论》文中谈到:“此四年间,观其忽忽而入京,忽忽而办报,忽忽而入阁,忽忽而解职,恍如躬领大兵,不能策战,敌东则东应,西击则西应,仓皇奔命,卒乃大疲。”

  文端所刊梁启超书札,以“饮冰”专用书笺写就,为梁初任司法总长时致好友李肖聃(李淑一之父):“到国务院,投刺(投递名帖)见鄙人”,请李任司法部秘书一职。

  文:臧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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