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城镇化”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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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24 10:51
“城镇化”似乎是个亮点。据中国市长协会日前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9)》显示,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为46.59%,这意味着全国人口中,6亿多人生活在城市,而还有7亿多人生活在农村。报告同时提到,城镇化已成为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解决就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在本月15日在芝加哥大学主办的“中国和世界经济的未来”研讨会上,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表示,“中国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高效投资和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将确保中国经济在未来20年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相信这并不是林行长的即兴演讲,早在今年1月份《投资者报》刊出的一组讨论中国经济增长和转型的稿件中,就曾报道过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先生的讲话。刘鹤认为,扩大内需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支点,而城镇化建设将是最大的内需市场。
与很多发达国家80%左右的城镇化程度相比,46%的城镇化率确实比较低,而且据历史学家分析,早在800年前的南宋期间,城镇人口也曾一度占总人口的20%~30%。这些数据说明,只要中国经济能保持增长,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应该是必然趋势。但请注意,这里面存在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是城镇化水平提高带来经济增长,还是经济增长带来城镇化水平提高?
城镇化的本质,是农业从业人口向工商业转移的过程。近看欧美发达国家的数据,远看南宋时期的情况,我们都能发现一个规律:城镇化水平和社会商业化程度正相关,工商业越是发达,城镇化程度就越高。
去年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表示,2010年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将下降到10%以下。这和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形成鲜明的反差:54%的总人口,只创造10%的GDP产值,这似乎在挑战我们刚才发现的规律,城镇化水平和社会商业化程度难道没有关系?
但出现上述悖论的原因好像没人关心,“城镇化”三个字,足以让决策者们在经济成长陷入瓶颈时眼前一亮:显而易见的增量空间、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强烈需求、缩短与发达国家差距的关键所在,难道还有比这更“利国利民”的经济引擎吗?于是,各地政府纷纷酝酿或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把“城镇化”当做事关经济增长和农民幸福指数的工作,“必须重点突破”。
难道“城镇化”的进程是推土机推出来的吗?难道南宋30%的城镇化程度,也是南宋朝廷拉动经济的成果吗?任何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不管它表面多么光鲜,理由多么正当,最终都会受到市场的惩罚。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耗费巨资打造的新城,最后成为一座“死城”,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并不罕见。
我们并不反对城镇化,但我们反对官员们把“城镇化”当做政绩工程,反对利用行政力量强行推动的“城镇化”。这样的城镇化,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容易带来官员腐败、地权纠纷、农民失地失业、传统文化割裂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干砸了,官员可以卸任走人,但老百姓却要留下承受错误,这似乎有些不公平。
城镇化的发展,本质上是非农经济(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而且这种经济发展还必须是地缘式的,这一点浙江的案例非常值得借鉴。据统计,2008年浙江小城镇发展对城镇化的贡献率为31.1%,近一半的城镇人口聚集在小城镇。
浙江的工商业,最早都是以家庭作坊为主的小工业、小商业,分散而活跃的非农经济发展,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和创业机会,这才是浙江小城镇得以发展的原因。它的背后,是当地政府的多鼓励、少管制,多呵护、少参与。当老百姓“发家致富”受到鼓励和保护,开厂创业成为常态时,工商业发展自然会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也就水到渠成。
所以,与其费力地搞“小城镇规划”,不如着手解决阻碍小城镇发展的根源问题:如何创造非农业的就业机会?更准确地说,是如何让农民自发地创造非农业就业机会?这需要激发农民的企业家精神,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去脱离土地,开拓新的事业。
成就企业家精神所需要的,除了人们的勇气和智慧外,还要给予充分的“自由”和“激励”:“自由”在于尊重个人的选择,不引导、不干涉,让人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而最大的“激励”,就是对私权的保护,让人们不用担心靠个人奋斗、合法经营获得的财富会被仇视、揩油和剥夺。
请相信那些生活在农村的7亿人民,他们有足够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只需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一个宽容的环境,他们的企业家精神就会逐渐地呈现。而现在,当经济发展遇见瓶颈时,只要把这股力量释放出来,就足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活力,这不比“大力推进城镇化”要简单得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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