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爱心帮教基地规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工作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未成年,代理人,自愿
  • 发布时间:2014-12-17 16:28

  2013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针对非羁押诉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外地未成年人因缺乏家庭管理、监护条件,有的甚至在取保候审期间长期流窜在外的情况,充分整合社会力量,优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基地,规范帮教职责,完善帮教流程,注重帮教效果,真正做到“安其身、育其心、正其人”。

  2014年3月,该院未检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一是优选帮教基地、规范帮教职责。在帮教企业的选择上,优先考虑社会责任感较强,法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企业文化氛围,有一定的工作人员可以承担帮教责任,有能力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帮教感化的企业。

  二是明确帮教原则、规范帮教流程。确立帮教工作采取“自愿”、“不脱管”、“保密”原则。该院选择帮教对象前,首先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征求涉罪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确定帮教对象后,书面通知爱心帮教企业,选择帮教考察责任人,明确在帮教期内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谈话等工作内容,帮教期结束前由帮教责任人制作综合评价报告。

  三是签订帮教协议、强化帮教效果。该院确定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为帮教对象后,联系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署帮教协议,派遣其到该爱心基地接受帮教,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帮教管理。帮教具体负责人应根据帮教对象实际工作、帮教情况,如实作出帮教评估报告。

  今年该院已派遣9人与河南省大张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帮教协议,负责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其中有2人在考察结束后得以留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文/彭法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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