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凤城市检察院和振兴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多种手段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共办理提请抗诉案件173件,发出检察建议133件,经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变)率达到95.1%,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一是整合资源,成立民行业务研究小组。为了保证从事民行检察工作人员对民行案件“会抗、抗准、抗赢”,提高民行案件质量,他们整合院里的年轻优秀大学生和民行业务骨干,成立了民行业务研究小组。
二是加强与律师、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到乡镇集市、街道社区进行宣传,解决案源渠道不畅的问题。在加大民行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建立各乡镇民行检察联系点的基础上,基于律师代理案件多、提出判决问题能力强等特点,定期召开律师座谈会,定期走访律师事务所。
三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强化监督更注重配合。办案人员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主动与原审法官沟通,交换意见,从不同角度掌握案件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正确处理案件做好充分准备;其次是坚持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全面阐述抗诉观点,坚持原则、据理力争,3年中有130余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得到采纳,170余件抗诉案件改变了原裁判。
四是建立专家咨询、能动解决司法难题。聘请东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等法学专家、优秀律师、具有审判经验的资深检察官组成民行专家智囊团,为民行执法办案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文/王平 刘丹 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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