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致死超百万,提高烟草税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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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2-24 10:15
近日,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副司长姚宏文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36.6万,提高烟草税及价格为最佳的控烟措施。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通过提高烟草税来进行控烟的做法立即引发公众热烈的讨论。绝大多数民众对加税控烟表示赞同。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基础医学研究院教授杨功焕表示,经验证明,对烟草加税是最有效、最符合成本收益的控烟措施。事实上,目前中国的烟民消费卷烟并没有经济压力,而通过提高烟价将有效地调节人们的消费行为。烟草经济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李保江则认为,若提高烟草税,可能诱发烟草走私,还会增加低收入群体的负担,促使他们更多地选择档次更低的烟草产品,甚至质量更差、危害更高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如何控烟成为关系民生的大事。那么,实施提高烟草消费税的做法究竟能否从根本上进行控烟?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人士。
烟民超3亿 禁烟运动刻不容缓
在提倡国民健康的今天,抽烟,依然是“烟民”的头等大事。“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已成为几代烟民的“信条”。殊不知,香烟已经成为“烟民”的隐形杀手,纵使烟盒包装上赫然印着“吸烟有害健康”的字眼,但仍阻止不住“烟民”对香烟的钟爱,依旧对香烟趋之如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则显示,中国吸烟者已超过3亿,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有约14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姚宏文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指出,中国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烟草消费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二手烟的“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每年上百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数字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这相当于我国一个人口大县的数量!由此可见,我国控烟刻不容缓!
从政策层面来看,日前,卫计委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立法调研,以及相关法规条文的起草论证,并于不久前正式提交国务院审批。目前我国已有10多个城市相继颁布实施或者修订了地方性的控烟条例。比如,深圳市《控制吸烟条例》已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而北京市的《控制吸烟条例》则从2014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姚宏文表示,当前我国正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这为实施提税控烟的措施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努力推动提高烟草制品的税收和价格,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健康。
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武礼斌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烟草的消费,不仅给个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损害,还使得社会每年要为此付出巨大的医疗成本。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作为国际公认的控烟最有效率的方式,相关部委应考虑通过推进提高烟草税的改革来应对这一问题。
济南地税局税务稽查局税务专家潘洪新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我国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吸烟群体,这一群体的存在,不仅伤害吸烟者自身,也伤害被动吸烟者,对这一不健康的消费行为,进行有力的抑制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
提税控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据悉,国际上公认的控烟最有效率的方式是提高烟草税。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香烟价格每增长10%,可降低整体卷烟消费数量的4%和青少年吸烟数量的7%。另外一组数据也印证了价格杠杆的控烟效用,1993~2009年,南非卷烟总税负由占零售价格的32%提高到了52%,同期卷烟的销售量减少了30%,在减少销售量的同时,政府烟草的税收却增加了8倍,成年人吸烟率从32%下降到20.5%。从2006~2013年,巴西每盒卷烟的消费税增长了116%,卷烟的平均价格增长了74%,同期卷烟的销售量减少了32%,消费税的收入增长了48%。
对此,姚宏文也表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框架公约》确实做到了税收和价格措施的双赢,是降低吸烟率良好的税收措施。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烟草制品的消费税率要提高到占零售价格的70%以上,只有这样才能够起到有效的控烟作用。
事实上,为了减少烟民数量,2009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甲类卷烟税率提高到56%,乙类卷烟税率提高至36%。但是,控烟界认为,2009年的烟草税率调整对于减少烟民数量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在对我国6城市2007~2010年卷烟价格及其对吸烟行为的影响研究也显示,2009年的烟草税调整并没有使我国卷烟零售平均价水平发生明显变化,卷烟消费税调整未引起零售价格的上升,消费税的调整没有影响吸烟者的行为。
在业界人士看来,我国对烟草制品消费税的提高幅度太小,对真正有“需求”的烟民来说,起不到真正的抑制作用。对此,仍需在提高税收上下大力度。
据悉,目前我国烟草行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烟叶税和卷烟消费税等。其中,烟叶税和卷烟消费税是烟草行业特有的税种,直接影响烟草行业的生产和消费。烟叶税由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税率为20%。除此之外,我国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对卷烟征收消费税。生产环节的卷烟消费税分为两挡:56%和36%,批发环节的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
对此,潘洪新指出,每年,各地的纳税大户榜单,我们都可以看到,纳税额排名榜首的往往是烟草行业的企业,要么是制造企业,要么是销售企业。从表面上看起来,烟草行业企业是纳税大户,但这是由庞大的烟草消费基数决定的。
“也就是说,虽然烟草行业已经纳了不少税,但我认为仍然不够,仍然没有对抑制烟草的消费产生重要的影响,烟草的税收,仍然要进一步调整,进一步加大对烟草销售的征税,在增值税税率提高的情况下,还要提高消费税的税率。”潘洪新说。
对烟草行业实行差别化税率 在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既然目前我国已经实施的一些烟草税改无法从根本上抑制烟民的购买,那么,烟草税究竟如何改,才能起到实质性的效果?
新浪微博网友杨功焕建议,提税能控烟,但是税要加到消费环节。中国目前正在进行财税改革,通过加税,调节人们不健康的消费行为,应是国家财税改革的主旨之一。所以我们应在降低其他税收比例的基础上,增加烟草、酒等不健康消费品的税率。
潘洪新也建议,必要时可以在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他表示,在销售环节征收烟草消费税,很可能会影响与烟草有关的各方利益,但国家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对此加以解决。他认为,不管怎样,要采取坚决措施抑制吸烟这种不健康的消费行为。收税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引导人们健康的消费。
据统计,我国烟草的消费税占卷烟零售价格的40%左右,低于世卫组织建议的70%的标准。一些专家也认为,我国应大幅提高卷烟消费税的比例。但在武礼斌看来,从控烟的角度,可能确有必要进一步提高消费税的比例。但在具体税率的确定及征收环节上,应综合考虑烟草行业各个环节各个税种对烟草行业和控烟效果的整体影响,而非仅仅根据消费税占卷烟零售价格的比例来制定税率。
一位业界的财税系统专家则表示,过去的控烟税收政策主要聚焦于消费税调整,但消费税属于中央税,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因此地方控烟不太积极。建议以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的“构建地方税体系”为突破口,在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方面,对烟草工业实行差别化税率,一方面提高烟草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并压缩其利润空间,另一方面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及其控烟积极性。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则建议,中央政府可以提高卷烟从量消费税,但应将一部分增加的卷烟税收通过转移支付补贴地方,以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损失,以及用于补助烟农转产,补助从卷烟工业转岗职工的再培训。
中国控烟协会会长、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对烟草税的改革表示担忧。他说,改革往往是利益冲突和博弈。以烟草税的改革为例,现在专家提议要增加从量消费税,从而实现税价联动,提高卷烟价格,以减少烟草消费使用。但是,消费税是中央税收,对于地方财政并无贡献,反而会因烟草销量下降,给地方税收造成损失。像云南这样的烟草大省,自然不会持支持态度。因此,对烟草税的研究应该更务实,让烟草税制改革更有可操作性。
短评: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多数专家均认为提税可以控烟。但在提税控烟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提税的税种,二是明确提税的税率,三是明确提税的环节,四是明确提税的方式。在提税控烟的过程中,还要考虑中央和地方的平衡,烟草企业和烟农的税收利益,以此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的阻力,实现控烟效果。