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不义之财,管某在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租赁一门面房摆设20多台具有赌博功能的捕鱼机开设赌场。近日,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管某。这是自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有关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以来,蕲春县境内首例设置赌博机十台以上被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的案件。
经查,2014年10月,管某在网上购置双人连线赌博机四台、多人押分捕鱼机两台(一台8人座捕鱼机,一台10人座鲨鱼机),并雇用王某负责“上分”(充值),在蕲春漕河镇国贸广场后巷租赁一间门面房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管某也趁机从中抽头渔利。
就一般捕鱼机操作而言,先是玩家用现金换取积分,接着用积分捕鱼,捕鱼赢得分数后可以直接换取现金。以这种方式,寻常的捕鱼游戏摇身一变成为赌博。生活中,很多人以为捕鱼机、老虎机等是娱乐游戏活动而非违法犯罪,殊不知很多机器属于赌博机,而利用赌博游戏机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特别是不少青少年学生也沉迷于此,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今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利用具有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凡设置赌博游戏机10台以上;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等情形之一,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另外,可同时供多人使用的赌博机,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单元的数量认定。
(文/张福珍 程珊 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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